墨子

墨子
Author: Di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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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取: 知道與意會是不同的,(同的種類很多,)有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實際不同的異,有是非各執的異。所以有異,是因為有同,才顯出異。是不是的關系有四種:第一種是“是而然”,第二種是“是而不然”,第三種叫“遷”,即轉移論題,偷換概念,第四種叫“強”,即牽強附會。 23 大取: 子深其深,淺其淺,益其益,尊其尊。察次山比因至優指復;次察聲端名因請復。正夫辭惡者,人右以其請得焉。諸所遭執,而欲惡生者,人不必以其請得焉。聖人之附瀆也,仁而無利愛。利愛生於慮。昔者之慮也,非今日之慮也;昔者之愛人也,非今之愛人也。愛獲之愛人也,生於慮獲之利。慮獲之利,非慮臧之利也;而愛臧之愛人也,乃愛獲之愛人也。去其愛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嗇,非今日之知嗇也。貴為天子,其利人不厚於正夫。二子事親,或遇孰,或遇凶,其親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執無能厚吾利者。藉藏也死而天下害,吾持養臧也萬倍,吾愛臧也不加厚。

大取: 你對于墨家的學說,深奧的就深入探求,淺近的就淺近研究,并體察節用節葬是否應當。其次明察墨家學說之所以成立的根由、學說中的比附、學說的原因,這樣,就可以掌握墨家學說的要旨。進一步再深察墨家聲教的端緒、借鑒名學的方法、證明它的終因,這樣,墨家學說的實情就能夠了解。一個平常的人,他的言詞雖然粗俗,但也是實情的論斷,人們從中還可以了解實情。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堅持一種成見,感情用事,產生好惡,妄下斷語的,人們從他的言詞中就不會了解實情了。聖人撫覆天下,以仁為本卻沒有愛人利人的區別。愛人利人產生于思慮。過去的思慮,不是今日的思慮。過去的愛人,也不是今日的愛人。愛婢這種愛人的行為,產生于考慮婢的利益。考慮婢的利益,不是考慮奴的利益;但是,愛奴的愛人,也就是愛婢的愛人。如果去掉其所愛而能利天下,那就不能不去掉了。從前講節用,不等于今日講節用。貴為天子,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二子的侍奉父母親,一個遇到豐年,一個遇到荒年,他們利自己的雙親是相同的,不會因豐年而增多,也不會因荒年而減少。外物也不會使我利親的心加厚。假使奴死對天下有害,我持養奴一定萬倍,并不是對奴的愛心加厚。 24 大取: 長人之異,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人之體非一貌者也,故異。將劍與挺劍異。劍,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異。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諸非以舉量數命者,敗之盡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屬於:[邏輯]

大取: 高的人與矮的人相同,是因為他們的外表相同,所以就相同。人的手指與人的頭是不一樣的,是因為人的身體,并不是一種形貌,所以不同。扶劍和拔劍是不相同的,因為劍是因形貌命名的,形貌不一,所以不同。楊木的木與桃木的木相同。有些不是以量數舉出命名的,舉出來的都一樣,所以一個手指,不能斷定是哪一個人的;一個人的手指,才能斷定是那個人的。一面是方的,不能算作方體,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 25 大取: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1夫辭2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者。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無所行,唯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於其類,則必困矣。屬於:[邏輯]

大取: 言詞因事故而產生,又順事理而發展,借同類的事物相互推行。創立言詞,卻不知道言詞產生的原因,一定是謬誤的。現在人不遵循道理,就不能做事,只有強壯的身體,而不知道做事的道理,就會遭到困難,這是立等可待的。言詞要依照類別才能成立,如創立言詞卻不明白它的類別,那么,就必定遭受困難。 1.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 從第11條移到此處。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夫辭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6 大取: 故浸淫之辭,其類在於鼓栗。聖人也,為天下也,其類在於追迷。或壽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類在譽石,一日而百萬生,愛不加厚,其類在惡害。愛二世有厚薄,而愛二世相若。其類在蛇文。愛之相若,擇而殺其一人,其類在阬下之鼠。小仁與大仁,行厚相若,其類在申。凡興利除害也,其類在漏雍。厚親,不稱行而類行,其類在江上井。“不為己”之可學也,其類在獵走。愛人非為譽也,其類在逆旅。愛人之親,若愛其親,其類在官茍。兼愛相若,一愛相若。一愛相若,其類在死也。屬於:[邏輯]

大取: 所以親附漸入的言詞,目的在鼓動人恐懼。聖人為天下謀利,目的在追正迷惑。無論長壽與夭折,聖人利天下的目的都是化民向善,如礜石可以染緇。一日之中,天下有成百上萬的生靈誕生,但我的愛不會加厚,正如為天下除害。愛上世、今世、后世有厚有薄,但愛其實相同,正如蛇身有文,文文都相似一樣。愛兩人相同,而殺其中一人,正如殺坑下的老鼠,是為天下除害。一般人與天子,德行厚薄是相同的,看他能否施展才能。舉凡興利除害,正如甕是漏水,堵住漏,就得便利。厚愛自己最親的,不依他的行事而或厚愛或薄愛,而以類推由親及疏去厚愛、薄愛,正象江上井一樣,雖然利人,也很有限。“不為己”是可以學的,就象打獵時追逐、奔馳一樣。愛人并非為了名譽,正象旅店一樣,是為了利人。愛別人的親人,好象愛自己的親人,自己的親人也在愛、敬之中。兼愛,和愛自己一個人一樣,能兼愛,就是自愛,蛇受到攻擊的時候,一定首尾相救,這也就是自救。

《小取》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相關資源

1 小取: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屬於:[邏輯]

小取: 辯論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區別,審察治亂的規律,搞清同異的地方,考察名實的道理,斷決利害,解決疑惑。于是要探求萬事萬物本來的樣子,分析、比較各種不同的言論。用名稱反映事物,用言詞表達思想,用推論揭示原因。按類別歸納,按類別推論。自己贊同某些論點,不反對別人贊同,自己不贊同某些觀點,也不要求別人。 2 小取: 或也者,不盡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辟也者,舉他1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屬於:[邏輯]

小取: 或,是并不都如此。假,是現在不如此。效,是為事物立個標準,用它來作為評判是非的標準。符合標準,就是對的;不符合標準,就是錯的。這就是效。辟,是舉別的事物來說明這一事物。侔,是兩個詞義相同的命題可以由此推彼。援,是說“你正確,我為什么偏不可以正確呢?”推,是用對方所不贊同的命題,相同于對方所贊同的命題,以此來反駁對方的論點。“是猶謂”是含義相同。“吾豈謂”,是含義不相同。 1. 他 : 原錯為“也”。 3 小取: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1非也。屬於:[邏輯]

小取: 事物不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會全都相同。推論的 “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確。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其然相同,其所以然就不必同。對方贊同,有所以贊同的原因;贊同是相同的,之所以贊同就不必同。所以辟、侔、援、推這些論式,運用起來就會發生變化,會轉成詭辯,會離題太遠而失正,會脫離論題進而離開本意,這就不能不審察,不能經常運用。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么,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事物有些為“是”而正確,有些為“是”而不正確。有些為“不是”而正確,有些為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卻不普遍。有些為一方面是正確的,而另一方面卻是不正確的。不能按常理來推論事物,所以言詞有很多方面、很多類別、很多差異和緣故,在推論中不能偏執觀點,(偏執是)不正確的。 1. 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 刪除。 衍文。 4 小取: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白馬是馬;乘白馬是乘馬。驪馬是馬;乘驪馬是乘馬。婢是人;愛婢是愛人。奴是人;愛奴是愛人。這就是“是而然”的情況。 5 小取: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盜無難1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也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婢的雙親,是人;婢事奉她的雙親,不是事奉別人。她的弟弟,是一個美人,她愛她的弟弟,不是愛美人。車是木頭做的;乘車卻不是乘木。船是木頭做的;進入船,不是進入木頭。盜是人;多盜并不是多人;沒有盜,并不是沒有人。以什么說明呢?厭惡多盜,并不是厭惡多人;希望沒有盜,不是希望沒有人。這是世人都認為正確的。如果象這樣,那么雖然盜是人,但愛盜卻不是愛人;不愛盜,不意味著不愛人;殺盜,也不是殺人,這沒有什么疑難的。這個與那個都是同類。然而世人贊同那個自己卻不以為錯,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沒有其他緣故,有所謂內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內心固執,得不到解說。這就是“是而不然”的情況。 1. 盜無難 : 刪除。 衍文。 6 小取: 且夫讀書,非好書也。且鬥雞,非雞也;好鬥雞,好雞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壽夭也。有命,非命也;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非之,無也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讀書,不是喜歡書。將要斗雞,不是斗雞;喜歡斗雞,就是喜歡雞。將要跳入井,不是入井;阻止將要跳入井,就是阻止入井。將要出門,不是出門;阻止將要出門,就是阻止出門。如果象這樣,將要夭折,不是夭折;壽終才是夭折。有命,不是命;不認為有命,不是命,這沒有什么疑難。這個與那個同類。世人稱贊那個卻不以為自己錯了,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沒有其他緣故,有所謂內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內心固執,不得其解。這是“不是而然”的情況。 7 小取: 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於馬,因為乘馬矣。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不乘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愛人,要等到普遍愛了所有的人,然后才可以稱為愛人。不愛人,不必等到普遍不愛所有的人;不普遍愛,因為不愛人。乘馬,不必等到乘了所有的馬才稱為乘馬;只要有馬可乘,就可以稱為乘馬了。至于不乘馬,要等到不乘所有的馬,然后才可以稱為不乘馬。這是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不普遍的情況。 8 小取: 居於國,則為居國;有一宅於國,而不為有國。桃之實,桃也;棘之實,非棘也。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馬之目盼則為之馬盼;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一馬,馬也;二馬,馬也。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一馬,馬也。馬或白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居住在國內,就是在國內。有一座房子在國內,不是有整個國家。桃的果實,是桃。棘的果實,不是棘。慰問人的疾病,是慰問人。厭惡人的疾病,不是厭惡人。人的鬼,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祭人的鬼,不是祭人。祭哥哥的鬼,是祭哥哥。這一匹馬的眼睛一邊小,就稱它是眼睛一邊小的馬;這一匹馬的眼睛大,卻不能稱這一匹馬大。這一頭牛的毛黃,就稱它是一頭毛黃的牛;這一頭牛的毛多,卻不能稱這一頭牛多。一匹馬,是馬,兩匹馬,也是馬。馬四個蹄子,是說一匹馬四個蹄子,不是兩匹馬四個蹄子。馬有的是白色的,是說兩匹馬中有白色的,并不是一匹馬而有的是白色的。這就是一方面對而另一方面錯的情況。

《耕柱》

1 耕柱: 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於人乎?”子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子將誰敺?”耕柱子曰:“將敺驥也。”子墨子曰:“何故敺驥也?”耕柱子曰:“驥足以責。”子墨子曰:“我亦以子為足以責。

耕柱: 墨子對耕柱子發怒。耕柱子說:“我不是勝過別人嗎?”墨子問道: “我將要上太行山去,可以用駿馬駕車,可以用牛駕車,你將驅策哪一種呢?”耕柱子說:“我將驅策駿馬。”墨子又問:“為什么驅策駿馬呢?”耕柱子回答道: “駿馬足以擔當重任。”墨子說:“我也以為你能擔當重任。” 2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是使翁難雉乙卜於白若之龜,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虛,上鄉”!乙又言兆之由曰:‘饗矣!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東,九鼎既成,遷於三國。’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數百歲矣。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謀,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

耕柱: 巫馬子問墨子:“鬼神與聖人相比,誰更明智呢?”墨子答道:“鬼神比聖人明智,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從前夏啟派蜚廉到山川采金,在昆吾鑄了鼎,于是叫卜人翁難乙,用百靈的龜占卜,卜辭道:‘鼎鑄成了,三足而方,不用生火它自己會烹,不用舉動它自己會藏,不用遷移它自己會行。用它在昆吾之墟祭祀。尚饗。’翁難乙又解釋卦兆,說:‘鬼神已經享用了。那蓬蓬的白云,一會兒南北,一會兒西東。九鼎已經鑄成功了,將要三代相傳。’后來夏后氏失掉了它,殷人接受了;殷人失掉了,周人又接受了它。夏后殷周三代互相接受九鼎,已經數百年了。假使一位聖人聚集他的賢臣,和他杰出的國相共同謀劃,又怎么能知道幾百年以后的事呢?但是,鬼神卻能夠知道。所以說:鬼神比聖人明智,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 3 耕柱: 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

耕柱: 治徒娛、縣子碩兩個人問墨子說:“行義,什么是最重要的事呢?”墨子答道:“就象筑墻一樣,能筑的人筑,能填土的人填土,能挖土的人挖土,這樣墻就可以筑成。行義就是這樣,能演說的人演說,能解說典籍的人解說典籍,能做事的人做事,這樣就可以做成義事。” 4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兼愛天下,未云利也;我不愛天下,未云賊也。功皆未至,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於此,一人奉水將灌之,一人摻火將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貴於二人?”巫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摻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耕柱: 巫馬子問墨子說:“你兼愛天下,沒有什么利;我不愛天下,也沒有什么害。效果都沒有達到,你為什么只認為自己正確,而認為我不正確呢?”墨子回答道:“現在這里有個人在放火,一個人捧著水將要澆滅它,另一個人拿著火苗,將使火燒得更旺,都還沒有做成,在這兩個人之中,你看重哪一個?”巫馬子回答說:“我認為那個捧水的人心意是正確的,而那個拿火苗的人的心意是錯誤的。”墨子說:“我也認為我兼愛天下的用意是正確的,而你不愛天下的用意是錯誤的。” 5 耕柱: 子墨子游荊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智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子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耕柱: 墨子推薦耕柱子到楚國做官,有幾個弟子去探訪他,耕柱子請他們吃飯,每餐僅供食三升,招待他們不優厚。這幾個人回來告訴墨子說:“耕柱子在楚國沒有什么收益!我們幾個去探訪他,每餐只供給我們三升米,招待我們不優厚。”墨子答道:“這還未可知。”沒有多久,耕柱子送給墨子十鎰黃金,說:“弟子不敢貪圖財利違章犯法以送死,這十鎰黃金,請老師使用。”墨子說:“果然是未可知啊!” 6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之為義也,人不見而耶,鬼而不見而富,而子為之,有狂疾!”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於此,其一人者見子從事,不見子則不從事;其一人者見子亦從事,不見子亦從事,子誰貴於此二人?”巫馬子曰:“我貴其見我亦從事,不見我亦從事者。”子墨子曰:“然則,是子亦貴有狂疾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你行義,人不會見而幫助你,鬼不會見而富你,然而先生卻仍然這樣做,這是有瘋病。”墨子答道:“現在假使你有兩個家臣在這里,其中一個見到你就做事,不見到你就不做事;另外一個見到你也做事,不見到你也做事,這兩個人之中,你看重誰?”巫馬子回答說:“我看重那個見到我做事,不見到我也做事的人。”墨子說:“既然這樣,你也看重有瘋病的人。” 7 耕柱: 子夏子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鬥乎?”子墨子曰:“君子無鬥。”子夏之徒曰:“狗豨猶有鬥,惡有士而無鬥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於湯文,行則譬於狗豨,傷矣哉!

耕柱: 子夏的弟子問墨子道:“君子之間有爭斗嗎?”墨子回答說:“君子之間沒有爭斗。”子夏的弟子說:“狗豬尚且有爭斗,哪有士人沒有爭斗的呢?”墨子說道:“痛心啊!你們言談則稱舉商湯、文王,行為卻與狗豬相類比,痛心啊!” 8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舍今之人而譽先王,是譽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先王之道教也。今譽先王,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譽而不譽,非仁也。”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此諸侯之所謂良寶也。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謂貴良寶者,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寶也。今用義為政於國家,人民必眾,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為貴良寶者,可以利民也,而義可以利人,故曰,義天下之良寶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舍棄今天的人卻去稱譽古代的聖王,這是稱譽枯骨。好象匠人一樣,知道枯木,卻不知道活著的樹木。”墨子說:“天下生存的原因,是由于先王的主張教導的結果。現在稱譽先王,是稱譽使天下生存的先王的主張。該稱譽的卻不去稱譽,這就不是仁了。”墨子說:“和氏璧、隋侯珠、三翮六翼的九鼎,這是諸侯所說的良寶。它們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嗎?人們回答說:不能。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是因為它們可以使人得到利益。而和氏璧、隋侯珠、三翮六翼的九鼎,不能給人利益,所以這些都不是天下的良寶。現在用義在國家施政,人口必然增多,刑政必然得到治理,社稷必然安定。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是因為它們能利人民,而義可以使人民得利,所以說:義是天下的良寶。” 9 耕柱: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也,而舊者新是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以所智告之,故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

耕柱: 葉公子高向孔子問施政的道理,說:“善于施政的人該怎樣呢?”孔子回答道:“善于治政的人,對于處在遠方的,要親近他們,對于故舊,要如同新交一樣,不厭棄他們。”墨子聽到了,說:“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葉公子高難道會不知道,善于施政的人,對于處在遠方的,要親近他們,對于故舊,要如同新交一樣,不厭棄他們。他是問怎么樣去做。不以人家所不懂的告訴人家,而以人家已經知道了的去告訴人家。所以說,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 10 耕柱: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也。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為馬也。

耕柱: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大國攻打小國,就象小●以兩手著地學馬行。小●學馬行,足以自致勞累。現在大國攻打小國,防守的國家,農民不能耕地,婦人不能紡織,以防守為事;攻打的國家,農民也不能耕地,婦人也不能紡織,以攻打為事。所以大國攻打小國,就象小●學馬行一樣。” 11 耕柱: 子墨子曰:“言足以復行者,常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蕩囗也。

耕柱: 墨子說:“言論可付之實行的,應推崇;不可以實行的,不應推崇。不可以實行而推崇它,就是空言妄語了。” 12 耕柱: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於衛,衛君致祿甚厚,設之於卿。高石子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子墨子曰:“衛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卿。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東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衛君無道,而貪其祿爵,則是我為苟啗人食也。”子墨子說,而召子禽子曰:“姑聽此乎!夫倍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

耕柱: 墨子讓管黔到衛國稱揚高石子,使高石子在衛國做官。衛國國君給他的俸祿很優厚,安排他在卿的爵位上。高石子三次朝見衛君,都竭盡其言,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于是高石子離開衛國到了齊國,見了墨子說:“衛國國君因為老師的緣故,給我的俸祿很優厚,安排我在卿的爵位上,我三次入朝見衛君,必定把意見說完,但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因此離開了衛國。衛君恐怕會以為我發瘋了吧?”墨子說:“離開衛國,假如符合道的原則,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迸時候周公旦駁斥關叔,辭去三公的職位,到東方的商奄生活,人都說他發狂;但是后世的人卻稱譽他的德行,頌揚他的美名,到今天還不停止。況且我聽說過:‘行義不能回避詆毀而追求稱譽。’離開衛國,假如符合道的原則,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高石子說:“我離開衛國,何敢不遵循道的原則!以前老師說過:‘天下無道,仁義之士不應該處在厚祿的位置上。’現在衛君無道,而貪圖他的俸祿和爵位,那么,就是我只圖吃人家的米糧了。”墨子聽了很高興,就把禽滑氂召來,說:“姑且聽聽高石子的這話吧!違背義而向往俸祿,我常常聽到;拒絕俸祿而向往義,從高石子這里我見到了。” 13 耕柱: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貧而謂之富,則怒,無義而謂之有義,則喜。豈不悖哉!

耕柱: 墨子說:“世俗的君子,如果他貧窮,別人說他富有,那么他就憤怒,如果他無義,別人說他有義,那么他就高興,這不是太荒謬了嗎!” 14 耕柱: 公孟子曰:“先人有則三而已矣。”子墨子曰:“孰先人而曰有則三而已矣?子未智人之先有。

耕柱: 公孟子說:“先人已有的,只要效法就行了。”墨子說:“誰說先人有的,只要效法就行了。你不知道人出生在前的,比更在其前出生的,則是后了。” 15 耕柱: 後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我豈有罪哉?吾反後”。子墨子曰:“是猶三軍北,失後之人求賞也。

耕柱: 有一個先與墨子做朋友而后來背叛了他的人,說:“我難道有罪嗎?我背叛是在他人之后。”墨子說:“這就象軍隊打了敗仗,落后的人還要求賞一樣。” 16 耕柱: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術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誅,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則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誅而不作,是無所異於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之,今之善者則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耕柱: 公孟子說:“君子不創作,只是闡述罷了。”墨子說: “不是這樣。人之中極端沒有君子品行的人,對古代善的不闡述,對現在善的不創作。其次沒有君子品行的人,對古代善的不闡述,自己有善的就創作,想善的東西出于自己。現在只闡述不創作,與不喜歡闡述古代善的卻喜歡自我創作的人,是沒有什么區別的。我認為對古代善的則闡述,對現在善的則創作,希望善的東西更多。” 17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子異,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於越人,愛魯人於鄒人,愛我鄉人於魯人,愛我家人於鄉人,愛我親於我家人,愛我身於吾親,以為近我也。擊我則疾,擊彼則不疾於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殺彼以我,無殺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義將匿邪,意將以告人乎?”巫馬子曰:“我何故匿我義?吾將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則,一人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利己;十人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利己;天下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利己。一人不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說子亦欲殺子,不說子亦欲殺子,是所謂經者口也,殺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惡利也?若無所利而不言,是蕩口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我與你不同,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比愛越人深。愛魯人比愛鄒人深,愛我家鄉的人比愛魯人深,愛我的家人比愛我家鄉的人深,愛我的雙親比愛我的家人深,愛我自己勝過愛我雙親,這是因為切近我的緣故。打我,我會疼痛,打別人,不會痛在我身上,我為什么不去解除自己的疼痛,卻去解除不關自己的別人的疼痛呢?所以我只會殺他人以利于我,而不會殺自己以利于他人。”墨子問道:“你的這種義,你將隱藏起來呢?還是將告訴別人。”巫馬子答道:“我為什么要隱藏自己的義,我將告訴別人。”墨子說:“既然這樣,那么有一個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自己;有十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他們自己;天下的人都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以利于自己。假如,有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要殺你,因為他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有十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要殺你,因為他們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天下的人都不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因為他們也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這樣,喜歡你主張的人要殺你,不喜歡你主張的人也要殺你,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搖動口舌,殺身之禍常至自身的道理。”墨子還說:“你的話,恰恰是厭惡利。假如沒有利益而還要說,這就是空言妄語了。” 18 耕柱: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犓豢,維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勝食也。見人之作餅,則還然竊之,曰:‘舍余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子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呼虛數千,不可勝,見宋、鄭之閒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

耕柱: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現在有一個人在這里,他的牛羊牲畜,任由廚師宰割、烹調,吃都吃不完,但他看見人家做餅,就便捷地去偷竊,說:‘可以充足我的米糧。’不知道這是他的甘肥食物不足呢,還是他有偷竊的毛病?”魯陽文君說:“這是有偷竊病了。”墨子說:“楚國有四境之內的田地,空曠荒蕪,開墾不完,掌管川澤山林的官吏就有數千人以上,數都數不過來,見到宋、鄭的空城,還要便捷地竊取,這與那個偷竊人家餅子的人有什么不同呢?”魯陽文君說:“這就象那個人一樣,確實患有偷竊病。” 19 耕柱: 子墨子曰:“季孫紹與孟伯常治魯國之政,不能相信,而祝於叢社,曰:‘苟使我和。’是猶弇其目,而祝於叢社曰:‘苟使我皆視’。豈不繆哉!

耕柱: 墨子說:“季孫紹與孟伯常治理魯國的政事,不能互相信任,就到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希望使我們和好。’這如同遮蓋了自己的眼睛,而在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希望使我們都能看到。’豈不荒謬嗎?” 20 耕柱: 子墨子謂駱滑氂曰:“吾聞子好勇。”駱滑氂曰:“然,我聞其鄉有勇士焉,吾必從而殺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好,度其所惡。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必從而殺之,是非好勇也,是惡勇也。

耕柱: 墨子對駱滑氂說:“我聽說你喜歡勇武。”駱滑氂說:“對了。我聽說哪個鄉里有勇士,我一定要去殺他。”墨子說:“天下沒有人不想親附他所喜愛的人,疏遠他所憎惡的人。現在你聽到那個鄉里有勇士,一定去殺他,這不是好勇武,而是憎惡勇武。

《卷十二》

《貴義》

1 貴義: 子墨子曰:“萬事莫貴於義。今謂人曰:‘予子冠履,而斷子之手足,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爭一言以相殺,是貴義於其身也。故曰,萬事莫貴於義也。” 2 貴義: 子墨子自魯即齊,過故人,謂子墨子曰:“今天下莫為義,子獨自苦而為義,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處,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則食者眾,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子墨子南游於楚,見楚獻惠王,獻惠王以老辭,使穆賀見子墨子。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子墨子曰:“子之言則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昔者,湯將往見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君將何之?’湯曰:‘將往見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賤人也。若君欲見之,亦令召問焉,彼受賜矣。’湯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藥此,食之則耳加聰,目加明,則吾必說而強食之。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譬之良醫善藥也。而子不欲我見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後可也”。 3 貴義: 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 4 貴義: 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蕩口也。 5 貴義: 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則思,言則誨,動則事,使三者代御,必為聖人。必去喜,去怒,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手足口鼻耳,從事於義,必為聖人。” 6 貴義: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為義而不能,必無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斲而不能,無排其繩。” 7 貴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則辭之;使為一國之相,不能而為之。豈不悖哉!” 8 貴義: 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黔者黑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9 貴義: 子墨子曰:“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布,不敢繼苟而讎焉,必擇良者。今士之用身則不然,意之所欲則為之,厚者入刑罰,薄者被毀醜,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 10 貴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而助之修其身則慍,是猶欲其牆之成,而人助之築則慍也,豈不悖哉!” 11 貴義: 子墨子曰:“古之聖王,欲傳其道於後世,是故書之竹帛,鏤之金石,傳遺後世子孫,欲後世子孫法之也。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是廢先王之傳也。” 12 貴義: 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漆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 13 貴義: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衛,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閒,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閒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繡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百人處於前,數百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 14 貴義: 子墨子仕人於衛,所仕者至而反。子墨子曰:“何故反?”對曰:“與我言而不當。曰‘待女以千盆。’授我五百盆,故去之也。”子墨子曰:“授子過千盆,則子去之乎?”對曰:“不去。”子墨子曰:“然則,非為其不審也,為其寡也。” 15 貴義: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負粟者。今有人於此,負粟息於路側,欲起而不能,君子見之,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故也?曰義也。今為義之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縱不說而行,又從而非毀之。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不若視負粟者也。” 16 貴義: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今士坐而言義,無關梁之難,盜賊之危,此為信徙,不可勝計,然而不為。則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 17 貴義: 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是圍心而虛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 18 貴義: 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是猶舍穫而拾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

《公孟》

1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君子共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子墨子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身也,又未知其所謂也。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進而諫,則謂之不遜,因左右而獻諫,則謂之言議。此君子之所疑惑也。若大人為政,將因於國家之難,譬若機之將發也然,君子之必以諫,然而大人之利,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雖得大巧之經,可行於軍旅之事,欲攻伐無罪之國,有之也,君得之,則必用之矣。以廣辟土地,著稅偽材,出必見辱,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兩不利也。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且子曰:‘君子共己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今未有扣,子而言,是子之謂不扣而鳴邪?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 2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實為善,人孰不知?譬若良玉,處而不出有餘糈。譬若美女,處而不出,人爭求之。行而自衒,人莫之取也。今子遍從人而說之,何其勞也?”子墨子曰:“今夫世亂,求美女者眾,美女雖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強說人,人莫之知也。且有二生,於此善筮。一行為人筮者,一處而不出者。行為人筮者與處而不出者,其糈孰多?”公孟子曰:“行為人筮者其糈多。”子墨子曰:“仁義鈞。行說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說人也!” 3 公孟: 公孟子戴章甫,搢忽,儒服,而以見子墨子曰:“君子服然後行乎?其行然後服乎?”子墨子曰:“行不在服。”公孟子曰:“何以知其然也?”子墨子曰:“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金劍木盾,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晉文公大布之衣,牂羊之裘,韋以帶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縫衣博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越王句踐剪髮文身,以治其國,其國治。此四君者,其服不同,其行猶一也。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公孟子曰:“善!吾聞之曰‘宿善者不祥’,請舍忽,易章甫,復見夫子可乎?”子墨子曰:“請因以相見也。若必將舍忽、易章甫,而後相見,然則行果在服也。” 4 公孟: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子墨子曰:“昔者,商王紂,卿士費仲,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為天下之聖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關叔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 5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昔者聖王之列也,上聖立為天子,其次立為卿、大夫,今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若使孔子當聖王,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子墨子曰:“夫知者,必尊天事鬼,愛人節用,合焉為知矣。今子曰:‘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而曰可以為天子,是數人之齒,而以為富。” 6 公孟: 公孟子曰:“貧富壽夭,齰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亓冠也。” 7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有義不義,無祥不祥。”子墨子曰:“古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而為禍福,執有祥不祥,是以政治而國安也。自桀紂以下,皆以鬼神為不神明,不能為禍福,執無祥不祥,是以政亂而國危也。故先王之書,子亦有之曰:‘亓傲也,出於子,不祥。’此言為不善之有罰,為善之有賞。” 8 公孟: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喪禮,君與父母、妻、後子死,三年喪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皆有數月之喪。或以不喪之閒,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若用子之言,則君子何日以聽治?庶人何日以從事?”公孟子曰:“國亂則治之,國治則為禮樂。國治則從事,國富則為禮樂。子墨子曰:“國之治。治之廢,則國之治亦廢。國之富也,從事,故富也。從事廢,則國之富亦廢。故雖治國,勸之無饜,然後可也。今子曰:‘國治,則為禮樂,亂則治之’,是譬猶噎而穿井也,死而求醫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僇,國為戾虛者,皆從此道也。” 9 公孟: 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祀。”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网也。” 10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為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是猶裸謂撅者不恭也。” 11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知有賢於人,則可謂知乎?”子墨子曰:“愚之知有以賢於人,而愚豈可謂知矣哉?” 12 公孟: 公孟子曰:“三年之喪,學吾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嬰兒子之知,獨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號而不止,此亓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則儒者之知,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 13 公孟: 子墨子曰問於儒者:“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 14 公孟: 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毀儒也。”子墨子曰:“儒固無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則是毀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則非毀也,告聞也。”程子無辭而出。子墨子曰:“迷之!”反,後坐,進復曰:“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若先生之言,則是不譽禹,不毀桀紂也。”子墨子曰:“不然,夫應孰辭,稱議而為之,敏也。厚攻則厚吾,薄攻則薄吾。應孰辭而稱議,是猶荷轅而擊蛾也。” 15 公孟: 子墨子與程子辯,稱於孔子。程子曰:“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鳥魚可謂愚矣,禹湯猶云因焉。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 16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身體強良,思慮徇通,欲使隨而學。子墨子曰:“姑學乎,吾將仕子。”勸於善言而學。其年,而責仕於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子亦聞夫魯語乎?魯有昆弟五人者,亓父死,亓長子嗜酒而不葬,亓四弟曰:‘子與我葬,當為子沽酒。’勸於善言而葬。已葬,而責酒於其四弟。四弟曰:‘吾末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豈獨吾父哉?子不葬,則人將笑子,故勸子葬也。’今子為義,我亦為義,豈獨我義也哉?子不學,則人將笑子,故勸子於學。” 17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子墨子曰:“盍學乎?”對曰:“吾族人無學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好美者,豈曰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夫欲富貴者,豈曰我族人莫之欲,故不欲哉?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視人必強為之?” 18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神為明知,能為禍人哉福?為善者富之,為暴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乎?我何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對曰:“未之得聞也。”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什子,子能什譽之,而一自譽乎?”對曰:“不能。”“有人於此,百子,子能終身譽亓善,而子無一乎?”對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猶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亓多,將有厚罪者也,何福之求?” 19 公孟: 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 20 公孟: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子墨子曰:“不可,夫知者必量亓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國士戰且扶人,猶不可及也。今子非國士也,豈能成學又成射哉?” 21 公孟: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曰:‘言義而行甚惡。’請棄之。”子墨子曰:“不可,稱我言以毀我行,愈於亡。有人於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愛人,甚不仁,猶愈於亡也。今告子言談甚辯,言仁義而不吾毀,告子毀,猶愈亡也。” 22 公孟: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譬猶跂以為長,隱以為廣,不可久也。” 23 公孟: 告子謂子墨子曰:“我治國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亂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惡能治國政?子姑亡,子之身亂之矣!” 《卷十三》

《魯問》

1 魯問: 魯君謂子墨子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子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諸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讎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亟遍禮四鄰諸侯,敺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為者。” 2 魯問: 齊將伐魯,子墨子謂項子牛曰:“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吳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子以歸於吳。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 3 魯問: 子墨子見齊大王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多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大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子墨子曰:“并國覆軍,賊殺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 4 魯問: 魯陽文君將攻鄭,子墨子聞而止之,謂陽文君曰:“今使魯四境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魯陽文君曰:“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亓不至乎?”魯陽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子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 5 魯問: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攻其鄰國,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粟米、貨財,則書之於竹帛,鏤之於金石,以為銘於鍾鼎,傳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今賤人也,亦攻其鄰家,殺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糧衣裘,亦書之竹帛,以為銘於席豆,以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亓可乎?”魯陽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觀之,則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 6 魯問: 子墨子為魯陽文君曰:“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於此,竊一犬一彘則謂之不仁,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譬猶小視白謂之白,大視白則謂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謂也。” 7 魯問: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豈不惡俗哉?”子墨子曰:“雖中國之俗,亦猶是也。殺其父而賞其子,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苟不用仁義,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8 魯問: 魯君之嬖人死,魯君為之誄,魯人因說而用之。子墨子聞之曰:“誄者,道死人之志也,今因說而用之,是猶以來首從服也。” 9 魯問: 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處則靜,呼則應,可謂忠臣乎?”子墨子曰:“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是似景也。處則靜,呼則應,是似響也。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上有過則微之以諫,己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外匡其邪,而入其善,尚同而無下比,是以美善在上,而怨讎在下,安樂在上,而憂慼在臣。此翟之所謂忠臣者也。” 10 魯問: 魯君謂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與為是也。魡者之恭,非為魚賜也;餌鼠以蟲,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 11 魯問: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其子戰而死,其父讓子墨子。子墨子曰:子欲學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子慍,而猶欲糶,糶讎,則慍也。豈不費哉?” 12 魯問: 魯之南鄙人,有吳慮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子墨子聞而見之。吳慮謂子墨子“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謂義者,亦有力以勞人,有財以分人乎?”吳慮曰:“有。”子墨子曰:“翟嘗計之矣。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農之耕,分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為得一升粟,其不能飽天下之飢者,既可睹矣。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婦人之織,分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為得尺布,其不能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盛,然後當一夫之戰,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既可睹矣。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通聖人之言,而察其辭,上說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國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脩。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飢,不織而衣寒,功賢於耕而食之、織而衣之者也。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而功賢於耕織也。”吳慮謂子墨子曰:“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設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與不教人耕而獨耕者,其功孰多?”吳慮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設而攻不義之國,鼓而使眾進戰,與不鼓而使眾進戰,而獨進戰者,其功孰多?”吳慮曰:“鼓而進眾者其功多。”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進於義,則吾義豈不益進哉?” 13 魯問: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說,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謂公尚過曰:“子觀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將聽吾言,用我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群臣,奚能以封為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則是我以義糶也。鈞之糶,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 14 魯問: 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先語?”子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說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遙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即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 15 魯問: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祭祀鬼神。今而以夫子之教,家厚於始也。有家厚,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多財則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攫黍拑肺之為欲哉?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曰‘盜何從入?’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豈可哉?” 16 魯問: 魯祝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子墨子聞之曰:“是不可,今施人薄而望人厚,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今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唯恐其以牛羊祀也。古者聖王事鬼神,祭而已矣。今以豚祭而求百福,則其富不如其貧也。” 17 魯問: 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奴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矣來!” 18 魯問: 孟山譽王子閭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閭斧鉞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為王則生,不為王則死。’王子閭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為也,又況於楚國乎?’遂而不為。王子閭豈不仁哉?”子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為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為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 19 魯問: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子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嬖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靳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勝義也。” 20 魯問: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楚人順流而進,迎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迎流而進,順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埶,亟敗楚人。公輸子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之,量其鉤強之長,而制為之兵,楚之兵節,越之兵不節,楚人因此若埶,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我舟戰有鉤強,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我義之鉤強,賢於子舟戰之鉤強。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強而距人,人亦強而距子,交相鉤,交相強,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強,賢子舟戰之鉤強。” 21 魯問: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功,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 22 魯問: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予我宋而不義,我不為。”子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為,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為義,翟又將予子天下。

《公輸》

1 公輸: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盤。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盤不說。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盤曰:“吾義固不殺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盤服。子墨子曰:“然,乎不已乎?”公輸盤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盤曰:“諾”。 2 公輸: 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糠糟,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貍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 3 公輸: 於是見公輸盤,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之,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盤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子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4 公輸: 子墨子歸,過宋,天雨,庇其閭中,守閭者不內也。故曰:“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爭於明者,眾人知之。” 《卷十四》

《備城門》

1 備城門: 禽滑釐問於子墨子曰:“由聖人之言,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柰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釐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雖善,而君不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後可以守也。 2 備城門: 凡守圉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廣,樓撕脩,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3 備城門: 故凡守城之法,備城門為縣門沈機,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孔之。各為二幕二,一鑿而繫繩,長四尺。城四面四隅皆為高樓磿撕,使重室子居亓上,磿適,視亓態狀,與亓進左右所移處,失磿斬。 4 備城門: 適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士,迎而穴之,為之且內弩以應之。 5 備城門: 民室材木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6 備城門: 皆築,七尺一居屬,五步一壘。五築有銕。長斧,柄長八尺。十步一長鎌,柄長八尺。十步一斲,長椎,柄長六尺,頭長尺,兌亓兩端。三步一大鋌,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鋌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亓兩末。穴隊若衝隊,必審如攻隊之廣狹,而令邪穿亓穴,令亓廣必夷客隊。 7 備城門: 疏束樹木,令足以為柴摶,貫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摶從橫施之,外面以強塗,毋令土漏。令亓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塗,足以為堞,善塗亓外,令毋可燒拔也。 8 備城門: 大城丈五為閨門,廣四尺。 9 備城門: 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門,鑿亓木維敷上堞。 10 備城門: 為斬縣梁,令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報。城內有傅堞,因以內堞為外。鑿亓閒,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燒之以待適。 11 備城門: 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佐以厲矢。 12 備城門: 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13 備城門: 轉射機,機長六尺,貍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轀,轀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通臂,臂長至垣。二十步一,令善射者佐之,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14 備城門: 城上百步一樓,樓四植,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袤各丈六尺,皆為文。三十步一突,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袤二尺,為文。 15 備城門: 城上為攢火,矢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亓末。 16 備城門: 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絫石、蒺藜。 17 備城門: 渠長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亓貍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寸。 18 備城門: 藉莫長八尺,廣七尺,亓木也廣五尺,中藉苴為之橋,索亓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19 備城門: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此數。 20 備城門: 城上三十步一礱灶。 21 備城門: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綌、新布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22 備城門: 城上十步一鈂。 23 備城門: 水缶,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財。 24 備城門: 為卒乾飯,人二斗,以備陰雨,面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堞外行餐。 25 備城門: 置器備,殺沙礫鐵,皆為坏斗。令陶者為薄缶,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祕合束。 26 備城門: 堅為斗城上隔。棧高丈二,剡亓一末。 27 備城門: 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28 備城門: 救闉池者,以火與爭,鼓橐,馮埴外內,以柴為燔。 29 備城門: 靈丁,三丈一,犬牙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內帑,柴半,為狗犀者環之。牆七步而一。 30 備城門: 救車火,為熛矢射火城門上,鑿扇上為棧,塗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塗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門植關必環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再重,鍱之以鐵,必堅。梳關,關二尺,梳關一莧,封以守印,時令人行貌封,及視關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31 備城門: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長十丈,辟長六尺。二步一荅,廣九尺,袤十二尺。 32 備城門: 二步置連梃、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33 備城門: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即毋竹箭,以楛、桃、柘、榆,可。蓋求齊鐵夫,播以射衝及櫳樅。 34 備城門: 二步積石,石重千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35 備城門: 二步積苙,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36 備城門: 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 37 備城門: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瓮亓端,堅約弋。 38 備城門: 十步積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39 備城門: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40 備城門: 三十步置坐侯樓,樓出於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亓上。 41 備城門: 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 42 備城門: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43 備城門: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 44 備城門: 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 45 備城門: 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亓上稱議衰殺之。 46 備城門: 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囪居坫,出城十二尺。 47 備城門: 百步一井,井十罋,以木為繫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48 備城門: 百步一積雜稈,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49 備城門: 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衝術, 50 備城門: 百步為幽竇,廣三尺高四尺者千。 51 備城門: 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 52 備城門: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鬥。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廣各六尺。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 53 備城門: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鑿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54 備城門: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55 備城門: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 56 備城門: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樓撕必再重。 57 備城門: 土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58 備城門: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59 備城門: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 60 備城門: 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一帛尉。 61 備城門: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62 備城門: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馬矢,皆謹收藏之。 63 備城門: 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衝、縣口、批屈。樓五十步一,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 64 備城門: 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65 備城門: 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亓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復使卒急為壘壁,以蓋瓦復之。 66 備城門: 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67 備城門: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亓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 68 備城門: 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亓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諸盆罋,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 69 備城門: 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閈,二關一堞。 70 備城門: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除去之。寇所從來若昵道、傒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71 備城門: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與計事得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舍。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 72 備城門: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73 備城門: 客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術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術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此守術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術者。 74 備城門: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亓故人,乃亓稹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姦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 75 備城門: 城上為爵穴,下堞三尺,廣亓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笮陜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灶,人擅苣長五節。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76 備城門: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亓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77 備城門: 寇闉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亓中而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涿弋,弋長七寸,弋閒六寸,剡亓末。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78 備城門: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亓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亓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亓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傳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踰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備高臨》

1 備高臨: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積土為高,以臨吾城,薪土俱上,以為羊黔,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2 備高臨: 子墨子曰:“子問羊黔之守邪?羊黔者將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守為臺城,以臨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強弩射之,技機藉之,奇器口口之,然則羊黔之攻敗矣。 3 備高臨: 備臨以連弩之車材大方一方一尺,長稱城之薄厚。兩軸三輪,輪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衡植,衡植左右皆圜內,內徑四寸。左右縳弩皆於植,以弦鉤弦,至於大弦。弩臂前後與筐齊,筐高八尺,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連弩機郭同銅,一石三十鈞。引弦鹿長奴。筐大三圍半,左右有鉤距,方三寸,輪厚尺二寸,鉤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長六尺。橫臂齊筐外,蚤尺五寸,有距,博六寸,厚三寸,長如筐,有儀,有詘勝,可上下。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矢長十尺,以繩系箭矢端,如如戈射,以磿鹿卷收。矢高弩臂三尺,用弩無數,出人六十枚,用小矢無留。十人主此車。遂具寇,為高樓以射道,城上以荅、羅,矢。

《備梯》

1 備梯: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子墨子其哀之,乃管酒塊脯,寄于大山昧葇坐之,以樵禽子。禽子再拜而嘆。子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 2 備梯: 子墨子曰:“姑亡,姑亡。古有亓術者,內不親民,外不約治,以少閒眾,以弱輕強,身死國亡,為天下笑。子亓慎之,恐為身薑。” 3 備梯: 禽子再拜頓首,願遂問守道。曰:“敢問客眾而勇,煙資吾池,軍卒並進,雲梯既施,攻備已具,武士又多,爭上吾城,為之柰何?” 4 備梯: 子墨子曰: “問雲梯之守邪?雲梯者重器也,亓動移甚難。守為行城,雜樓相見,以環亓中。以適廣陜為度,環中藉幕,毋廣亓處。行城之法,高城二十尺,上加堞,廣十尺,左右出巨各二十尺,高、廣如行城之法。 5 備梯: 為爵穴煇鼠,施荅亓外,機、衝、錢、城,廣與隊等,雜亓閒以鐫、劍,持衝十人,執劍五人,皆以有力者。令案目者視適,以鼓發之,夾而射之,重而射之,披機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毋使生慮。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6 備梯: 守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劍亓面,以機發之,衝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雀穴三尺而一,蒺藜投必遂而立,以車推引之。 7 備梯: 裾城外,去城十尺,裾厚十尺。伐裾,小大盡本斷之,以十尺為傳,雜而深埋之,堅築,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殺,殺有一鬲,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尺。裾門一,施淺埋,弗築,令易拔。城希裾門而直桀。 8 備梯: 縣火,四尺一鉤樴,五步一灶,灶門有鑪炭。令適人盡入,煇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亓廣終隊。兩載之閒一火,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適人除火而復攻,縣火復下,適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則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門擊潰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施伏,夜半城上四面鼓噪,適人必或,有此必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備水》

1 備水: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偏下,令耳亓內,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則瓦井中,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內水耳。 2 備水: 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必善以船為轒轀。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亓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鞮瞀,十人人擅苗。先養材士為異舍,食亓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轀,決外隄,城上為射機疾佐之。

《備突》

1 備突: 城百步一突門,突門各為窯灶,竇入門四五尺,為亓門上瓦屋,毋令水潦能入門中。吏主塞突門,用車兩輪,以木束之,塗其上,維置突門內,使度門廣狹,令之入門中四五尺。置窯灶,門旁為橐,充灶伏柴艾,寇即入,下輪而塞之。鼓橐而熏之。

《備穴》

1 備穴: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城壞,或中人為之柰何?”子墨子曰:“問穴土之守邪?備穴者城內為高樓,以謹候望適人。適人為變,築垣聚土非常者,若彭有水濁非常者,此穴土也,急塹城內穴亓土直之。穿井城內,五步一井,傅城足,高地,丈五尺,下地,得泉三尺而止。令陶者為罌,容四十斗以上,固幎之以薄皮革,置井中,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審知穴之所在,鑿穴迎之。 2 備穴: 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偃一,覆一。柱之外善周塗,亓傅柱者勿燒。柱者勿燒柱善塗亓竇際,勿令泄。兩旁皆如此,與穴俱前。下迫地,置康若灰亓中,勿滿。灰康長五竇,左右俱雜相如也。穴內口為灶,令如窯,令容七八員艾,左右竇皆如此,灶用四橐。穴且遇,以頡皋衝之,疾鼓橐熏之,必令明習橐事者勿令離灶口。連版以穴高下、廣陜為度,令穴者與版俱前,鑿亓版令容矛,參分亓疏數,令可以救竇。穴則遇,以版當之,以矛救竇,勿令塞竇,竇則塞,引版而卻,過一竇而塞之,鑿亓竇,通亓煙,煙通,疾鼓橐以熏之。從穴內聽穴之左右,急絕亓前,勿令得行。若集客穴,塞之以柴塗,令無可燒版也。然則穴土之攻敗矣。 3 備穴: 寇至吾城,急非常也,謹備穴。穴疑有應寇,急穴穴未得,慎毋追。 4 備穴: 凡殺以穴攻者,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鑿十尺,鑿如前,步下三尺,十步擁穴,左右橫行,高廣各十尺殺。 5 備穴: 俚兩罌,深平城置板亓上,連板以井聽。五步一密。用梓若松為穴戶,戶穴有兩蒺藜,皆長極亓戶,戶為環,壘石外埻,高七尺,加堞亓上。勿為陛與石,以縣陛上下出入。具鑪橐,橐以牛皮,鑪有兩缶,以橋鼓之百十,每亦熏四十什,然炭杜之,滿鑪而蓋之,毋令氣出。適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不至吾穴,即以伯鑿而求通之。穴中與適人遇,則皆圉而毋逐,且戰北,以須鑪火之然也,即去而入壅穴殺。有鼠竄,為之戶及關籥獨順,得往來行亓中。穴壘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6 備穴: 斬艾與柴長尺,乃置窯灶中,先壘窯壁迎穴為連版。 7 備穴: 鑿井傳城足,三丈一,視外之廣陜而為鑿井,慎勿失。城卑穴高從穴難。鑿井城上,為三四井,內新甀井中,伏而聽之。審之知穴之所在,穴而迎之。穴且遇,為頡皋,必以堅材為夫,以利斧施之,命有力者三人用頡皋衝之,灌以不潔十餘石。 8 備穴: 趣伏此井中,置艾亓上,七八員,盆蓋井口,毋令煙上泄,旁亓橐口,疾鼓之。 9 備穴: 以車輪為轀。一束樵,染麻索塗中以束之。鐵鎖,縣正當寇穴口。鐵鎖長三丈,端環,一端鉤。 10 備穴: 鼠穴高七尺,五寸廣,柱閒也尺,二尺一柱,柱下傅舄,二柱共一員十一。兩柱同質,橫員士,柱大二圍半,必固亓員士,無柱與柱交者。 11 備穴: 穴二窯,皆為穴月屋,為置吏、舍人,各一人,必置水。塞穴門以車兩走,為轀,塗亓上,以穴高下廣陜為度,令入穴中四五尺,維置之。當穴者客爭伏門,轉而塞之為窯,容三員艾者,令亓突入伏尺。伏傅突一旁,以二橐守之,勿離。穴矛以鐵,長四尺半,大如鐵服說,即刃之二矛。內去竇尺,邪鑿之,上穴當心,亓矛長七尺。穴中為環利率,穴二。 12 備穴: 鑿井城下,俟亓身井且通,居版上,而鑿亓一遍,已而移版,鑿一遍。頡皋為兩夫,而旁貍亓植,而數鉤亓兩端。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五十人。攻內為傳士之口,受六參,約枲繩以牛亓下,可提而與投,已則穴七人守退,壘之中為大廡一,藏穴具亓中。難穴,取城外池脣木月散之什,斬亓穴,深到泉。難近穴為鐵鈇。金與扶林長四尺,財自足。客即穴,亦穴而應之。 13 備穴: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徹,以鉤客穴者。為短矛、短戟、短弩、虻矢,財自足,穴徹以鬥。以金劍為難,長五尺,為銎、木柄;柄有慮枚,以左客穴。 14 備穴: 戒持罌,容三十斗以上,貍穴中,丈一,以聽穴者聲。 15 備穴: 為穴,高八尺,廣,善為傅置。具鑪牛皮橐,皮及缶,衛穴二,蓋陳靃及艾,穴徹熏之以。 16 備穴: 斧金為斫,柯長三尺,衛穴四。為壘,衛穴四十,屬四。為斤、斧、鋸、鑿、瞿、財自足。為鐵校,衛穴四。 17 備穴: 為中櫓,高十丈半,廣四尺。為橫穴八櫓,蓋具稿枲,財自足,以燭穴中。 18 備穴: 益持醯,客即熏,以救目,救目分方鼓穴,以盆盛醯置穴中,大盆毋少四斗。即熏,以目臨醯上及以洒目。

《備蛾傅》

1 備蛾傅: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強弱,遂以傅城,後上先斷,以為法程,斬城為基,掘下為室,前上不止,後射既疾,為之柰何?” 2 備蛾傅: 子墨子曰:“子問蛾傅之守邪?蛾傅者,將之忿者也。守為行臨射之,校機藉之,擢之,太氾迫之,燒荅覆之,沙石雨之,然則蛾傅之攻敗矣。備蛾傅為縣脾,以木板厚二寸,前後三尺,旁廣五尺,高五尺,而折為下磨車,轉徑尺六寸。令一人操二丈四方,刃其兩端,居縣脾中,以鐵璅敷縣二脾上衡,為之機,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弗離。施縣脾,大數二十步一,攻隊所在六步一。 3 備蛾傅: 為纍荅廣從丈各二尺,以木為上衡,以麻索大編之,染其索塗中,為鐵璅,鉤其兩端之縣。客則蛾傅城,燒荅以覆之,連梃,抄大皆救之。以車兩走,軸閒廣大以圉,犯之。刺其兩端。以束輪,遍編塗其上。室中以榆若蒸,以棘為旁,命曰火捽,一曰傳湯,以當隊。客則乘隊,燒傳湯,斬維而下之,令勇士隨而擊之,以為勇士前行,城上輒塞壞城。 4 備蛾傅: 城下足為下說鑱杙,長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剡其末,為五行,行閒廣三尺,貍三尺,大耳樹之。為連殳,長五尺,大十尺。梃長二尺,大六寸,索長二尺。椎,柄長六尺,首長尺五寸。斧,柄長六尺,刃必利,皆築其一後。荅廣丈二尺,其長丈六尺,垂前衡四寸,兩端接尺相覆,勿令魚鱗槮,著其後行。中央木繩一,長二丈六尺,荅樓不會者以牒塞,數暴乾,荅為格,令風上下。堞惡疑壞者,先貍木十尺一枚一,節壞,鄧植以押慮盧薄於木,盧薄表八尺,廣七寸,經尺一,數施一擊而下之,為上下釫而斫之。 5 備蛾傅: 經一鈞、禾樓、羅石、縣荅,植內毋植外。 6 備蛾傅: 杜格,貍四尺,高者十丈,木長短相雜,兌其上,而外內厚塗之。 7 備蛾傅: 為前行行棧、縣荅。隅為樓,樓必曲裡。土五步一,毋其二十畾。雀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廣其外。轉傅城上,樓及散與池革盆。若轉,攻卒擊其後,煖失治。車革火。 8 備蛾傅: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大小盡木斷之,以十尺為斷,離而深貍堅築之,毋使可拔。 9 備蛾傅: 二十步一殺,有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步,薄門板梯貍之,勿築,令易拔。城上希薄門而置搗。 10 備蛾傅: 縣火,四尺一椅,五步一灶,灶門有爐炭。傳令敵人盡入,車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其廣終隊,兩載之間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即俱發之。敵人辟火而復攻,縣火復下,敵人甚病。 11 備蛾傅: 敵引哭而榆,則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門擊遺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將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敵人必或,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 《卷十五》

《迎敵祠》

1 迎敵祠: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2 迎敵祠: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凶。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之,善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請守,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望氣舍近守官。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3 迎敵祠: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脩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脩卒伍。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三十里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涂菌。令命昏緯狗纂馬,掔緯。靜夜聞鼓聲而譟,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譟則民不疾矣。 4 迎敵祠: 祝、史乃告於四望、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脩義詳,唯乃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三子夙夜自厲,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於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門,右置旂,左置旌于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咸備,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旗幟》

1 旗幟: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童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之旗,弩為狗旗,戟為旌旗,劍盾為羽旗,車為龍旗,騎為鳥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足而下旗。 2 旗幟: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菅茅有積,雚葦有積,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松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有積,粟米有積;井灶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3 旗幟: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大城,鼓八,舉六幟;乘大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4 旗幟: 城為隆,長五十尺,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 5 旗幟: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於頭上,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1城下吏卒置之肩。左軍於左肩,中軍置之胸。各一鼓,中軍一三。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1.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 : 從第7條移到此處。 6 旗幟: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甕。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圜,高丈。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7 旗幟: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1諸守牲格者,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外廣十步,表以地形為度。 1.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 : 移到第5條。 8 旗幟: 勒卒,中教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號令》

1 號令: 安國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則功成,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人亦如此,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將長。諸行賞罰及有治者,必出於王公。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備蠻夷之勞苦者,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不足,地形之當守邊者,其器備常多者。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田不辟、少食,無大屋草蓋,少用桑。多財,民好食。為內堞,內行棧,置器備其上,城上吏、卒、養,皆為舍道內,各當其隔部。養什二人,為符者曰養吏一人,辨護諸門。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從令者戮。敵人且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盡千丈者勿迎也,視敵之居曲,眾少而應之,此守城之大體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術與人事參之。凡守城者以亟傷敵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明於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2 號令: 守城之法,敵去邑百里以上,城將如今,盡召五官及百長,以富人重室之親,舍之官府,謹令信人守衛之,謹密為故。 3 號令: 及傅城,守將營無下三百人,四面四門之將,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從卒各百人。門將并守他門,他門之上必夾為高樓,使善射者居焉。女郭、馮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4 號令: 五十步一擊。因城中里為八部,部一吏,吏各從四人,以行衝術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分里以為四部,部一長,以苛往來,不以時行、行而有他異者,以得其姦。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將必與為信符,大將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伯長以上輒止之,以聞大將。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產。 5 號令: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6 號令: 卒有驚事,中軍疾擊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無得行,行者斬。女子到大軍,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無並行,皆就其守,不從令者斬。離守者三日而一徇,此所以備姦也。里正與皆守宿里門,吏行其部,至里門,正與開門內吏。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幽閒無人之處。姦民之所謀為外心,罪車裂。正與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斬,得之,除,又賞之黃金,人二鎰。大將使使人行守,長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將之行,不從令者斬。 7 號令: 諸灶必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慎無敢失火,失火者斬,其端失火以為事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救火者無敢讙譁,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謁之大將,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斬。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 8 號令: 圍城之重禁: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讙囂、三最、並行、相視、坐泣流涕、若視、舉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擊、相靡以身及衣、訟駮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伍人踰城歸敵,伍人不得,斬;與伯歸敵,隊吏斬;與吏歸敵,隊將斬。歸敵者父母、妻子、同產皆車裂。先覺之,除。當術需敵離地,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9 號令: 其疾鬥卻敵於術,敵下終不能復上,疾鬥者隊二人,賜上奉。而勝圍,城周里以上,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輔將如令賜上卿,丞及吏比於丞者,賜爵五大夫,官吏、豪傑與計堅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賜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級,女子賜錢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無有所與,不租稅。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 10 號令: 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勇敢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後。擅離署,戮。門尉晝三閱之,莫,鼓擊門閉一閱,守時令人參之,上逋者名。鋪食皆於署,不得外食。守必謹微察視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志意、顏色、使令、言語之請。及上飲食,必令人嘗,皆非請也,擊而請故。守有所不說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守曰斷之。衝之,若縛之,不如令,及後縛者,皆斷。必時素誡之。諸門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長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餘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戲、居處不莊、好侵侮人者一。 11 號令: 諸人士外使者來,必令有以執將。出而還若行縣,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門守乃入舍。為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松上不隨下。必須口口隨。 12 號令: 客卒守主人,及其為守衛,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謹備之,數錄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與階門吏為符,符合入,勞;符不合,牧,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13 號令: 宿鼓在守大門中,莫,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皆以執圭。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繫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籥,開門已,輒復上籥。有符節不用此令。寇至,樓鼓五,有周鼓,雜小鼓乃應之。小鼓五後從軍,斷。命必足畏,賞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輒人隨,省其可行、不行。號,夕有號,失號,斷。為守備鬥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階若門,令往來者皆視而放。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非其分職而擅取之,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斷。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輒收,以屬都司空若候,候以聞守,不收而擅縱之,斷。能捕得謀反、賣城、踰城歸敵者一人,以令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14 號令: 悉舉民室材木、瓦若藺石數,署長短小大,當舉不舉,吏有罪。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構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構賞。 15 號令: 城外令任,城內守任,令、丞、尉亡得入當,滿十人以上,令、丞、尉奪爵各二級;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諸取當者,必取寇虜,乃聽之。 16 號令: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卒以賈予。邑人知識、昆弟有罪,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若以粟米、錢金、布帛、他財物免出者,令許之。傳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傳者,斷。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傳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為傳言請之吏,稽留不言諸者,斷。 17 號令: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居大夫、重厚口數多少。 18 號令: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後左右相傳保火。火發自燔,燔曼延燔人,斷。諸以眾彊凌弱少及彊姦人婦女,以讙譁者,皆斷。 19 號令: 諸城門若亭,謹候視往來行者符,符傳疑,若無符,皆詣縣廷言。請問其所使;其有符傳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識、兄弟欲見之,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閭令厲繕夫為答。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傳令里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斷。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無符節,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閭者失苛止,皆斷。 20 號令: 諸盜守器械、財物及相盜者,直一錢以上,皆斷。吏卒民各自大書於桀,著之其署隔。守案其署,擅入者,斷。城上日壹發席蓐,令相錯發,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斷。 21 號令: 吏卒民死者,輒召其人,與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數行閭,視病有瘳,輒造事上。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傷家,臨戶而悲哀之。 22 號令: 寇去事已,塞禱。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鬥諸有功者,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弔哀之,身見死事之後。城圍罷,主亟發使者往勞,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守身尊寵,明白貴之,令其怨結於敵。 23 號令: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為外謀者,父母、妻子、同產皆斷。左右知不捕告,皆與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數。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24 號令: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斷。不從令者,斷。非擅出令者,斷。失令者,斷。倚戟縣下城,上下不與眾等者,斷。無應而妄讙呼者,斷。縱失者,斷。譽客內毀者,斷。離署而聚語者,斷。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斷。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謀其先後,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斷。離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挾私書,行請謁及為行書者,釋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盜家室、嬰兒,皆斷無赦。人舉而藉之。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斷。客在城下,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譽敵:少以為眾,亂以為治,敵攻拙以為巧者,斷。客、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客射以書,無得譽,外示內以善,無得應,不從令者,皆斷。禁無得舉矢書,若以書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斷,身梟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賞之黃金二十斤。非時而行者,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 25 號令: 守入臨城,必謹問父老,吏大夫,諸有怨仇讎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為之解之。守必自異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斷。其以城為外謀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還授其印,尊寵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常請之,令上通知之,善屬之,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令無得擅出入,連質之。術鄉長者、父老、豪傑之親戚父母、妻子,必尊寵之,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賜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樓臨質宮而善周,必密塗樓,令下無見上,上見下,下無知上有人無人。 26 號令: 守之所親,舉吏貞廉、忠信、無害、可任事者,其飲食酒肉勿禁,錢金、布帛、財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盜。葆宮之牆必三重,牆之垣,守者皆累瓦釜牆上。門有吏,主者門里,筦閉,必須太守之節。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請擇吏之忠信者,無害可任事者。 27 號令: 令將衛,自築十尺之垣,周還牆門、閨者,非令衛司馬門。 28 號令: 望氣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請上報守,守獨知其請而已。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斷弗赦。 29 號令: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種石升數,為期,其在蓴害,吏與雜訾,期盡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覹得,皆斷。有能捕告,賜什三。收粟米、布帛、錢金,出內畜產,皆為平直其賈,與主券人書之。事已,皆各以其賈倍償之。又用其賈貴賤、多少賜爵,欲為吏者許之,其不欲為吏,而欲以受賜賞爵祿,若贖出親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許之。其受構賞者令葆宮見,以與其親。欲以復佐上者,皆倍其爵賞。某縣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積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積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過期不出者出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賞之什三。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30 號令: 守入城,先以候為始,得輒宮養之,勿令知吾守衛之備。候者為異宮,父母妻子皆同其宮,賜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來若復,就閒,守宮三難,外環隅為之樓,內環為樓,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發席蓐,略視之,布茅宮中,厚三尺以上。發候,必使鄉邑忠信、善重士,有親戚、妻子,厚奉資之。必重發候,為養其親,若妻子,為異舍,無與員同所,給食之酒肉。遣他候,奉資之如前候,反,相參審信,厚賜之候三發三信,重賜之。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許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國者,問之審信,賞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賞,而欲為吏者,許之三百石之吏。扞士受賞賜者,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見其見守之任。其欲復以佐上者,其構賞、爵祿、罪人倍之。 31 號令: 出候無過十里,居高便所樹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與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聞寇所從來,審知寇形必攻,論小城不自守通者,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遺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無厭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為微職。空隊、要塞之人所往來者,令可以跡者,無下里三人,平明而跡。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越陳表,遮坐郭門之外內,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門內,令其少多無可知也。即有驚,見寇越陳去,城上以麾指之,遮坐擊鼓正期,以戰備從麾所指,望見寇,舉一垂;入竟,舉二垂;狎郭,舉三垂;入郭,舉四垂;狎城,舉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32 號令: 去郭百步,牆垣、樹木小大盡伐除之。外空井,盡窒之,無令可得汲也。外空窒盡發之,木盡伐之。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記之。事以,各以其記取之。事為之券,書其枚數。當遂材木不能盡內,即燒之,無令客得而用之。 33 號令: 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則從淫之法,其罪射。矜色謾正,淫囂不靜,當路尼眾,舍事後就,踰時不寧,其罪射。讙囂駴眾,其罪殺。非上不諫,次主凶言,其罪殺。無敢有樂器、獘騏軍中,有則其罪射。非有司之令,無敢有車馳、人趨,有則其罪射。無敢散牛馬軍中,有則其罪射。飲食不時,其罪射。無敢歌哭於軍中,有則其罪射。令各執罰盡殺,有司見有罪而不誅,同罰,若或逃之,亦殺。凡將率鬥其眾失法,殺。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聞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於市,死上目行。 34 號令: 謁者侍令門外,為二曹,夾門坐,鋪食更,無空。門下謁者一長,守數令入中,視其亡者,以督門尉與其官長,及亡者入中報。四人夾令門內坐,二人夾散門外坐。客見,持兵立前,鋪食更,上侍者名。 35 號令: 守室下高樓,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及城中非常者,輒言之守。守以須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樓下人受候者言,以報守。 36 號令: 中涓二人,夾散門內坐,門常閉,鋪食更,中涓一長者。環守宮之術衢,置屯道,各垣其兩旁,高丈,為埤倪,立初雞足置,夾挾視葆食。而札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即不法,止詰之。屯道垣外術衢街皆為樓,高臨里中,樓一鼓壟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廁,廁與上同圂。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令杼廁利之。

《雜守》

1 雜守: 禽子問曰:“客眾而勇,輕意見威,以駭主人。薪土俱上,以為羊坽,積土為高,以臨吾民,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2 雜守: 子墨子曰:“子問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攻,遠攻則遠禦,近攻則近禦,害不至城。矢石無休,左右趣射,蘭為柱後,望已固。厲吾銳卒,慎無使顧,守者重下,攻者輕去。養勇高奮,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 3 雜守: 作土不休,不能禁禦,遂屬之城,以禦雲梯之法應之。凡待堙、衝、雲梯、臨之法,必應城以禦之,石不足,則以木槨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灰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選厲銳卒,慎無使顧,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無使生慮,養勇高憤,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衝、臨、梯皆以衝衝之。 4 雜守: 渠長丈五尺,其埋者三尺,夫長丈二尺。渠廣丈六尺,其梯丈二尺,荅之垂者四尺。樹渠無傅堞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數,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 5 雜守: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其甚害者為築三亭,亭三隅,織女之,令能相救。諸鉅阜、山林、溝瀆、丘陵、阡陌、郭門、若閻術,可要塞及為微識,可以跡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 6 雜守: 葆民,先舉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調處,葆者或欲從兄弟、知識者許之。外宅粟米、畜產、財物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則使積門內。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皆為置平價,與主券書之。 7 雜守: 使人各得其所長,天下事當,均其分職,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備,強弱有數,天下事具矣。 8 雜守: 築郵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倚殺。為臂梯,梯兩臂長三丈,連版三尺,報以繩連之。塹再匝,為縣梁。壟灶,亭一鼓。寇烽、警烽、亂烽,傳火以次應之,至主國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已舉,輒五鼓傳,又以火屬之,言寇所從來者少多,毋弇建,去來屬次烽勿罷。望見寇,舉一烽;入境,舉二烽;射要,舉三烽三鼓;郭會,舉四烽四鼓;城會,舉五烽五鼓;夜以火,如此數。守烽者事急。 9 雜守: 候無過五十,寇至堞,隨去之,無弇逮。日暮出之,令皆為微識。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跡,平明而跡,跡者無下里三人,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內外立旗幟,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警,舉外表,見寇,舉次表。城上以麾指之,斥坐鼓整旗,以戰備從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女子亟走入。即見寇,鼓傳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郵表而望,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有以知其所為。其曹一鼓。望見寇,鼓傳到城止。 10 雜守: 斗食,終歲三十六石;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五食,終歲十四石四斗;六食,終歲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參食食參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 11 雜守: 寇近,亟收諸離鄉金器,若銅鐵及他可以佐守事者。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即急先發。寇薄,發屋,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入柴,勿積魚鱗簪,當遂,令易取也。材木不能盡入者,燔之,無令寇得用之。積木,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乃積聚之。 12 雜守: 城守司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質在主所,乃可以堅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縣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才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又在葆宮中者,乃得為侍吏。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13 雜守: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誅其疏者。牆外水中,為竹箭,箭尺廣二步,箭下於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向,內亦內向。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長丈二尺。 14 雜守: 隊有急,亟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15 雜守: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檢驗之。節出,使所出門者,輒言節出時操者名。 16 雜守: 百步一隊。 17 雜守: 閤通守舍,相錯穿室。治復道,為築墉,墉善蓋(蓋或作塗)其上。 18 雜守: 取蔬,令民家有三年蓄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芒、烏喙、椒葉,外宅溝井填可,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19 雜守: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幎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殺牛、羊、彘、雞、狗、鳧、鴈,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皆剝之。使檟桐栗,為鐵錍,後蘭為衡柱。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課多少,若治城上為隔(隔一作樓),三隅之。重五斤以上諸林木,渥水中,無過一筏。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以上。吏各舉其部界中財物,可以佐守備者上。 20 雜守: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內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鬥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納之。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札書藏之,以須告者之至以參驗之。諸小睨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 21 雜守: 藺石、厲矢,諸材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為軺車以梓,載矢以軺車,輪轂,廣十尺,轅長丈,為四輪,廣六尺。為板箱,長與轅等,高四尺,善蓋上治中,令可載矢。” 22 雜守: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眾,二不守也;人眾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蓄積在外,富人在墟,五不守也。率萬家而城方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