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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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此時《易》具足未?”問《尚書》家曰:“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奇有百二篇,又有百篇。二十九篇何所起?百二 篇何所造?秦焚諸書之時,《尚書》諸篇皆何在?漢興,始錄《尚書》者何帝?初受學者何人?”問《禮》家曰:“前孔子 時,週已製禮,殷禮,夏禮,凡三王因時損益,篇有多少,文有增減。不知今《禮》,週乎?殷、夏也?”彼必以漢承週, 將曰:“周禮。”夫周禮六典,又六轉,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 案今《禮》不見六典,無三百六 十官,又不見天子。 天子禮廢何時? 豈秦滅之哉? 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佚《禮》一篇,六十篇中,是何篇是 者? 高祖詔叔孫通製作《儀品》,十〔二〕篇何在? 而復定《儀禮》,見在十六篇,秦火之餘也。 更秦之時,篇凡有 幾? 問《詩》家曰:“《詩》作何帝王時也?”彼將曰:“週衰而《詩》作,蓋康王時也。康王德缺於房,大臣刺晏,故 《詩》作。”夫文、武之隆貴在成、康,康王未衰,《詩》安得作? 周非一王,何知其康王也? 二王之末皆衰,夏、殷 衰時,《詩》何不作? 《尚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此時已有詩也,斷取周以來,而謂興於週。 古者采詩,詩有文 也,今《詩》無書,何知非秦燔《五經》,《詩》獨無餘〔札〕也? 問《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週何王時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春秋》作矣。自衛反魯,哀公時也。自衛,何君也?俟孔子以何礼,而孔子反魯作《春秋》乎? 孔子錄《史記》以作《春秋》,《史記》本名《春秋》乎?製作以為經,乃歸《春秋》也? 法律之家,亦為儒生。 問曰:“《九章》,誰所作也?”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曰:“皋陶山。”詰曰:“皋陶,唐、虞時, 唐、虞之刑五刑,案今律無五刑之文。”或曰:“蕭何也。”詰曰:“蕭何,高祖時也,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于〔意〕有 罪,徵詣長安,其女緹縈為父上書,言肉刑壹施,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 帝在蕭何後,知時肉刑也。蕭何所造,反具〔象〕刑也?而云《九章》蕭何所造乎?”古禮三百,威儀三千,刑亦正刑三 百,科條三千。 出於禮,入於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數也。 今《禮經》十六,蕭何律有九章,不相 應,又何? 《五經》題篇,皆以事義別之,至禮與律獨經也,題之,禮言昏禮,律言盜律何? 夫總問儒生以古今之義,儒生不能知,別〔各〕以其經事問之,又不能曉,斯則坐守〔信〕師法、不頗博覽之咎也。 文吏 自謂知官事,曉簿書。 問之曰:“曉知其事,當能究達其義,通見其意否?”文吏必將罔然。 問之曰:“古者封侯,各專 國土,今置太守令長,何義?古人井田,民為公家耕,今量租芻,何意?一〔歲〕使民居更一月,何據?年二十三 〔傅〕,十五賦,七歲頭錢二十三,何緣?有臈,何帝王時?門戶井灶,何立?社稷、先農、靈星,保祠?歲終逐疫,何 驅?使立桃像人於門戶,何旨?掛蘆索於戶上,畫虎於門闌,何放?除牆壁書畫厭火丈夫,何見?步之六尺,冠之六寸, 何應?有尉史令史,無〔丞〕長史,何制?兩郡移書,曰:“敢告卒人”,兩縣不言,何解?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 , 司空曰“上”,何狀?賜民爵八級,何法?名曰簪褭、上造,何謂?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狀〕,何指?七十賜王杖,何 起?著鳩於杖末,不著爵,何杖?苟以鳩為善,不賜而賜鳩杖,而不爵,何說?日分六十,漏之盡〔百〕,鼓之致五,何 故?吏衣黑衣,宮闕赤單,何慎?服革於腰,佩刀於右,〔帶〕劍於左,何備?著鉤於履,冠在於首,何象?吏居城郭, 出乘車馬,坐治文書,起城郭,何王?造車輿,何工?生馬,何地?作書,何人?造城郭及馬所生,難知也,遠也。造車 作書,易曉也,必將應曰:“倉頡作書,奚仲作車。 ”詰曰:“倉頡何感而作書? 奚仲何起而作車? ”又不知也。文吏所 當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覽之過也。夫儒生不覽古今,〔所〕知不過守信經文,滑習章句,解剝互錯,分明乖異。文吏不 曉吏道,所能不過案獄考事,移書下記,對〔鄉〕便給。準〔之〕無一閱備,皆淺略不及,偏駁不純,俱有闕遺,何以相 言? 效力篇第三十七 《程才》、《量知》之篇,徒言知學,未言才力也。 人有知學,則有力矣。 文吏以理事為力,而儒生以學問為力。 或 問揚子云曰:“力能扛鴻鼎、揭華旗,知德亦有之乎?”答曰:“百人矣。”夫知德百人者,與彼扛鴻鼎、揭華旗者為料敵 也。 夫壯士力多者,扛鼎揭旗;儒生力多者,博達疏通。 故博達疏通,儒生之力也;舉重拔堅,壯士之力也。 《梓 材》曰:“強人有王開賢,厥率化民。”此言賢人亦壯強於禮義,故能開賢,其率化民。 化民須禮義,禮義須文章,“行有 餘力,則以學文”。 能學文,有力之驗也。 問曰:“說一經之儒,可謂有力者? ”曰:非有力者也。 陳留龐少都每薦諸 生之吏,常曰:“王甲某子,才能百人。”太守非其能,不答。 少都更曰:“言之尚少,王甲某子,才能百萬人。”太守怒 曰:“親吏妄言!”少都曰:“文吏不通一經一文,不調師一言;諸生能說百萬章句,非才知百萬人乎?”太守無以應。 夫 少都之言,實也,然猶未也。 何則? 諸生能傳百萬言,不能覽古今,守信師法,雖辭說多,終不為博。 殷、週以前, 頗載《六經》,儒生所不能說也。 秦、漢之事,儒生不見,力劣不能覽也。 週監二代,漢監週、秦,週、秦以來,儒生 不知;漢欲觀覽,儒生無力。 使儒生博觀覽,則為文儒。 文儒者,力多於儒生,如少都之言,文儒才能千萬人矣。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己,不亦遠乎!”由此言之,儒者所懷,獨己重 矣,志所欲至,獨己遠矣。 身載重任,至於終死,不倦不衰,力獨多矣。 夫曾子載於仁而儒生載於學,所載不同,輕重 均也。 夫一石之重,一人挈之,十石以上,二人不能舉也。 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舉十石之力。 儒生所載,非徒十石 之重也。 地力盛者,草木暢茂。 一畝之收,當中田五畝之分。 苗田,人知出谷多者地力盛。 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 事理之實矣。 夫文儒之力過於儒生,況文吏乎? 能舉賢薦士,世謂之多力也。 然能舉賢薦士,上書〔佔〕記也。 能上 書〔佔〕記者,文儒也。 文儒非必諸生也,賢達用文則是矣。 穀子雲、唐子高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文不折 乏,非夫才知之人不能為也。 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 作《春秋》,刪《五經》,秘書微文,無所不定。 山大者云 多,泰山不崇朝辯雨天下。 夫然則賢者有云雨之知,故其吐文萬牒以上,可謂多力矣。 世稱力者,常褒烏獲,然則董仲舒、揚子云,文之烏獲也。 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絕脈而死。 少文之人,與董仲舒等 湧胸中之思,必將不任,有絕脈之變。 王莽之時,省《五經》章句皆為二十萬,博士弟子郭路夜定舊說,死於燭下,精思 不任,絕脈氣減也。 顏氏之子,已曾馳過孔子於塗矣,劣倦罷極,發白齒落。 夫以庶幾之材,猶有僕頓之禍,孔子力 優,顏淵不任也。 才力不相如,則其知〔惠〕不相及也。 勉自什伯,鬲中嘔血,失魂狂亂,遂至氣絕。 書五行之牘, 〔奏〕十〔言〕之記,其才劣者,筆墨之力尤難,況乃連句結章,篇至十百哉! 力獨多矣! 江河之水,馳湧滑漏,席地 長遠,無枯竭之流,本源盛矣。 知江河之流遠,地中之源盛,不知萬牒之人,胸中之才茂,迷惑者也。 故望見驥足,不 異於眾馬之蹄,躡平陸而馳騁,千里之跡,斯須可見。 夫馬足人手,同一實也,稱驥之足,不薦文人之手,不知類也。 夫能論筋力以見比類者,則能取文力之人立之朝庭。 故夫文力之人,助有力之將,乃能以力為功。 有力無助,以力為 禍。 何以驗之? 長巨之物,強力之人乃能舉之。 重任之車,強力之牛乃能挽之。 是任車上阪,強牛引前,力人推後, 乃能升逾。 如牛羸人罷,任車退卻,還墮坑谷,有破覆之敗矣。 文儒懷先王之道,含百家之言,其難推引,非徒任車之
重也。 薦致之者,罷羸無力,遂卻退竄於巖穴矣。 河發崑崙,江起岷山,水力盛多,滂沛之流,浸下益盛,不得廣岸低地,不能通流入乎東海。 如岸狹地仰,溝洫決泆,散 在丘墟矣。 文儒之知,有似於此。 文章滂沛,不遭有力之將援引薦舉,亦將棄遺於衡門之下,固安得升陟聖主之庭,論 說政事之務乎? 火之光也,不舉不明。 有人於斯,其知如京,其德如山,力重不能自稱,須人乃舉,而莫之助,抱其盛 高之力,竄於閭巷之深,何時得達? 奡、育,古之多力者,身能負荷千鈞,手能決角伸鉤,使之自舉,不能離地。 智能 滿胸之人,宜在王闕,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然後自動,不能自進,進之又不能自安,須人能動,待人能安。 道重知 大,位地難適也。 小石附於山,山力能得持之;在沙丘之間,小石輕微,亦能自安。 至於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 處危峭之際,則必崩墜於坑谷之間矣。 大智之重,遭信之將,無左右沙土之助,雖在顯位,將不能持,則有大石崩墜之難 也。 或伐薪於山,輕小之木,合能束之。 至於大木十圍以上,引之不能動,推之不能移,則委之於山林,收所束之小木 而歸。 由斯以論,知能之大者,其猶十圍以上木也,人力不能舉薦,其猶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 孔子周流,無所留止, 非聖才不明,道大難行,人不能用也。 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類也。 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力。 管仲有力,桓公能舉之,可謂壯強矣。 吳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二子力 重,兩主不能舉也。 舉物不勝,委地而去可也,時或恚怒,斧斫破敗,此則子胥、屈原所取害也。 淵中之魚,遞相吞 食,度口所能容,然後咽之;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 故夫商鞅三說孝公,後說者用,前二難用,後一易行也。 觀管仲 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戰》,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 魏傷。 韓用申不害,行其《三符》,兵不侵境,蓋十五年。 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並於秦。 殷、週之 世,亂跡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為治乎? 力弱智劣,不能納至言也。 是故碓重,一人之跡不能蹈也;大,一人之 掌不能推也。 賢臣有勁強之優,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魚相與遊也。 干將之刃,人不推頓,菰瓠不能傷; 筱{⺮輅}之箭,機不動發,魯縞不能穿。 非無干將、筱{⺮輅}之才也,無推頓發動之主。 菰瓠、魯縞不穿傷,焉望斬旗 穿革之功乎? 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強弩。 弩力五石,引以三石,筋絕骨折,不能舉也。 故力不任強引,則有變惡折脊之 禍;知不能用賢,則有傷德毀名之敗。 論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達。 自達者帶絕不抗,自衒者賈賤不仇。 案諸為人用之物,須人用 之,功力乃立。 鑿所以入木者,槌叩之也,鍤所以能撅地者,蹠蹈之也。 諸有鋒刃之器,所以能斷斬割削者,手能把持 之也,力能推引之也。 韓信去楚入漢,項羽不能安,高祖能持之也。 能用其善,能安其身,則能量其力、能別其功矣。 樊、酈有攻城野戰之功,高祖行封,先及蕭何,則比蕭何於獵人,同樊、酈於獵犬也。 夫蕭何安坐,樊、酈馳走,封不及 馳走而先安坐者,蕭何以知為力,而樊、酈以力為功也。 蕭何所以能使樊、酈者,以入秦收斂文書也。 眾將拾金,何獨 掇書,坐知秦之形勢,是以能圖其利害。 眾將馳走者,何驅之也。 故叔孫通定儀,而高祖以尊;蕭何造律,而漢室以 寧。 案儀律之功,重於野戰,斬首之力,不及尊主。 故夫墾草殖谷,農夫之力也;勇猛攻戰,士卒之力也;構架斫削, 工匠之力也;治書定簿,佐史之力也;論道議政,賢儒之力也。 人生莫不有力,所以為力者,或尊或卑。 孔子能舉北門 之關,不以力自章,知夫筋骨之力,不如仁義之力榮也。 別通篇第三十八 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為內。 內中所有,柙匱所〔贏〕,縑布絲〔帛〕也。 貧人之宅,亦以一丈為內。 內中空虛,徒 四壁立,故名曰貧。 夫通人猶富人,不通者猶貧人也。 俱以七尺為形,通人胸中懷百家之言,不通者空腹無一牒之誦。 貧人之內,徒四所壁立也。 慕料貧富不相如,則夫通與不通不相及也。 世人慕富不榮通,羞貧,不賤不賢,不推類以況 之也。 夫富人可慕者,貨財多則饒裕,故人慕之。 夫富人不如儒生,儒生不如通人。 通人積文,十篋以上,聖人之 言,賢者之語,上自黃帝,下至秦、漢,治國肥家之術,刺世譏俗之言,備矣。 使人通明博見,其為可榮,非徒縑布絲 〔帛〕也。 蕭何入秦,收拾文書,漢所以能製九州者,文書之力也。 以文書禦天下,天下之富,孰與家人之財? 人目不見青黃曰盲,耳不聞宮商曰聾,鼻不知香臭曰癰。 癰聾與盲,不成人者也。 人不博覽者,不聞古今,不見事類, 不知然否,猶目盲、耳聾、鼻癰者也。 儒生不覽,猶為閉暗,況庸人無篇章之業,不知是非,其為閉暗,甚矣! 此則土 木之人,耳目俱足,無聞見也。 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鱉,其尤甚者觀蛟龍。 足行跡殊,故所見之物異也。 入 道淺深,其猶此也,淺者則見傳記諧文,深者入聖室觀秘書。 故入道彌深,所見彌大。 人之遊也,必欲入都,都多奇觀 也。 入都必欲見市,市多異貨也。 百家之言,古今行事,其為奇異,非徒都邑大市也。 遊於都邑者心厭,觀於大市者 意飽,況遊於道藝之際哉? 污大川旱不枯者,多所疏也。 潢污兼日不雨,泥輒見者,無所通也。 是故大川相間,小川 相屬,東流歸海,故海大也。 海不通於百川,安得巨大之名? 夫人含百家之言,猶海懷百川之流也,不謂之大者,是謂 海小於百川也。 夫海大於百川也,人皆知之,通者明於不通,莫之能別也。 潤下作咸,水之滋味也。 東海水鹹,流廣 大也;西州鹽井,源泉深也。 人或無井而食,或穿井不得泉,有鹽井之利乎? 不與賢聖通業,望有高世之名,難哉! 法令之家,不見行事,議罪不審。 章句之生,不覽古今,論事不實。 或以說一經為〔足〕,何須博覽。 夫孔子之門, 講習《五經》。 《五經》皆習,庶幾之才也。 顏淵曰:“博我以文。”才智高者,能為博矣。 顏淵之曰博者,豈徒一經哉? 我不能博《五經》,又不能博眾事,守信一 學,不好廣觀,無溫故知新之明,而有守愚不覽之暗。 其謂一經〔足〕者,其宜也。 開戶內日之光,日光不能照幽,鑿 窗啟牖,以助戶明也。 夫一經之說,猶日明也,助以傳書,猶窗牖也。 百家之言令人曉明,非徒窗牖之開日光之照也。 是故日光照室內,道術明胸中。 開戶內光,坐高堂之上,眇升樓台,窺四鄰之廷,人之所願也。 閉戶幽坐,向冥冥之 內,穿壙穴臥,造黃泉之際,人之所惡也。 夫閉心塞意,不高瞻覽者,死人之徒也哉! 孝武皇帝時,燕王旦在明光宮, 欲入所臥,戶三盡閉,使侍者二十人開戶,戶不開,其後旦坐謀反自殺。 夫戶閉,燕王旦死之狀也。 死者,兇事也,故 以閉塞為佔。 齊慶封不通,六國大夫會而賦詩,慶封不曉,其後果有楚靈之禍也。 夫不開通於學者,屍尚能行者也。 亡國之社,屋其上、柴其下者,示絕於天地。 《春秋》薄社,週以為城。 夫經藝傳書,人當覽之,猶社當通氣於天地 也。 故人之不通覽者,薄社之類也。 是故氣不通者,強壯之人死,榮華之物枯。
東海之中,可食之物,集糅非一,以其大也。 夫水精氣渥盛,故其生物也眾多奇異。 故夫大人之胸懷非一,才高知大, 故其於道術無所不包。 學士同門高業之生,眾共宗之。 何則? 知經指深,曉師言多也。 夫古今之事,百家之言,其為 深,多也,豈徒師門高業之生哉? 甘酒醴不酤飴蜜,未為能知味也。 耕夫多殖嘉穀,謂之上農夫;其少者,謂之下農 夫。 學士之才,農夫之力,一也。 能多種穀,謂之上農,能博學問,〔不〕謂之上儒,是稱牛之服重,不譽馬速也。 譽手毀足,孰謂之慧矣! 縣道不通於野,野路不達於邑,騎馬乘舟者,必不由也。 故血脈不通,人以甚病。 夫不通 者,惡事也,故其禍變致不善。 是故盜賊宿於穢草,邪心生於無道,無道者,無道術也。 醫能治一病謂之巧,能治百病 謂之良。 是故良醫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大才懷百家之言,故能治百族之亂。 扁鵲之眾方,孰若巧〔醫〕之一伎? 子貢曰:“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蓋以宗廟百官喻孔子道也。 孔子道美,故譬以宗廟,眾多非一, 故喻以百官。 由此言之,道達廣博者,孔子之徒也。 殷、週之地,極五千里,荒服、要服,勤能牧之。 漢氏廓土,牧萬里之外,要荒之地,褒衣博帶。 夫德不優者,不能懷 遠,才不大者,不能博見。 故多聞博識,無頑鄙之訾;深知道術,無淺暗之毀也。 人好觀圖畫者,圖上所畫,古之列人 也。 見列人之面,孰與觀其言行? 置之空壁,形容具存,人不激勸者,不見言行也。 古賢之遺文,竹帛之所載粲然, 豈徒牆壁之畫哉? 空器在廚,金銀塗飾,其中無物益於飢,人不顧也。 餚膳甘醢,土釜之盛,入者鄉之。 古賢文之美 善可甘,非徒器中之物也,讀觀有益,非徒膳食有補也。 故器空無實,飢者不顧,胸虛無懷,朝廷不御也。 劍伎之家, 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 兩敵相遭,一巧一拙,其必勝者,有術之家也。 孔、墨之業,賢聖之書,非徒曲 城、越女之功也。 成人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戰鬥必勝之策也。 故劍伎之術,有必勝之名;賢聖之書,有必尊之聲。 縣邑之吏,召諸治下,將相問以政化,曉慧之吏,陳所聞見,將相覺悟,得以改政右文。 聖賢言行,竹帛所傳,練人之 心,聰人之知,非徒縣邑之吏對向之語也。 禹、益並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記異物,海外山表,無遠不至,以所聞見作《山海經》。 非禹、益不能行遠,《山海》 不造。 然則《山海》之造,見物博也。 董仲舒睹重常之鳥,劉子政曉貳負之屍,皆見《山海經》,故能立二事之說。 使禹、益行地不遠,不能作《山海經》;董、劉不讀《山海經》,不能定二疑。 實沉、台台,子產博物,故能言之;龍見 絳郊,蔡墨曉佔,故能御之。 父兄在千里之外,且死,遺教戒之書,子弟賢者,求索觀讀,服臆不捨,重先敬長,謹慎之 也;不肖者輕慢佚忽,無原察之意。 古聖先賢,遺後人文字,其重非徒父兄之書也,或觀讀採取,或棄捐不錄,二者之相 高下也,行路之人,皆能論之,況辯照然否者不能別之乎? 孔子病,商瞿卜期日中,孔子曰:“取書來,比至日中何事 乎?”聖人之好學也,且死不休,念在經書,不以臨死之故,棄忘道藝,其為百世之聖,師法祖修,蓋不虛矣! 自孔子以 下,至漢之際,有才能之稱者,非有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也,不說《五經》則讀書傳。 書傳文大,難以備之。 卜卦佔射凶 吉,皆文、武之道。 昔有商瞿能佔爻卦;末有東方朔、翼少君,能達佔射覆。 道雖小,亦聖人之術也。 曾又不知人生 禀五常之性,好道樂學,故辨於物。 今則不然,飽食快飲,慮深求臥,腹為飯坑,腸為酒襄,是則物也。 倮蟲三百,人 為之長,“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識知也。今閉暗脂塞,無所好欲,與三百倮蟲何以異?而謂之為長而貴之乎! 諸夏之人所以貴於夷狄者,以其通仁義之文,知古今之學也。 如徒〔任〕其胸中之知以取衣食,經厲年月,白首沒齒,終 無曉知,夷狄之次也。 觀夫蜘蛛之經絲以罔飛蟲也,人之用作,安能過之? 任胸中之知,舞權利之詐,以取富壽之樂, 無古今之學,蜘蛛之類也。 含血之蟲,無餓死之患,皆能以知求索飲食也。 人不通者,亦能自供,仕官為吏,亦得高 官,將相長吏,猶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別之? 隨時積功,以命得官,不曉古今,以位為賢,與文〔人〕異術,安得識別通 人,俟以不次乎? 將相長吏不得若右扶風蔡伯偕、鬱林太守張孟嘗、東萊太守李季公之徒,心自通明,覽達古今,故其敬 通人也如見大賓。 燕昭為鄒衍擁彗,彼獨受何性哉? 東成令董仲綬知為儒梟,海內稱通,故其接人,能別奇〔偉〕。 是以鍾離產公以編戶之民,受圭璧之敬,知之明也。 故夫能知之也,凡石生光氣;不知之也,金玉無潤色。 自武帝以至 今朝,數舉賢良,令人射策甲乙之科,若董仲舒、唐子高、穀子雲、丁伯玉,策既中實,文說美善,博覽膏腴之所生也。 使四者經徒能摘,筆徒能記疏,不見古今之書,安能建美善於聖王之庭乎? 孝明之時,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栘中 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 夫《倉頡》之章,小學之書,文字備具,至於無能對聖國之問者,是皆美命隨牒之人多在官 也。 “木”旁“多”文字且不能知,其欲及若董仲舒之知重常,劉子政之知貳負,難哉! 或曰:“通人之官,蘭台令史,職 校書定字,比夫太史、太柷,職在文書,無典民之用,不可施設。是以蘭台之史,班固、賈逵、楊終、傅毅之徒,名香文 美,委積不洩,大用於世。”曰:此不繼。 周世通覽之人,鄒衍之徒,孫卿之輩,受時王之寵,尊顯於世。 董仲舒雖無 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 週監二代,漢監週、秦然則蘭台之官,國所監得失也。 以心如丸卵,為體內藏;眸子如豆, 為身光明。 令史雖微,典國道藏,通人所由進,猶博士之官,儒生所由興也。 委積不紲,豈聖國微遇之哉,殆以書未定 而職未畢也。 超奇篇第三十九 通書千篇以上,萬卷以下,弘暢雅閒,審定文讀,而以教授為人師者,通人也。 杼其義旨,損益其文句,而以上書奏記, 或興論立說、結連篇章者,文人鴻儒也。 好學勤力,博聞強識,世間多有;著書表文,論說古今,萬不耐一。 然則著書 表文,博通所能用之者也。 入山見木,長短無所不知;入野見草,大小無所不識。 然而不能伐木以作室屋,採草以和方 藥,此知草木所不能用也。 夫通人覽見廣博,不能掇以論說,此為匿生書主人,孔子所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 達”者也,與彼草木不能伐採,一實也。 孔子得《史記》以作《春秋》,及其立義創意,褒貶賞誅,不復因《史記》者, 眇思自出於胸中也。 凡貴通者,貴其能用之也,即徒誦讀,讀詩諷術雖千篇以上,鸚鵡能言之類也。 衍傳書之意,出膏 腴之辭,非俶儻之才,不能任也。 夫通覽者,世間比有;著文者,歷世希然。 近世劉子政父子、揚子云、桓君山,其猶 文、武、周公並出一時也;其餘直有,往往而然,譬珠玉不可多得,以其珍也。 故夫能說一經者為儒生,博覽古今者為通 人,採掇傳書以上書奏記者為文人,能精思著文連結篇章者為鴻儒。 故儒生過俗人,通人勝儒生,文人逾通人,鴻儒超文 人。 故夫鴻儒,所謂超而又超者也。 以超之奇,退與儒生相料,文軒之比於敝車,錦繡之方於沒而不見。 賢儒俗吏,並在世俗,有似於此。 遇暗 長吏,轉移俗吏超在賢儒之上,賢儒處下,受馳走之使,至或岩居穴處,沒身不見。 咎在長吏不能知賢,而賢者道大,力 劣不能拔舉之故也。 夫手指之物器也,度力不能舉,則不敢動。 賢儒之道,非徒物器之重也。 是故金鐵在地,焱風不能動,毛芥在其間,飛 揚千里。 夫賢儒所懷,其猶水中大石、在地金鐵也。 其進不若俗吏速者,長吏力劣,不能用也。 毛芥在鐵石間也,一 口之氣,能吹毛芥,非必焱風。 俗吏之易遷,猶毛芥之易吹也。 故夫轉沙石者,湍瀨也;飛毛芥者,焱風也。 活水洋 風,毛芥不動。 無道理之將,用心暴猥,察吏不詳,遭以姦遷,妄授官爵,猛水之轉沙石,焱風之飛毛芥也。 是故毛芥 因異風而飛,沙石遭猛流而轉,俗吏遇悖將而遷。 且圓物投之於地,東西南北,無之不可,策杖叩動,才微輒停。 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徒,須人動舉。 賢儒,世 之方物也,其難轉移者,其動須人也。 鳥輕便於人,趨遠,人不如鳥,然而天地之性人為貴。 蝗蟲之飛,能至萬里;麒 麟須獻,乃達闕下。 然而蝗蟲為災,麒麟為瑞。 麟有四足,尚不能自致,人有兩足,安能自達? 故曰:燕飛輕於鳳 皇,兔走疾於麒麟,{圭黽}躍躁於靈龜,蛇騰便於神龍。 呂望之徒,白首乃顯;百里奚之知,明於黃發:深為國謀,因 為王輔,皆夫沉重難進之人也。 輕躁早成,禍害暴疾。 故曰:其進銳者,退速。 陽溫陰寒,歷月乃至;災變之氣,一 朝成怪。 故夫河冰結合,非一日之寒;積土成山,非斯須之作。 干將之劍,久在爐炭,銛鋒利刃,百熟煉歷。 久銷乃 見作留,成遲故能割斷。 肉暴長者曰腫,泉暴出者曰湧,酒暴熟者易酸,醢暴酸者易臭。 由此言之,賢儒遲留,皆有狀 故。 狀故云何? 學多道重,為身累也。 草木之生者濕,濕者重;死者枯。 枯而輕者易舉,濕而重者難移也。 然元氣所在,在生不在枯。 是故車行於陸,船行 於溝,其滿而重者行遲,空而輕者行疾。 先王之道,載在胸腹之內,其重不徒船車之任也。 任重,其取進疾速,難矣。 竊人之物,其得非不速疾也,然而非其有,得之非己之力也。 世人早得高官,非不有光榮也,而屍祿素餐之謗,喧嘩甚 矣。 且賢儒之不進,將相長吏不開通也。 農夫載谷奔都,賈人齎貨赴遠,皆欲得其願也。 如門郭閉而不通,津梁絕而 不過,雖有勉力趨時之勢,奚由早至以得盈利哉? 長吏妒賢,不能容善,不被鉗赭之刑,幸矣,焉敢望官位升舉,道理之 早成也? 寒溫篇第四十一 說寒溫者曰:人君喜則溫,怒則寒。 何則? 喜怒髮於胸中,然後行出於外,外成賞罰。 賞罰,喜怒之效。 故寒溫渥 盛,雕物傷人。 夫寒溫之代至也,在數日之間,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氣發胸中,然後渥盛於外。 見外寒溫,則知胸中之氣 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胸中之氣未必更寒溫也。 胸中之氣,何以異於境內之氣? 胸中之氣,不為喜怒變,境內寒溫, 何所生起? 六國之時,秦、漢之際,諸侯相伐,兵革滿道,國有相攻之怒,將有相勝之志,夫有相殺之氣,當時天下未必 常寒也。 太平之世,唐、虞之時,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當時天下未必常溫也。 豈喜怒之氣,為 小發,不為大動邪? 何其不與行事相中得也? 夫近水則寒,近火則溫,遠之漸微。 何則? 氣之所加,遠近有差也。 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邊則寒,南極則 熱。 火之在爐,水之在溝,氣之在軀,其實一也。 當人君喜怒之時,寒溫之氣,閨門宜甚,境外宜微。 今案寒溫,外 內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 世儒說稱,妄處之也。 王者之變在天下,諸侯之變在境內,卿大夫之變在其位,庶人之 變在其家。 夫家人之能致變,則喜怒亦能致氣。 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當怒反喜,縱過飾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溫。 由此言之,變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類相招致也。喜者和溫,和溫賞賜,陽道施予,陽氣溫,故溫氣應之。怒者慍恚,慍恚誅殺。陰道肅殺,陰氣 寒,故寒氣應之。虎嘯而谷風至,龍興而景雲起。同氣共類,動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龍致雨’。雨應龍而來,影 應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斷刑,小獄微原,大辟盛寒,寒隨刑至,相招審矣。”夫比寒溫於風雲,齊喜怒於 龍虎,同氣共類,動相招致,可矣。 虎嘯之時,風從谷中起;龍興之時,雲起百里內。 他谷異境,無有風雲。 今寒溫 之變,並時皆然。 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驗。 齊、魯接境,賞罰同時,設齊賞魯罰,所致宜殊,當時可齊國溫、 魯地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 蚩尤之民,湎湎紛紛;亡秦之路,赤衣比肩,當時天下未必常寒也。 帝都之市,屠殺 牛羊,日以百數,刑人殺牲,皆有賊心,帝都之市,氣不能寒。 或曰:“人貴於物,唯人動氣。”夫用刑者動氣乎? 用受 刑者為變也? 如用刑者,刑人殺禽,同一心也。 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為萬物,百賤不能當一貴乎? 或曰:“唯 人君動氣,眾庶不能。”夫氣感必須人君,世何稱於鄒衍? 鄒衍匹夫,一人感氣,世又然之。 刑一人而氣輒寒,生一人 而氣輒溫乎? 赦令四下,萬刑並除,當時歲月之氣不溫。 往年,萬戶失火,煙焱參天;河決千里,四望無垠。 火與溫 氣同,水與寒氣類。 失火河決之時,不寒不溫。 然則寒溫之至,殆非政治所致。 然而寒溫之至,遭與賞罰同時,變復 之家,因緣名之矣。 春溫夏暑,秋涼冬寒,人君無事,四時自然。 夫四時非政所為,而謂寒溫獨應政治? 正月之始,正月之後,立春之際,
百刑皆斷,囹圄空虛。 然而一寒一溫,當其寒也,何刑所斷? 當其溫也,何賞所施? 由此言之,寒溫,天地節氣,非 人所為,明矣。 人有寒溫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 遭風逢氣,身生寒溫。 變操易行,寒溫不除。 夫身近而猶不能變除其疾,國邑遠 矣,安能調和其氣? 人中於寒,飲藥行解,所苦稍衰;轉為溫疾,吞發汗之丸而應愈。 燕有寒谷,不生五穀。 鄒衍吹 律,寒谷可種。 燕人種黍其中,號曰黍谷。 如審有之,寒溫之災,復以吹律之事,調和其氣,變政易行,何能滅除? 是故寒溫之疾,非藥不愈;黍谷之氣,非律不調。 堯遭洪水,使禹治之。 寒溫與堯之洪水,同一實也。 堯不變政易 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 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溫非政治所招。 或難曰:《洪範》庶徵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若,順;燠,溫;恆,常也。 人君急,則常寒順之;舒,則常 溫順之。 寒溫應急舒,謂之非政,如何? 夫豈謂急不寒、舒不溫哉? 人君急舒而寒溫遞至,偶適自然,若故相應,猶 卜之得兆、筮之得數也。 人謂天地應令問,其實適然。 夫寒溫之應急舒,猶兆數之應令問也。 外若相應,其實偶然。 何以驗之? 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 二令參偶,遭適逢會,人事始作,天氣已有,故曰道也。 使應政事,是有,非自 然也。 《易》京氏布六十卦於一歲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 卦有陰陽,氣有升降。 陽升則溫,陰升則寒。 由此言 之,寒溫隨卦而至,不應政治也。 案《易》無妄之應,水旱之至,自有期節。 百災萬變,殆同一曲。 變復之家,疑且 失實。 何以為疑? 夫大人與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 《洪範》曰:“急,恆寒若;舒,恆燠若。”如 《洪範》之言,天氣隨人易徒,當先天而天不違耳,何故復言後天而奉天時乎? 後者,天已寒溫於前,而人賞罰於後也。 由此言之,人言與《尚書》不合,一疑也。 京氏佔寒溫以陰陽升降,變復之家以刑賞喜怒,兩家乖跡,二疑也。 民間佔 寒溫,今日寒而明日溫,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氣溫,旦暘氣寒。 夫雨者陰,暘者陽也;寒者陰,而溫者陽也。 雨 旦暘反寒,暘旦雨反溫,不以類相應,三疑也。 三疑不定,“自然”之說,亦未立也。 譴告篇第四十二 論災異,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災異非一,復以寒溫為之效。 人君用刑非時則寒,施賞違節則溫。 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 故楚〔莊〕王曰:“天不下災異,天其忘〔予〕乎!”災異為譴告,故〔莊〕王懼而 思之也。 曰:此疑也。 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人之有變怪也。 有災異,謂天譴人君;有變怪,天復譴告家人乎? 家人 既明,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 身中病,猶天有災異也。 血脈不調,人生疾病;風氣不和,歲生災異。 災異謂天譴告 國政,疾病天復譴告人乎? 釀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 時或咸苦酸淡不應口者,猶人芍藥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災異也,猶烹釀之有惡味也。 苟謂災異為天譴告,是其烹釀之誤,得見譴告也。 佔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 以審天。 使〔莊〕王知如孔子,則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猶夫變復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無為。 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 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且天審能譴告人君,宜 變易其氣以覺悟之。 用刑非時,刑氣寒,而天宜為溫;施賞違節,賞氣溫,而天宜為寒。 變其政而易其氣,故君得以覺 悟,知是非。 今乃隨寒從溫,為寒為溫,以譴告之意,欲令變更之且。 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為歷。 歷者,適 也。 太伯覺悟,之吳、越採藥,以避王季。 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復字之季,太伯豈覺悟以避之哉? 今刑賞失法,天欲 改易其政,宜為異氣,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為同氣以譴告之,人君何時將能覺悟,以見刑賞之誤哉? 鼓瑟者誤於張弦設柱,宮商易聲,其師知之,易其弦而復移其柱。 夫天之見刑賞之誤,猶瑟師之睹弦柱之非也。 不更變 氣以悟人君,反增其氣以渥其惡,則天無心意,苟隨人君為誤非也。 紂為長夜之飲,文王朝夕曰:“祀茲酒。”齊奢於 祀,晏子祭廟,豚不掩俎。 何則?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謹敬;吏民橫悖,長吏示以和 順。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見於周公,拜起驕悖,三見三笞;往見商子,商子令觀橋梓之樹。 二子見橋梓,心感 覺悟,以知父子之禮。 周公可隨為驕,商子可順為慢,必須加之捶杖,教觀於物者,冀二人之見異,以奇自覺悟也。 夫 人君之失政,猶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覺悟,若二子觀見橋梓,而顧隨刑賞之誤,為寒溫之報,此則天與人君 俱為非也。 無相覺悟之感,有相隨從之氣,非皇天之意,愛下譴告之宜也。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異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氣者也。 是故《離》下、《兌》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氣,故 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 屈原疾楚之見隕霜。 《甫刑》曰:“庶僇旁告 無辜於天帝。”此言蚩尤之民被冤,旁告無罪於上天也。 以眾民之叫,不能致霜,鄒衍之言,殆虛妄也。 南方至熱,煎炒爛石,父子同水而浴。 北方至寒,凝冰坼土,父子同穴而處。 燕在北邊,鄒衍時,週之五月,正歲三月 也。 中州內正月二月霜雪時降。 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 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 會。 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穀。”鄒衍吹律,寒谷復溫,則能使氣溫,亦能使氣复寒。 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 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於燕谷獄,令氣寒而因呼天乎? 即不然者,霜何故降? 范雎為須賈所讒,魏齊僇之,折幹摺脅。 張儀遊於楚,楚相掠之,被捶流血。 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 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 案 《衍列傳》,不言見拘而使霜降。 偽書遊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 由此言之,衍呼而降霜,虛矣! 則杞梁 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頓牟叛,趙襄子帥師攻之,軍到城下,頓牟之城崩者十餘丈,襄子擊金而退之。 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軍有哭者 乎? 秦之將滅,都門內崩;霍光家且敗,第牆自壞。 誰哭於秦宮,泣於霍光家者? 然而門崩牆壞,秦、霍敗亡之徵 也。 或時杞國且圮,而杞梁之妻適哭城下,猶燕國適寒,而鄒衍偶呼也。 事以類而時相因,聞見之者或而然之。 又城 老牆朽,猶有崩壞。 一婦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則一指摧三仞之楹也。 春秋之時,山多變。 山、城,一類也。 哭能崩 城,復能壞山乎? 女然素縞而哭河,河流通。 信哭城崩,固其宜也。 案杞梁從軍死,不歸。 其婦迎之,魯君吊於途, 妻不受吊,棺歸於家,魯君就吊,不言哭於城下。 本從軍死,從軍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處也。 然則杞梁之妻哭 而崩城,复虛言也。 因類以及,荊軻〔刺〕秦王,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太白食昴,复妄言也。 夫豫子謀殺襄子,伏於橋下,襄 子至橋心動。 貫高欲殺高祖,藏人於壁中,高祖至柏人亦動心。 二子欲刺兩主,兩主心動;綝實論之,尚謂非二子精神 所能感也。 而況荊軻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動,而白虹貫日乎? 然則白虹貫日,天變自成,非軻之精為虹而貫日也。 鉤星在房、心間,地且動之佔也。 地且動,鉤星應房、心。 夫太白食昴,猶鉤星在房、心也。 謂衛先生長平之議,令 太白食昴,疑矣! 歲星害鳥尾,週、楚惡之。 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災。 案時周、楚未有非,而宋、衛、陳、鄭 未有惡也。 然而歲星先守尾,災氣署垂於天,其後週、楚有禍,宋、衛、陳、鄭同時皆然。 歲星之害週、楚,天氣災四 國也。 何知白虹貫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不〕使長平計起也? 招致篇第四十四 (此篇今缺) 明雩篇第四十五 變復之家,以久雨為湛,久暘為旱。 旱應亢陽,湛應沈溺。 或難曰:夫一歲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風。 雨頗 留,湛之兆也。 暘頗久,旱之漸也。 湛之時,人君未必沈溺也;旱之時,未必亢陽也。 人君為政,前後若一。 然而一 湛一早,時氣也。 范蠡計然曰:“太歲在〔於〕水,毀;金,穰;木,飢;火,旱。”夫如是,水旱飢穰,有歲運也。 歲 直其運,氣當其世,變復之家,指而名之。 人君用其言,求過自改。 暘久自雨,雨久自暘,變復之家,遂名其功;人君 然之,遂信其術。 試使人君恬居安處不求己過,天猶自雨,雨猶自暘。 暘濟雨濟之時,人君無事,變復之家,猶名其 術。 是則陰陽之氣,以人為主,不〔統〕於天也。 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隨行而應人。 《春秋》魯大雩,旱求雨 之祭也。 旱久不雨,禱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禍矣。 此變復也。 《詩》雲:“月離於畢,比滂沲矣。”《書》 曰:“月之從星,則以風雨。”然則風雨隨月所離從也。 房星四表三道,日月之行,出入三道。 出北則湛,出南則旱。 或言出北則旱,南則湛。 案月為天下佔,房為九州候。 月之南北,非獨為魯也。 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 有頃,天果 大雨。 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於畢。”後日,月復離畢。 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出果無雨。 子 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故雨。昨暮,月離其陽,故不雨。”夫如是,魯雨自以月離,豈以政哉? 如審以 政令月,離於畢為雨佔,天下共之。 魯雨,天下亦宜皆雨。 六國之時,政治不同,人君所行賞罰異時,必以雨為應政令 月,離六七畢星,然後足也。 魯繆公之時,歲旱。 繆公問縣子:“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奚如?”縣子不聽。 “欲徙市,奚如?”對曰:“天子崩,巷 市七日;諸公薨,巷市五日。為之徙市,不亦可乎!”案縣子之言,徙市得雨也。 案《詩》、書之文,月離星得雨。 日 月之行,有常節度,肯為徙市故,離畢之陰乎? 夫月畢,天下佔。 徙魯之市,安耐移月? 月之行天,三十日而周。 一 月之中,一過畢星,離陽則暘。 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離畢〔陰〕,其時徙市而得雨乎。 夫如縣子言,未可用也。 董仲舒求雨,申《春秋》之義,設虛立祀,父不食於枝庶,天不食於下地。 諸侯雩禮所祀,未知何神。 如天神也,唯王 者天乃歆,諸侯及今長吏,天不享也。 神不歆享,安耐得神? 如雲雨者氣也,雲雨之氣,何用歆享? 觸石而出,膚寸 而合,不崇朝而辨雨天下,泰山也。 泰山雨天下,小山雨國邑。 然則大雩所祭,豈祭山乎? 假令審然,而不得也。 何 以效之? 水異川而居,相高分寸,不決不流,不鑿不合。 誠令人君禱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 夫見在之 水,相差無幾,人君請之,終不耐行。 況雨無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夫雨水在天地之間也,猶夫涕泣在人形中也。 或齎酒食,請於惠人之前,〔求〕出其泣,惠人終不為之隕涕。 夫泣不可 請而出,雨安可求而得? 雍門子悲哭,孟嘗君為之流涕。 蘇秦、張儀悲說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 或者儻可為雍門 之聲,出蘇、張之說以感天乎! 天又耳目高遠,音氣不通。 杞梁之妻,又已悲哭,天不雨而城反崩。 夫如是,竟當何 以致雨? 雩祭之家,何用感天? 案月出北道,離畢之陰,希有不雨。 由此言之,北道,畢星之所在也。 北道星肯為雩 祭之故下其雨乎? 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之時,魯未必雩祭也。 不祭,沛然自雨;不求,曠然自暘。 夫如是,天之暘 雨,自有時也。 一歲之中,暘雨連屬。 當其雨也,誰求之者? 當其暘也,誰止之者? 人君聽請,以安民施恩,必非賢也。 天至賢矣,時未當雨,偽請求之,故妄下其雨,人君聽請之類也。 變復之家,不推 類驗之,空張法術,惑人君。 或未當雨,而賢君求之而不得;或適當自雨,惡君求之,遭遇其時。 是使賢君受空責,而 惡君蒙虛名也。 世稱聖人純而賢者駁,純則行操無非,無非則政治無失。 然而世之聖君,莫有如堯、湯。 堯遭洪水, 湯遭大旱。 如謂政治所致,堯、湯惡君也;如非政治,是運氣也。 運氣有時,安可請求? 世之論者,猶謂堯、湯水 旱。 水旱者,時也;其小旱湛,皆政也。 假令審然,何用致湛。 審以政致之,不修所以失之,而從請求,安耐復之? 世審稱堯、湯水旱,天之運氣,非政所致。 夫天之運氣,時當自然,雖雩祭請求,終無補益。 而世又稱湯以五過禱於桑 林,時立得雨。 夫言運氣,則桑林之說絀;稱桑林,則運氣之論消。 世之說稱者,竟當何由? 救水旱之術,審當何 用? 夫災變大抵有二:有政治之災,有無妄之變。 政治之災,須耐求之,求之雖不耐得,而惠愍惻隱之恩,不得已之意也。 慈父之於子,孝子之於親,知病不祀神,疾痛不和藥。 又知病之必不可治,治之無益,然終不肯安坐待絕,猶卜筮求崇、 召醫和藥者,惻痛殷勤,冀有驗也。 既死氣絕,不可如何,升屋之危,以衣招复,悲恨思慕,冀其悟也。 雩祭者之用 心,慈父孝子之用意也。 無妄之災,百民不知,必歸於主。 為政治者慰民之望,故亦必雩。 問:“政治之災,無妄之變,何以別之?”曰:德酆政得,災猶至者,無妄也;德衰政失,變應來者,政治也。 夫政治則 外雩而內改,以復其虧;無妄則內守舊政,外修雩禮,以慰民心。 故夫無妄之氣,厲世時至,當固自一,不宜改政。 何 以驗之? 周公為成王陳《立政》之言曰:“時則物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維成德之彥,以乂我受民。”周公立 政,可謂得矣。 知非常之物,不賑不至,故敕成王自一話一言,政事無非,毋敢變易。 然則非常之變,無妄之氣間而至 也。 水氣間堯,旱氣間湯。 周宣以賢,遭遇久旱。 建初孟〔年〕,北州連旱,牛死民乏,放流就賤。 聖主寬明於上, 百官共職於下,太平之明時也。 政無細非,旱猶有,氣間之也。 聖主知之,不改政行,轉谷賑贍,損酆濟耗。 斯見之 審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 魯文公間歲大旱,臧文仲曰:“修城郭,貶食省用,務嗇勸分。 ”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備, 不改政治。 變復之家,見變輒歸於政,不揆政之無非,見異懼惑,變易操行,以不宜改而變,只取災焉! 何以言必當雩也? 曰:《春秋》大雩,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無譏之文,當雩明矣。 曾晰對孔子言其志曰:“暮 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孔子曰:“吾與點也!”魯設雩祭於沂水之 上。 暮者,晚也;春謂四月也。 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 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 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 從水中出也。 風乎舞雩,風,歌也。 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 說論之家,以為浴者,浴沂水中也,風乾身 也。 週之四月,正歲二月也,尚寒,安得浴而風乾身? 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 《春秋》《左氏傳》曰:“啟蟄而雩。”又曰:“龍見而雩。啟蟄、龍見。”皆二月也。 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 春祈穀 雨,秋祈穀實。 當今靈星,秋之雩也。 春雩廢,秋雩在。 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 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 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 使雩失正,點欲為之,孔子宜非,不當與也。 樊遲從遊,感雩而問,刺魯不能崇德而徒 雩也。 夫雩,古而有之。 故《禮》曰:“雩祭,祭水旱也。”故有雩禮,故孔子不譏,而仲舒申之。 夫如是,雩祭,祀禮也。 雩祭得禮,則大水鼓用牲於社,亦古禮也。 得禮無非,當雩一也。 禮祭〔地〕社,報生萬物之功。 土地廣遠,難得辨 祭,故立社為位,主心事之。 為水旱者,陰陽之氣也,滿六合難得盡祀,故修壇設位,敬恭祈求,效事社之義,复災變之 道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 陰陽精氣,儻如生人能飲食乎? 故共馨香,奉進旨嘉,區區惓惓,冀見答享。 推祭社言 之,當雩二也。 歲氣調和,災害不生,尚猶而雩。 今有靈星,古昔之禮也。 況歲氣有變,水旱不時,人君之懼,必痛 甚矣。 雖有靈星之祀,猶复雩,恐前不備,肜繹之義也。 冀复災變之虧,獲酆穰之報,三也。 禮之心悃,樂之意歡 忻。 悃愊以玉帛效心,歡忻以鐘鼓驗意。 雩祭請祈,人君精誠也。 精誠在內,無以效外。 故雩祀盡己惶懼,關納精心 於雩祀之前,玉帛鐘鼓之義,四也。 臣得罪於君,子獲過於父,比自改更,且當謝罪。 惶懼於旱,如政治所致,臣子得 罪獲過之類也。 默改政治,潛易操行,不彰於外,天怒不釋。 故必雩祭,惶懼之義,五也。 漢立博士之官,師弟子相 呵難,欲極道之深,形是非之理也。 不出橫難,不得從說;不發苦詰,不聞甘對。 導才低仰,欲求裨也;砥石劘厲,欲 求銛也。 推《春秋》之義,求雩祭之說,實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歿,仲舒已死,世之論者,孰當複問? 唯若 孔子之徒,仲舒之黨,為能說之。 順鼓篇第四十六 《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於社。 說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脅之。”脅則攻矣。 〔陰〕勝,攻社以救之。 或難曰:攻社謂得勝負之義,未可得順義之節也。 人君父事天,母事地。 母之黨類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 以政令失 道陰陽繆戾者,人君也。 不自攻以復之,反逆節以犯尊,天地安肯濟? 使湛水害傷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 今湛 水所傷,物也。 萬物於地,卑也。 害犯至尊之體,於道違逆,論《春秋》者,曾不知難。 案雨出於山,流入於川,湛 水之類,山川是矣。 大水之災,不攻山川。 社,土也。 五行之性,水土不同。 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 攻社之 義,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鑿也? 以椎擊鑿,令鑿穿木。 今儻攻土,令厭水乎? 且夫攻社之義,以為攻陰之類也。 甲 為盜賊,傷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 今雨者,水也。 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 案天將 雨,山先出雲,雲積為雨,雨流為水。 然則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 重罪刑及族屬,罪父母子弟乎? 罪其朋徒也? 計山水與社,俱為雨類也,孰為親者? 社,土也。 五行異氣,相去遠。
殷太戊桑谷俱生。 或曰高宗。 恐駭,側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義,桑谷消亡,享 國長久。 ”此說《春秋》〔者〕所共聞也。水災與桑谷之變何以異?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違反,行之何從?周 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為害大矣。成王開金滕之書,求索行事周公之功,執書以泣遏,雨止風反,禾、大木複 起。大雨久湛,其實一也。成王改過,《春秋》攻社,兩經二義,行之如何? 月令之家,蟲食穀稼,取蟲所類象之吏,笞擊僇辱以滅其變。 實論者謂之未必真是,然而為之,厭合人意。 今致雨者, 政也、吏也,不變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復塞? 苟以為當攻其類,眾陰之精,月也,方諸鄉月,水自下來,月 離於畢,出房北道,希有不雨。 月中之獸,兔、蟾蜍也。 其類在地,螺與蚄也。 月毀於天,螺、蚄舀缺,同類明矣。 雨久不霽,攻陰之類,宜捕斬兔、蟾蜍,椎被螺、蚄,為其得實。 蝗蟲時至,或飛或集。 所集之地,穀草枯索。 吏卒 部民,塹道作坎,榜驅內於塹坎,杷蝗積聚以千斛數。 正攻蝗之身,蝗猶不止。 況徒攻陰之類,雨安肯霽? 《尚書》《大傳》曰:“煙氛郊社不修,出川不祝,風雨不時,霜雪不降,責於天公。臣多弒主,孽多殺宗,五品不訓,責 於人公。城郭不繕,溝池不修,水泉不隆,水為民害,責於地公。”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諸侯卿大夫,各有分職。 大水 不責卿大夫而擊鼓攻社,何〔如〕? 不然,魯國失禮,孔子作經,表以為戒也。 公羊高不能實,董仲舒不能定,故攻社 之義,至今復行之。 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將難之曰:“久雨湛水溢,誰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復塞之。如人 臣也,宜罪其人以過解天。如非君臣,陰陽之氣偶時運也,擊鼓攻社,而何救止?《春秋》說曰:“人君亢陽致旱,沈溺致 水。 ”夫如是,旱則為沈溺之行,水則為亢陽之操,何乃攻社?攻社不解,硃絲縈之,亦復未曉。說者以為社陰、硃陽 也,水陰也,以陽色縈之,助鼓為救。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眾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熱不能勝也。今國湛 水,猶大山失火也;以若繩之絲,縈社為救,猶以壅水灌大山也。 原天心以人意,狀天治以人事。 人相攻擊,氣不相兼,兵不相負,不能取勝。 今一國水,使真欲攻陽,以絕其氣,悉發 國人操刀把杖以擊之,若歲終逐疫,然後為可。 楚、漢之際,六國之時,兵革戰攻,力強則勝,弱劣則負。 攻社一人擊 鼓,無兵革之威,安能救雨? 夫一暘一雨,猶一晝一夜也;其遭若堯、湯之水旱,猶一冬一夏也。 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 塞其變,冬求為夏,夜求為晝也。 何以效之? 久雨不霽,試使人君高枕安臥,雨猶自止。 止久至於大旱,試使人君高 枕安臥,旱猶自雨。 何則? 〔陽〕極反陰,陰極反〔陽〕。 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 其有旱 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癉疾也? 禱請求福,終不能愈,變操易行,終不能救;使醫食藥,冀可得愈;命盡期至,醫藥無效。 堯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聖君知之,不禱於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百川東流。 夫堯之使禹治水,猶病水者之使 醫也。 然則堯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醫也。 說者何以易之? 攻社之義,於事不得。 雨不霽,祭 女媧,於禮何見? 伏羲、女媧,俱聖者也。 舍伏羲而祭女媧,《春秋》不言。 董仲舒之議,其故何哉? 夫《春秋經》 但言“鼓”,豈言攻哉? 說者見有“鼓”文,則言攻矣。 夫鼓未必為攻,說者用意異也。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攻之,可也。”攻者,責也,責讓之也。 六國 兵革相攻,不得難此,此又非也。 以卑而責尊,為逆矣。 或據天責之也? 王者母事地,母有過,子可據父以責之乎? 下之於上,宜言諫。 若事,臣子之禮也;責讓,上文禮也。 乖違禮意,行文如何? 故警戒下也。 必以伐鼓為攻此社, 此則鐘夫禮以鼓助號呼,明聲響也。 古者人君將出,撞鐘擊鼓,聲鼓鳴攻擊上也。 大水用鼓,或時再告社,陰之太盛,雨湛不霽。 陰盛陽微,非道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與日食鼓用牲於社,同一義 也。 俱為告急,彰陰盛也。 事大而急者用鍾鼓,小而緩者用鈴{⺮狄},彰事告急,助口氣也。 大道難知,大水久湛, 假令政治所致,猶先告急,乃斯政行。 盜賊之發,與此同操。 盜賊亦政所致,比求闕失,猶先發告。 鼓用牲於社,發 覺之也。 社者,眾陰之長,故伐鼓使社知之。 說鼓者以為攻之,故攻母逆義之難,緣此而至。 今言告以陰盛陽微,攻 尊之難,奚從來哉? 且告宜於用牲,用牲不宜於攻。 告事用牲,禮也;攻之用牲,於禮何見? 硃絲如繩,示在暘也。 暘氣實微,故用物微也。 投一寸之針,布一丸之艾於血脈之蹊,篤病有瘳。 硃絲如一寸之針、一丸之艾也? 吳攻破 楚,昭王亡走,申包胥間步赴秦,哭泣求救,卒得助兵,卻吳而存楚。 擊鼓之人,〔誠〕如何耳;使誠若申包胥,一人擊 得。 假令一人擊鼓,將耐令社與秦王同感,以土勝水之威,卻止雲雨。 雲雨氣得與吳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 蒙霽晏,有楚國之安矣。 迅雷風烈,君子必變,雖夜必興,衣冠而坐,懼威變異也。 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欲令人君高枕幄臥,以俟其時,無惻怛憂民之心。 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 倉頡作 書,奚仲作車,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 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 俗圖畫女媧 之象為婦人之形,又其號曰“女”。 仲舒之意,殆謂女媧古婦人帝王者也。 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媧求福佑也。 傳又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女媧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之足以立四 極。 仲舒之祭女媧,殆見此傳也。 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儻女媧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亂龍篇第四十七 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設土龍以招雨,其意以雲龍相致。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以類求之,故設土龍。 陰陽 從類,雲雨自至。 儒者或問曰:夫《易》言“雲從龍”者,謂真龍也,豈謂土哉? 楚葉公好龍,牆壁盤盂皆畫龍。 必以 像類為若真,是則葉公之國常有雨也。 《易》又曰“風從虎”,謂虎嘯而谷風至也。 風之與虎,亦同氣類。 設為土虎, 置之谷中,風能至乎? 夫土虎不能而致風,土龍安能而致雨? 古者畜龍,乘車駕龍,故有豢龍氏、御龍氏。 夏后之 庭,二龍常在,季年夏衰,二龍低伏。 真龍在地,猶無雲雨,況偽象乎? 禮,畫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聞能致雷,土龍 安能而動雨? 頓牟掇芥,磁石引針,皆以其真是,不假他類。 他類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 氣性異殊,不能相感動 也。 劉子駿掌雩祭,典土龍事,桓君山亦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針取芥,子駿窮無以應。 子駿,漢朝智襄,筆墨淵 海,窮無以應者,是事非議誤,不得道理實也。
曰:夫以非真難,是也;不以像類說,非也。 夫東風至,酒湛溢。 〔按酒味酸,從東方木也。 其味酸,故酒湛溢 也〕。 鯨魚死,彗星出。 天道自然,非人事也。 事與彼雲龍相從,同一實也。 日,火也;月,水也。 水火感動,常以真氣。 今伎道之家, 鑄陽燧取飛火於日,作方諸取水於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 土龍亦非真,何為不能感天? 一也。 陽燧取火於天, 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乃能得火。 今妄取刀劍偃月之鉤,摩以向日,亦能感天。 夫土龍既不得比於 陽燧,當與刀劍偃月鉤為比。 二也。 齊孟常君夜出秦關,關未開,客為雞鳴而真雞鳴和之。 夫雞可以姦聲感,則雨亦可以偽象致。 三也。 李子長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為人,象囚之形。 鑿地為坎,以盧為槨,臥木囚其中。 囚罪正,則木囚不動,囚冤侵 奪,木囚動出。 不知囚之精神著木人乎? 將精神之氣動木囚也? 夫精神感動木囚,何為獨不應從土龍? 四也。 舜以聖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蟲蛇不害。 禹鑄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闢兇殃。 論者以為非實,然而上古久 遠,周鼎之神,不可無也。 夫金與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龍者如禹之德,則亦將有云雨之驗。 五也。 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皆能掇芥,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 六也。 楚葉公好龍,牆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 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 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 以不能致雲雨? 七也。 神靈示人以像,不以實,故寢臥夢悟見事之象。 將吉,吉象來;將兇,兇象至。 神靈之氣,雲雨之類,神靈以像見實, 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 〔八〕也。 神靈以像見實,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也? 上古之人,有神荼、鬱壘者,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居東海度朔山上,立桃樹 下,簡閱百鬼。 鬼無道理,妄為人禍,荼與鬱壘縛以盧索,執以食虎。 故今縣官斬桃為人,立之戶側;畫虎之形,著之 門闌。 夫桃人,非荼、鬱壘也;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御兇。 今土龍亦非致雨之龍,獨信桃人畫虎,不 知土龍。 九也。 此尚因緣昔書,不見實驗。 魯般、墨子刻木為鳶,蜚之三日而不集,為之巧也。 使作土龍者若魯般、墨子,則亦將有木 鳶蜚不集之類。 夫蜚鳶之氣,雲雨之氣也。 氣而蜚木鳶,何獨不能從土龍? 十也。 夫雲雨之氣也,知於蜚鳶之氣,未可以言。 釣者以木為魚,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擊之,起水動作,魚以為真,並來聚 會。 夫丹木,非真魚也,魚含血而有知,猶為像至。 雲雨之知,不能過魚。 見土龍之象,何能疑之? 十一也。 此尚魚也,知不如人。 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像都之狀,交弓射之,莫能一中。 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 亡將匈奴 敬鬼精神在木也? 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龍之神亦在土龍。 如匈奴精在於木人,則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龍。 十二也。 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與父俱來降漢,父道死,與母俱來,拜為騎者尉。 母死,武帝圖其母於甘泉殿上,署曰“休屠 王焉提”。 翁叔從上上甘泉,拜謁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 夫圖畫,非母之實身也,因見形象,涕泣輒下,思親 氣感,不待實然也。 夫土龍猶甘泉之圖畫也,雲雨見之,何為不動? 十三也。 此尚夷狄也。 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 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猶共坐而尊事之。 雲雨之 知,使若諸弟子之知,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感動,思類而至。 十四也。 有若,孔子弟子疑其體像,則謂相似。 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見其形。 道士以術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門,武 帝望見,知其非也,然猶感動,喜樂近之。 使雲雨之氣,如武帝之心,雖知土龍非真,然猶愛好感起而來。 十五也。 既效驗有十五,又亦有義四焉。 立春東耕,為土像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鋤;或立土牛。 未必能耕也。 順氣應時,示率下也。 今設土龍,雖知不能 致雨,亦當夏時以類應變,與立土人土牛同義。 〔一〕也。 禮,宗廟之主,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像先祖。 孝子入廟,主心事之,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 有所主事,土龍與 木主同。 雖知非真,示當感動,立意於象。 二也。 塗車、芻靈,聖人知其無用,示像生存,不敢無也。 夫設土龍,知其不能動雨也,示若塗車、芻靈而有致。 三也。 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土射鹿豕,示服猛也。 名佈為侯,示射無道諸侯也。 夫畫佈為熊麋之象,名佈為 侯,禮貴意象,示義取名也。 土龍亦夫熊麋、布侯之類。 四也。 夫以像類有十五驗,以禮示意有四義。 仲舒覽見深鴻,立事不妄,設土龍之象,果有狀也。 龍暫出水,雲雨乃至。 古 者畜龍、御龍,常存,無雲雨。 猶舊交相闊遠,卒然相見,歡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則示行各恍忽矣。 《易》曰:“雲從龍。”非言龍從雲也。 雲樽刻雷雲之象,龍安肯來? 夫如是,傳之者何可解,則桓君山之難可說也,則 劉子駿不能對,劣也,劣則董仲舒之龍說不終也。 《論衡》終之。 故曰“亂龍”。 〔亂〕者,終也。
遭虎篇第四十八 變復之家,謂虎食人者,功曹為奸所致也。 其意以為,功曹眾吏之率,虎亦諸禽之雄也。 功曹為奸,採漁於吏,故虎食 人以像其意。 夫虎食人,人亦有殺虎。 謂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 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 居功曹 之官,皆有姦心,私舊故可以幸,苞苴賂遺,小大皆有。 必謂虎應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 夫虎出有時,猶龍見有 期也。 陰物以冬見,陽蟲以夏出。 出應其氣,氣動其類。 參、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見。 參、伐則虎星,心、尾則龍 象。 像出而物見,氣至而類動,天地之性也。 動於林澤之中,遭虎搏噬之時,禀性狂勃,貪叨飢餓,觸自來之人,安能 不食? 人之筋力,羸弱不適,巧便不知,故遇輒死。 使孟賁登山,馮婦入林,亦無此害也。 孔子行魯林中,婦人哭,甚哀,使子貢問之:“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貢 曰:“若此,何不去也?”對曰: “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子貢還報孔子。 孔子曰:“弟子識諸!苛政暴吏,甚 於虎也。”夫虎害人,古有之矣。 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卻虎。 然而二歲比食二人,林中獸不應善也。 為廉不 應,姦吏亦不應矣。 或曰:“虎應功曹之姦,所謂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婦人,廉吏之部也,雖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魯無功曹之官,功曹之 官,相國是也。 魯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 為相必無賢操,以不賢居權位,其惡,必不廉也。 必以相國為奸,令 虎食人,是則魯野之虎常食人也。 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氣,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禍。 是故漁者不死於山,獵者不溺於淵。 好入山林,窮 幽測深,涉虎窟寢,虎搏噬之,何以為變?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搏食其兄,同變化者不以為怪。 入山林草澤見害於虎, 怪之非也。 蝮蛇悍猛,亦能害入。 行止澤中,〔害〕於蝮蛇,應何官吏? 蜂蠆害人,入毒氣害人,入水火害人。 人為 蜂蠆所螫,為毒氣所中,為火所燔,為水所溺,又誰致之者? 苟諸禽獸,乃應吏政。 行山林中,麋鹿、野豬、牛象、熊 罷、豺狼、蜼蠼,皆复殺人。 苟謂食人乃應為變。 蚤虱閩虻皆食人,人身強大,故不至死。 倉卒之世,穀食之貴,百 姓飢餓,自相噉食,厥變甚於虎。 變復之家,不處苟政。 且虎所食,非獨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獸,虎皆食之。 〔食〕人謂應功曹之姦,食他禽獸,應何官吏? 夫虎,毛蟲; 人,倮蟲。 毛蟲飢,食倮蟲,何變之有? 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與蠻夷,氣性一也。 平陸、廣都,虎所不由 也;山林、草澤,虎所生出也。 必以虎食人應功曹之姦,是則平陸、廣都之縣,功曹常為賢,山林、草澤之邑功曹常伏誅 也。 夫虎食人於野,應功曹之姦,虎時入邑行於民間,功曹遊於閭巷之中乎? 實說,虎害人於野不應政,其行都邑,乃為怪。 夫虎,山林之獸,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為馴畜,猶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見也。 命吉居安,鼠不擾 亂;祿衰居危,鼠為殃變。 夫虎亦然也:邑縣吉安,長吏無患,虎匿不見;長吏且危,則虎入邑,行於民間。 何則? 長吏光氣已消,都邑之地與野均也。 推此以論,虎所食人,亦命時也。 命訖時衰,光氣去身,視肉猶屍也,故虎食之。 天道偶會,虎適食人,長吏遭惡,故謂為變,應上天矣。 古今兇驗,非唯虎也,野物皆然。 楚王英宮樓未成,鹿走上階,其後果薨。 魯昭公且出,瞿鵒來巢,其後季氏逐昭 公,昭公奔齊,遂死不還。 賈誼為長沙王傅,鵬鳥集舍,發書占之,曰:“主人將去。”其後遷為梁王傅。 懷王好騎,墜 馬而薨;賈誼傷之,亦病而死。 昌邑王時,夷鴣鳥集宮殿下,王射殺之,以問郎中令龔遂,龔遂對曰:“夷鴣野鳥,入 宮,亡之應也。”其後昌邑王竟亡。 盧奴令田光與公孫弘等謀反,其且覺時,狐鳴光舍屋上,光心惡之。 其後事覺坐 誅。 會稽東部都尉禮文伯時,羊伏下,其後遷為東萊太守。 都尉王子鳳時,麇入府中,其後遷丹陽太守。 夫吉凶同 佔,遷免一驗,俱象空亡,精氣消去也。 故人且亡也,野鳥入宅;城且空也,草蟲入邑。 等類眾多,行事比肩,略舉較 著,以定實驗也。 商蟲篇第四十九 變復之家謂蟲食穀者,部吏所致也。 貪則侵漁,故蟲食穀。 身黑頭赤,則謂武官;頭黑身赤,則謂文官。 使加罰於蟲 所像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 夫頭赤則謂武吏,頭黑則謂文吏所致也。 時或頭赤身白,頭黑身黃,或頭身皆黃, 或頭身皆青,或皆白若魚肉之蟲,應何官吏? 時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貸者,威勝於官,取多於吏,其蟲形象何如狀 哉? 蟲之滅也,皆因風雨。 案蟲滅之時,則吏未必伏罰也。 陸田之中時有鼠,水田之中時有魚,蝦蟹之類,皆為谷 害,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應何官吏? 魯宣公履畝而稅,應時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 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穀草。 察其頭身,像類何吏? 變 復之家,謂蝗何應? 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遂入夷狄,所集鄉縣以千百數。 當時鄉縣之吏, 未皆履畝,蝗食穀草,連日老極,或蜚徙去,或止枯死。 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 夫蟲食穀,自有止期,猶蠶食 桑,自有足時也。 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 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 夫蟲,風氣所生,蒼頡 知之,故“凡”、“蟲”為“風”之字,取氣於風,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穀,或食眾草。 食五穀,吏受錢穀也, 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倮蟲三百,人為之長。 由此言之,人亦蟲也。 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 設蟲有知, 亦將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口腹不異。 人甘五穀,惡 蟲之食;自生天地之間,惡蟲之出。 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 夫蟲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其食萬物也不謂 之災。
甘香渥味之物,蟲生常多,故谷之多蟲者粢也。 稻時有蟲,麥與豆無蟲。 必以有蟲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 神農、后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 如或以馬屎漬種,其鄉部吏鮑焦、陳仲子也。 是故后稷、神農之 術用,則其鄉吏〔可〕免為奸。 何則? 蟲無從生,上無以察也。 蟲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穀葉,乃謂之災。 桂有蠹,桑有蠍,桂中藥而桑給蠶,其用亦急,與穀無異。 蠹蠍不為怪, 獨謂蟲為災,不通物類之實,暗於災變之情也。 谷蟲曰蠱,蠱若蛾矣。 粟米饐熱生蠱。 夫蠱食粟米,不謂之災,蟲食 苗葉,歸之於政。 如說蟲之家,謂粟輕苗重也。 蟲之種類,眾多非一。 魚肉腐臭有蟲,醯醬不閉有蟲,飯溫濕有蟲,書卷不舒有蟲,衣襞不懸有蟲,蝸疽瘡螻症蝦有蟲。 或白或黑,或長或短,大小鴻殺,不相似類,皆風氣所生,並連以死。 生不擇日,若生日短促,見而輒滅。 變復之家, 見其希出,出又食物,則謂之災。 災出當有所罪,則依所似類之吏,順而說之。 人腹中有三蟲,下地之澤,其蟲曰蛭, 蛭食人足,三蟲食腸。 順說之家,將謂三蟲何似類乎? 凡天地之間,陰陽所生,蛟蟯之類,蜫蠕之屬,含氣而生,開口 而食。 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強大食細弱,知慧反頓愚。 他物小大連相囓噬,不謂之災,獨謂蟲食穀物為應政事,失道 理之實,不達物氣之性也。 然夫蟲之生也,必依溫濕。 溫濕之氣,常在春夏。 秋冬之氣,寒而乾燥,蟲未曾生。 若以蟲生,罪鄉部吏,是則鄉部 吏貪於春夏,廉於秋冬。 雖盜跖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舉矣。 夫春夏非一,而蟲時生者,溫濕甚也,甚則陰陽不和。 陰陽不和,政也,徒當歸於政治,而指謂部吏為奸,失事實矣。 何知蟲以溫濕生也? 以蠱蟲知之。 谷乾燥者,蟲不 生;溫濕饐餲,蟲生不禁。 藏宿麥之種,烈日干暴,投於燥器,則蟲不生。 如不干暴,閘喋之蟲,生如雲煙。 以蠱閘 喋,準況眾蟲,溫濕所生,明矣。 《詩》雲:“營營青蠅,止於籓。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讒言傷善,青蠅污白,同一禍敗,《詩》以為興。 昌邑王夢西 階下有積蠅矢,明旦召問郎中龔遂,遂對曰:“蠅者,讒人之像也。夫矢積於階下,王將用讒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蠅之 為蟲,應人君用讒。 何故不謂蠅為災乎? 如蠅可以為災,夫蠅歲生,世間人君常用讒乎? 案蟲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歲生。 如以蚊虻應災,世間常有害人之吏乎? 必以食物乃為災,人則物之最貴者也,蚊虻 食人,尤當為災。 必以暴生害物乃為災,夫歲生而食人,與時出而害物,災孰為甚? 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蟲何故不 為災? 且天將雨,蟻出蚋蜚,為與氣相應也。 或時諸蟲之生,自與時氣相應,如何輒歸罪於部吏乎? 天道自然,吉凶 偶會,非常之蟲適生,貪吏遭署。 人察貪吏之操,又見災蟲之生,則謂部吏之所為致也。 講瑞篇第五十 儒者之論,自說見鳳皇騏驎而知之。 何則? 案鳳皇騏驎之象。 又《春秋》獲麟文曰:“有麞而角。”麞而角者,則是騏 驎矣。 其見鳥而像鳳皇者,則鳳皇矣。 黃帝、堯、舜、週之盛時皆致鳳皇。 孝宣帝之時,鳳皇集於上林,後又於長樂 之宮東門樹上,高五尺,文章五色。 週獲麟,麟似麞而角。 武帝之麟,亦如麞而角。 如有大鳥,文章五色;獸狀如 麞,首戴一角:考以圖像,驗之古今,則鳳、麟可得審也。 夫鳳皇,鳥之聖者也;騏驎,獸之聖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聖也。 十二聖相各不同,而欲以麞戴角則謂之 騏,相與鳳皇象合者謂之鳳皇,如何? 夫聖鳥獸毛色不同,猶十二聖骨體不均也。 戴角之相,猶戴午也。 顓頊戴午,堯、舜必未然。 今魯所獲麟戴角,即後所見麟未必戴角也。 如用魯所獲麟求知世間 之麟,則必不能知也。 何則? 毛羽骨角不合同也。 假令不同,或時似類,未必真是。 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晉文駢 脅,張儀亦駢脅。 如以骨體毛色比,則王莽,虞舜;而張儀,晉文也。 有若在魯,最似孔子。 孔子死,弟子共坐有 若,問以道事,有若不能對者,何也? 體狀似類,實性非也。 今五色之鳥,一角之獸,或時似類鳳皇、騏驎,其實非 真,而說者欲以骨體毛色定鳳皇、騏驎,誤矣。 是故顏淵庶幾,不似孔子;有若恆庸,反類聖人。 由是言之,或時真鳳 皇、騏驎,骨體不似,恆庸鳥獸,毛色類真,知之如何? 儒者自謂見鳳皇、騏驎輒而知之,則是自謂見聖人輒而知之也。 皋陶馬口,孔子反宇,設後輒有知而絕殊,馬口反宇,尚 未可謂聖。 何則? 十二聖相不同,前聖之相,難以照後聖也。 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狀,生出異土,雖復有 聖,何如知之? 恆君山謂揚子云曰:“如後世復有聖人,徒知其才能之勝己,多不能知其聖與非聖人也。”子云曰:“誠然。”夫聖人難知, 知能之美若桓、揚者,尚復不能知。 世儒懷庸庸之知,齎無異之議,見聖不能知,可保必也。 夫不能知聖,則不能知鳳 皇與騏驎。 世人名鳳皇、騏驎,何用自謂能之乎? 夫上世之名鳳皇、騏驎,聞其鳥獸之奇者耳。 毛角有奇,又不妄翔 苟遊,與鳥獸爭飽,則謂之鳳皇、騏驎矣。 世人之知聖,亦猶此也。 聞聖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達,則謂之聖矣。 及其知之,非卒見暫聞而輒名之為聖 也,與之偃伏,從〔之〕受學,然後知之。 何以明之。 子貢事孔子,一年自謂過孔子;二年,自謂與孔子同;三年,自 知不及孔子。 當一年、二年之時,未知孔子聖也;三年之後,然乃知之。 以子貢知孔子,三年乃定。 世儒無子貢之 才,其見聖人不從之學,任倉卒之視,無三年之接,自謂知聖,誤矣! 少正卯在魯,與孔子並。 孔子之門,三盈三虛, 唯顏淵不去,顏淵獨知孔子聖也。 夫門人去孔子歸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聖,又不能知少正卯,門人皆惑。 子貢 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子為政,何以先之? ”孔子曰:“賜退,非爾所及。”夫才能知佞若子貢,尚不能知聖。 世 儒見聖自謂能知之,妄也。 夫以不能知聖言之,則亦知其不能知鳳皇與騏驎也。 使鳳皇羽翮長廣,騏驎體高大,則見之者以為大鳥巨獸耳。 何以別 之? 如必巨大別之,則其知聖人亦宜以巨大。 春秋之時,鳥有爰居,不可以為鳳皇;長狄來至,不可以為聖人。 然則 鳳皇、騏與鳥獸等也,世人見之,何用知之? 如以中國無有,從野外來而知之,則是瞿鵒同也。 瞿鵒,非中國之禽
也。 鳳皇、騏驎,亦非中國之禽獸也。 皆非中國之物,儒者何以謂瞿鵒惡、鳳皇騏驎善乎? 或曰:“孝宣之時,鳳皇集於上林,群鳥從〔之〕以千萬數。以其眾鳥之長,聖神有異,故群鳥附從。”如見大鳥來集,群 鳥附之,則是鳳皇,鳳皇審則定矣。 夫鳳皇與騏驎同性,鳳皇見,群鳥從;騏驎見,眾獸亦宜隨。 案《春秋》之麟,不 言眾獸隨之。 宣帝、武帝皆行騏驎,無眾獸附從之文。 如以騏驎為人所獲,附從者散,鳳皇人不獲,自來蜚翔,附從可 見。 《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大傳》曰:“鳳皇在列樹。”不言群鳥從也。 豈宣帝所致者異哉? 或曰:“記事者失之。唐、虞之君,鳳皇實有附從。上世久遠,記事遺失,經書之文,未足以實也。”夫實有而記事者失 之,亦有實無而記事者生之。 夫如是,儒書之文,難以實事,案附從以知鳳皇,未得實也。 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鳥亦有 佼黠而從群者。 當唐、虞之時,鳳愨願,宣帝之時佼黠乎? 何其俱有聖人之德行,動作之操不均同也? 無鳥附從,或時是鳳皇;群鳥附從,或時非也。 君子在世,清節自守,不廣結從,出入動作,人不附從。 豪猾之人,任 使用氣,往來進退,士眾雲合。 夫鳳皇,君子也,必以隨多者效鳳皇,是豪黠為君子也。 歌曲彌妙,和者彌寡;行操益 清,交者益鮮。 鳥獸亦然,必以附從效鳳皇,是用和多為妙曲也。 龍與鳳皇為比類。 宣帝之時,黃龍出於新豐,群蛇 不隨。 神雀鸞鳥,皆眾鳥之長也,其仁聖雖不及鳳皇,然其從群鳥亦宜數十。 信陵、孟嘗,食客三千,稱為賢君。 漢 將軍衛青及將軍霍去病,門無一客,亦稱名將。 太史公曰:“盜跖橫行,聚黨數千人。伯夷、叔齊,隱處首陽山。”鳥獸 之操,與人相似。 人之得眾,不足以別賢。 以鳥附從審鳳皇,如何? 或曰:“鳳皇、騏驎,太平之瑞也。太平之際,見來至也。然亦有未太平而來至也。鳥獸奇骨異毛,卓絕非常,則是矣,何 為不可知?鳳皇騏驎,通常以太平之時來至者,春秋之時,騏驎嘗嫌於王孔子而至。光武皇帝生於濟陽,鳳皇來集。”夫光 武始生之時,成、哀之際也,時未太平而鳳皇至。 如以自為光武有聖德而來,是則為聖王始生之瑞,不為太平應也。 嘉 瑞或應太平,或為始生,其實難知。 獨以太平之際驗之,如何? 或曰:“鳳皇騏驎,生有種類,若龜龍有種類矣。龜故生龜,龍故生龍,形色小大,不異於前者也。見之父,察其子孫,何 為不可知?”夫恆物有種類,瑞物無種適生,故曰德應,龜龍然也。 人見神龜、靈龍而別之乎? 宋元王之時,漁者網得 神龜焉,漁父不知其神也。 方今世儒,漁父之類也。 以漁父而不知神龜,則亦知夫世人而不知靈龍也。 龍或時似蛇,蛇或時似龍。 韓子曰:“馬之似鹿者千金。”良馬似鹿,神龍或時似蛇。 如審有類,形色不異。 王莽時有 大鳥如馬,五色龍文,與眾鳥數十集於沛國蘄縣。 宣帝時鳳皇集於地,高五尺,與言如馬身高同矣;文章五色,與言五色 龍文,物色均矣;眾鳥數十,與言俱集、附從等也。 如以宣帝時鳳皇體色眾鳥附從,安知鳳皇則王莽所致鳥鳳皇也。 如 審是王莽致之,是非瑞也。 如非鳳皇,體色附從,何為均等? 且瑞物皆起和氣而生,生於常類之中,而有詭異之性,則為瑞矣。 故夫鳳皇之聖也,猶赤烏之集也。 謂鳳皇有種,赤烏 復有類乎? 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於禾中,與禾中異穗,謂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 上有甘露之種,地下有醴泉之類,聖治公平而乃沾下產出也。 蓂莢、硃草亦生在地,集於眾草,無常本根,暫時產出,旬 月枯折,故謂之瑞。 夫鳳皇騏驎,亦瑞也,何以有種類? 案周太平,越常獻白雉。 白雉,生短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種也。 魯人得戴角之麞,謂之騏驎,亦或時生於麞,非有騏 驎之類。 由此言之,鳳皇亦或時生於鵠鵲,毛奇羽殊,出異眾鳥,則謂之鳳皇耳,安得與眾鳥殊種類也? 有若曰:“騏 驎,之於走獸,鳳皇之於飛鳥,太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然則鳳皇、騏驎,都與鳥獸同一類,體色詭耳! 安得異種? 同類而有奇,奇為不世,不世難審,識之如何? 堯生丹硃,舜生商均。 商均、丹硃,堯、舜之類也,骨性詭耳。 鯀生禹,瞽瞍生舜。 舜、禹,鯀、瞽瞍之種也,知德 殊矣。 試種嘉禾之實,不能得嘉禾。 恆見粢梁之粟,莖穗怪奇。 人見叔梁紇,不知孔子父也;見伯魚,不知孔子之子 也。 張湯之父五尺,湯長八尺,湯孫長六尺。 孝宣鳳皇高五尺,所從生鳥或時高二尺,後所生之鳥或時高一尺。 安得 常種? 種類無常,故曾皙生參,氣性不世,顏路出回,古今卓絕。 馬有千里,不必騏〔驥〕之駒;鳥有仁聖,不必鳳皇之雛。 山頂之溪,不通江湖,然而有魚,水精自為之也。 廢庭壞殿,基上草生,地氣自出之也。 按溪水之魚,殿基上之草,無 類而出。 瑞應之自至,天地未必有種類也。 夫瑞應猶災變也。 瑞以應善,災以應惡,善惡雖反,其應一也。 災變無種,瑞應亦無類也。 陰陽之氣,天地之氣也, 遭善而為和,遇惡而為變,豈天地為善惡之政,更生和變之氣乎? 然則瑞應之出,殆無種類,因善而起,氣和而生。 亦 或時政平氣和,眾物變化,猶春則鷹變為鳩,秋則鳩化為鷹,蛇鼠之類輒為魚鱉,蝦蟆為鶉,雀為蜃蛤。 物隨氣變,不可 謂無。 黃石為老父授張良書,去複為石也。 儒知之。 或時太平氣和,麞為騏驎,鵠為鳳皇。 是故氣性,隨時變化,豈 必有常類哉? 褒姒,玄黿之子,二龍漦也。 晉之二卿,熊羆之裔也。 吞燕子、薏苡、履大蹟之語,世之人然之,獨謂 瑞有常類哉? 以物無種計之,以人無類議之,以體變化論之,鳳皇、騏驎生無常類,則形色何為當同? 案《禮記瑞命篇》雲:“雄曰鳳,雌曰皇。雄鳴曰即即,雌鳴足足。”《詩》雲:“梧桐生矣,於彼高岡。鳳皇鳴矣,於彼 朝陽。菶々萋萋,噰々 喈喈。 ”《瑞命》與《詩》,俱言鳳皇之鳴。《瑞命》之言“即即、足足”,《詩》雲“噰々 、喈喈”,此聲異也。使聲 審,則形不同也;使審〔異〕同,《詩》與《禮》異。世傳鳳皇之鳴,故將疑焉。 案魯之獲麟雲“有麞而角”。 言“有麞”者,色如麞也。 麞色有常,若鳥色有常矣。 武王之時,火流為烏,云其色赤。 赤非烏之色,故言其色赤。 如似麞而色異,亦當言其色白若黑。 今成事色同,故言“有麞”。 麞無角,有異於故,故 言“而角”也。 夫如是,魯之所得驎者,若麞之狀也。 武帝之時,西巡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 角或時同,言五趾者,
足不同矣。 魯所得麟,雲“有麞”,不言色者,麞無異色也。 武帝雲“得白驎”,色白不類麞,故〔不〕言有麞,正言白 驎,色不同也。 孝宣之時,九真貢,獻驎,狀如〔鹿〕而兩角者。 孝武言一,角不同矣。 《春秋》之麟如麞,宣帝之 驎言如鹿。 鹿與麞小大相倍,體不同也。 夫三王之時,驎毛色、角趾、身體高大,不相似類。 推此準後世,驎出必不與前同,明矣。 夫騏驎,鳳皇之類,騏驎前 後體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時所見鳳皇高五尺,文章五色,準前況後,當複出鳳皇,謂與之同,誤矣! 後當複出見之鳳 皇、騏驎,必已不與前世見出者相似類。 而世儒自謂見而輒知之,奈何? 案魯人得驎,不敢正名驎,曰“有麞而角者”,時誠無以知也。 武帝使謁者終軍議之,終軍曰:“野禽並角,明天下同本 也。”不正名驎而言“野禽”者,終軍亦疑無以審也。 當今世儒之知,不能過魯人與終軍,其見鳳皇、騏驎,必從而疑之非 恆之鳥獸耳,何能審其鳳皇、騏驎乎? 以體色言之,未必等;以鳥獸隨從多者,未必善;以希見言之,有瞿鵒來;以相奇言之,聖人有奇骨體,賢者亦有奇 骨。 聖賢俱奇,人無以別。 由賢聖言之,聖鳥、聖獸,亦與恆鳥庸獸俱有奇怪。 聖人賢者,亦有知而絕殊,骨無異 者;聖賢鳥獸,亦有仁善廉清,體無奇者。 世或有富貴不聖,身有骨為富貴表,不為聖賢驗。 然則鳥亦有五采,獸有角 而無仁聖者。 夫如是,上世所見鳳皇、騏驎,何知其非恆鳥獸? 今之所見鵲、麞之屬,安知非鳳皇、騏驎也? 方今聖世,堯、舜之主,流佈道化,仁聖之物,何為不生? 或時以有鳳皇、騏驎,亂於鵠鵲、麞鹿,世人不知。 美玉隱 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故有抱玉泣血之痛。 今或時鳳皇、騏驎,以仁聖之性,隱於恆毛庸羽,無一角五色表之,世 人不之知,猶玉在石中也。 何用審之? 為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時來有瑞,其孝明宣惠,眾瑞並至。 至元和、章和之 際,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時俱應,鳳皇、騏驎,連出重見,盛於五帝之時。 此篇已成,故不得載。 或問曰:“《講瑞》謂鳳皇、騏驎難知,世瑞不能別。今孝章之所致鳳皇、騏驎,不可得知乎?”曰:《五鳥》之記,四方 中央,皆有大鳥,其出,眾鳥皆從,小大毛色類鳳皇,實難知也。 故夫世瑞不能別,別之如何? 以政治。 時王之德, 不及唐、虞之時,其鳳皇、騏驎,目不親見。 然而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堯之德明也。 孝宣比堯、舜,天下太平,萬里 慕化,仁道施行,鳥獸仁者感動而來,瑞物小大、毛色、足翼必不同類。 以政治之得失,主之明暗,準況眾瑞,無非真 者。 事或難知而易曉,其此之謂也。 又以甘露驗之。 甘露,和氣所生也。 露無故而甘,和氣獨已至矣。 和氣至,甘 露降,德洽而眾瑞湊。 案永平以來,訖於章和,甘露常降,故知眾瑞皆是,而鳳凰、騏驎皆真也。 指瑞篇第五十一 儒者說鳳皇、騏驎為聖王來,以為鳳皇、騏仁聖禽也,思慮深,避害遠,中國有道則來,無道則隱。 稱鳳皇、騏驎之仁知 者,欲以褒聖人也,非聖人之德不能致鳳皇、騏驎。 此言妄也。 夫鳳皇、騏驎聖,聖人亦聖。 聖人恓恓憂世,鳳皇、 騏驎亦宜率教。 聖人遊於世間,鳳皇、騏亦宜與鳥獸會。 何故遠去中國,處於邊外,豈聖人濁,鳳皇、騏驎清哉? 何 其聖德俱而操不同也? 如以聖人者當隱乎,十二聖宜隱;如以聖者當見,鳳、驎亦宜見。 如以仁聖之禽,思慮深,避害 遠,則文王拘於羑里,孔子厄於陳、蔡,非也。 文王、孔子,仁聖之人,憂世憫民,不圖利害,故其有仁聖之知,遭拘厄 之患。 凡人操行能修身正節,不能禁人加非於己。 案人操行莫能過聖人,聖人不能自免於厄,而鳳、驎獨能自全於世,是鳥獸之操,賢於聖人也。 且鳥獸之知,不與人通, 何以能知國有道與無道也? 人同性類,好惡均等,尚不相知;鳥獸與人異性,何能知之? 人不能知鳥獸,鳥獸亦不能知 人,兩不能相知;鳥獸為愚於人,何以反能知之? 儒者咸稱鳳皇之德,欲以表明王之治,反令人有不及鳥獸,論事過情, 使實不著。 且鳳、驎豈獨為聖王至哉?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五至,騏驎一至,神雀、黃龍,甘露、醴泉,莫不畢見,故有五鳳、神 雀、甘露、黃龍之紀。 使鳳、驎審為聖王見,則孝宣皇帝聖人也;如孝宣帝非聖,則鳳、驎為賢來也。 為賢來,則儒者 稱鳳皇、騏驎,失其實也。 鳳皇、騏為堯、舜來,亦為宣帝來矣。 夫如是,為聖且賢也。 儒者說聖太隆,則論鳳、驎亦過其實。 《春秋》曰:“西狩獲死驎。”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 袂拭面,泣涕沾襟。 儒者說之,以為天以命孔子,孔子不王之聖也。 夫驎為聖王來,孔子自以不王,而時王魯君無感驎 之德,怪其來而不知所為,故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知其不為治平而至,為己道窮而來,望絕心感,故涕泣沾襟。 以孔子言“孰為來哉”,知驎為聖王來也。 曰:前孔子之時,世儒已傳此說,孔子聞此說而希見其物也,見驎之至,怪所 為來。 實者,驎至,無所為來,常有之物也,行邁魯澤之中,而魯國見其物遭獲之也。 孔子見驎之獲,獲而又死,則自 比於驎,自謂道絕不復行,將為小人所蹊獲也。 故孔子見驎而自泣者,據其見得而死也,非據其本所為來也。 然則驎之 至也,自與獸會聚也。 其死,人殺之也。 使驎有知,為聖王來,時無聖主,何為來乎? 思慮深,避害遠,何故為魯所 獲殺乎? 夫以時無聖王而驎至,知不為聖王來也;為魯所獲殺,知其避害不能遠也。 聖獸不能自免於難。 聖人亦不能 自免於禍。 禍難之事,聖者所不能避,而云鳳、驎思慮深,避害遠,妄也。 且鳳、驎非生外國也,中國有聖王乃來至也。 生於中國,長於山林之間,性廉見希,人不得害也,則謂之思慮深,避害遠 矣。 生與聖王同時,行與治平相遇,世間謂之聖王之瑞,為聖來矣。 剝巢破卵,鳳皇為之不翔;焚林而畋,漉池而漁, 龜、龍為之不遊。 鳳皇,龜、龍之類也,皆生中國,與人相近。 巢剝卵破,屏竄不翔;林焚池漉,伏匿不遊,無遠去之 文,何以知其在外國也? 龜、龍、鳳皇,同一類也。 希見不害,謂在外國;龜、龍希見,亦在外國矣。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騏驎、黃龍、神雀皆至,其至同時,則其性行相似類,則其生出宜同處矣。 龍不生於外國,外國亦 有龍。 鳳、驎不生外國,外國亦有鳳、驎。 然則中國亦有,未必外國之鳳、驎也。 人見鳳、驎希見,則曰在外國;見 遇太平,則曰為聖王來。 夫鳳皇、騏驎之至也,猶醴泉之出、硃草之生也。 謂鳳皇在外國,聞有道而來,醴泉、硃草何 知,而生於太平之時? 醴泉、硃草,和氣所生,然則鳳皇、騏驎,亦和氣所生也。 和氣生聖人,聖人生於衰世。 物生
為瑞,人生為聖,同時俱然,時其長大,相逢遇矣。 衰世亦有和氣,和氣時生聖人。 聖人生於衰世,衰世亦時有鳳、驎 也。 孔子生於週之末世,騏驎見於魯之西澤。 光武皇帝生於成、哀之際,鳳皇集於濟陽之地。 聖人聖物,生於衰世。 聖王遭見聖物,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 夫鳳、驎之來,與白魚、赤烏之至,無以異也。 魚遭自躍,王舟逢之;火偶為烏,王仰見之。 非魚聞武王之德,而入其 舟;烏知周家當起,集於王屋也。 謂鳳、驎為聖王來,是謂魚、烏為武王至也。 王者受富貴之命,故其動出見吉祥異 物,見則謂之瑞。 瑞有小大,各以所見,定德薄厚。 若夫白魚、赤烏小物,小安之兆也;鳳皇、騏驎大物,太平之像 也。 故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不見太平之象,自知不遇太平之時矣。 且鳳皇、騏驎,何以為太平 之象? 鳳皇、騏驎,仁聖之禽也,仁聖之物至,天下將為仁聖之行矣。 《尚書大傳》曰:“高宗祭成湯之廟,有雉升鼎 耳而鳴。高宗問祖乙,祖乙曰:‘遠方君子殆有至者。’祖乙見雉有似君子之行,今從外來,則曰“遠方君子將有至者”矣。 夫鳳皇、騏驎猶雉也,其來之象,亦與雉同。 孝武皇帝西巡狩,得白驎,一角而五趾,又有木,枝出複合於本。 武帝議 問群臣,謁者終軍曰:“野禽並角,明同本也;眾枝內附,示無外也。如此瑞者,外國宜有降者。若〔是〕應,殆且有解編 髮、削左衽、襲冠帶而蒙化焉。”其後數月,越地有降者,匈奴名王亦將數千人來降,竟如終軍之言。 終軍之言,得瑞應 之實矣。 推此以況白魚、赤烏,猶此類也。 魚,〔水〕精;白者,殷之色也;烏者,孝鳥;赤者,週之應氣也。 先得 白魚,後得赤烏,殷之統絕,色移在周矣。 據魚、烏之見以占武王,則知周之必得天下也。 世見武王誅紂,出遇魚、烏,則謂天用魚、烏命使武王誅紂,事相似類,其實非也。 春秋之時,瞿鵒來巢,佔者以為 凶。 夫野鳥來巢,魯國之都且為丘墟,昭公之身且出奔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攻,出奔於齊,死不歸魯。 賈誼為長沙太 傅,服鳥集舍,發書占之,雲:“服鳥入室,主人當去”。 其後賈誼竟去。 野鳥雖殊,其占不異。 夫鳳、驎之來,與野 鳥之巢、服鳥之集,無以異也。 是瞿鵒之巢,服鳥之集,偶巢適集,佔者因其野澤之物,巢集城宮之內,則見魯國且 兇、傳〔主〕人不吉之瑞矣。 非瞿鵒、服鳥知二國禍將至,而故為之巢集也。 王者以天下為家,家人將有吉凶之事, 而吉凶之兆豫見於人,知者占之,則知吉凶將至。 非吉凶之物有知,故為吉凶之人來也。 猶蓍龜之有兆數矣。 龜兆蓍 數,常有吉凶,吉人卜筮與吉相遇,凶人與凶相逢,非蓍龜神靈知人吉凶,出兆見數以告之也。 虛居卜筮,前無過客,猶 得吉凶。 然則天地之間,常有吉凶,吉凶之物來至,自當與吉凶之人相逢遇矣。 或言天使之所為也。 夫巨大之天使, 細小之物,音語不通,情指不達,何能使物? 物亦不為天使,其來神怪,若天使之,則謂天使矣。 夏後孔甲畋於首山,天雨晦冥,入於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後來,之子必大貴。”或曰:“不勝,之子必有殃。”夫孔 甲之入民室也,偶遭雨而廕庇也,非知民家將生子,而其子必〔吉〕兇,為之至也。 既至,人佔則有吉凶矣。 夫吉凶之 物見於王朝,若入民家,猶孔甲遭雨入民室也。 孔甲不知其將生子,為之故到。 謂鳳皇諸瑞有知,應吉而至,誤矣。 是應篇第五十二 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硃草、醴泉、翔〔風〕、甘露、景星、嘉禾、脯、蓂莢、屈軼之屬;又言山出車,澤 出舟,男女異路,市無二價,耕者讓畔,行者讓路,頒白不提挈,關梁不閉,道無虜掠,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 風,十日一雨,其盛茂者,致黃龍、騏驎、鳳皇。 夫儒者之言,有溢美過實。 瑞應之物,或有或無。 夫言鳳皇、騏驎 之屬,大瑞較然,不得增飾;其小瑞徵應,恐多非是。 夫風氣雨露,本當和適。 言其〔風〕翔、甘露,風不鳴條、雨不 破塊,可也;言其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褒之也。 風雨雖適,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 言男女不相干,市價不相欺,可 也;言其異路,無二價,褒之也。 太平之時,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 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異乎? 太平之時,無 商人則可,如有,必求便利以為業。 買物安肯不求賤? 賣貨安肯不求貴? 有求貴賤之心,必有二價之語。 此皆有其 事,而褒增過其實也。 若夫脯、蓂莢、屈軼之屬,殆無其物。 何以驗之? 說以實者,太平無有此物。 儒者言脯生於庖廚者,言廚中自生肉脯,薄如形,搖鼓生風,寒涼食物,使之不 ����������������� 欲驗《爾雅》之甘露,以萬物豐熟,災害不生,此則甘露降下之驗也。 甘露下, 是則醴泉矣。 治期篇第五十三 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 則? 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非德化也。 吏百石以〔下〕,若〔鬥〕食以〔上〕,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 廢;或智淺操洿,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考功,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 是考命而長祿,非實才而厚能 也。 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 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人心,使明 知之主,虛受之責,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不能化當亂之世。 良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驗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 如命窮病困,則 雖扁鵲末如之何。 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藥氣之愈病,猶教導之安民也,皆有命時,不可令勉力 也。 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孔子。 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由此言之,教 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夫世亂民逆,國之危殆,災害系於上天,賢君之德,不能消卻。 《詩》道周宣王遭大旱矣。 《詩》曰:“週餘黎民,靡 有孑遺。”言無有可遺一人不被害者。 宣王賢者,嫌於德微。 仁惠盛者,莫過堯、湯,堯遭洪水,湯遭大旱。 水旱,災 害之甚者也,而二聖逢之,豈二聖政之所致哉? 天地歷數當然也。 以堯、湯之水旱,準百王之災害,非德所致,非德所 致,則其福佑非德所為也。 賢君之治國也,猶慈父之治家。 慈父耐平教明令,耐使子孫皆為孝善。 子孫孝善,是家興也;百姓平安,是國昌也。 昌必有衰,興必有廢。 興昌非德所能成,然則衰廢非德所能敗也。 昌衰興廢,皆天時也。 此善惡之實,未言苦樂之效 也。 家安人樂,富饒財用足也。 案富饒者命厚所致,非賢惠所獲也。 人皆知富饒居安樂者命祿厚,而不知國安治化行 者歷數吉也。 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 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 世之治亂,在時 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世稱五帝之時,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 或時不然,世增其美,亦或時政致。 何以審之? 夫世之所 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並起,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 若此者,由穀食乏絕,不能忍飢寒。 夫飢寒並至而能無
為非者寡,然則溫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 傳曰:“倉禀實,民知禮節;衣食足,民知榮辱。”讓生於有餘,爭起於不 足。 谷足食多,禮義之心生;禮豐義重,平安之基立矣。 故飢歲之春,不食親戚,穰歲之秋,召及四鄰。 不食親戚, 惡行也;召及四鄰,善義也。 為善惡之行,不在人質性,在於歲之飢穰。 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谷足也。 案谷成 敗,自有年歲。 年歲水旱,五穀不成,非政所致,時數然也。 必謂水旱政治所致,不能為政者莫過桀、紂,桀、紂之 時,宜常水旱。 案桀、紂之時,無飢耗之災。 災至自有數,或時返在聖君之世。 實事者說堯之洪水,湯之大旱,皆有 遭遇,非政惡之所致。 說百王之害,獨謂為惡之應,此見堯、湯德優,百王劣也。 審一足以見百,明惡足以照善。 堯、湯證百王,至百王遭變,非政所致,以變見而明禍福。 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人之溫病而死也,先有凶色見於面部。 其病,遇邪氣也,其病不愈。 至於身死,命壽訖也。 國之亂亡,與此同驗。 有 變見於天地,猶人溫病而死,色見於面部也。 有水旱之災,猶人遇氣而病也。 災禍不除,至於國亡,猶病不愈,至於身 死也。 論者謂變徵政治,賢人溫病色兇,可謂操行所生乎? 謂水旱者無道所致,賢者遭病,可謂無狀所得乎? 謂亡者 為惡極,賢者身死,可謂罪重乎? 夫賢人有被病而早死,惡人有完強而老壽,人之病死,不在操行為惡也。 然則國之亂 亡,不在政之是非。 惡人完強而老壽,非政平安而常存。 由此言之,禍變不足以明惡,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在天之變,日月薄蝕,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數,不在政治,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 致。 歲害鳥帑,週、楚有禍;綝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皆災。 當此之時,六國政教未必失誤也。 歷陽之都,一夕 沈而為湖,當時歷陽長吏未必誑妄也。 成敗系於天,吉凶制於時。 人事未為,天氣已見,非時而何? 五穀生地,一豐 一耗;谷糶在市,一貴一賤。 豐者未必賤,耗者未必貴。 豐耗有歲,貴賤有時。 時當貴,豐穀價增;時當賤,耗谷直 減。 夫谷之貴賤不在豐耗,猶國之治亂不在善惡。 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佑並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 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 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世皆謂之為惡所致。 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 禍 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證不在禍福。 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無所改更。 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 何故哉? 長吏秩貴,當階平安以升遷,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 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安危存亡,可得論 也。 自然篇第五十四 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 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飢知寒。 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 衣,取而衣之。 或說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 也。 試依道家論之。 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谷愈飢而絲麻救寒,故人食穀衣絲麻也。 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 告人也。 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 以若說論之,厭於人心矣。 如天瑞為故,自然焉在? 無為何居? 何以〔知〕天之自然也? 以天無口目也。 案有為者,口目之類也。 口慾食而目欲視,有嗜欲於內,發之於外,口目求 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 今無口目之欲,於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 何以知天無口目也? 以地知之。 地以土為體,土 本無口目。 無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口目也。 使天體乎? 宜與地同。 使天氣乎,氣若云煙。 雲煙之屬, 安得口目? 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有為。有欲故動,動則有為。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 氣乃出,物乃生矣。 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 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 天動不欲 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 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 謂天自然無為者何? 氣也。 恬淡無欲,無 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 老聃禀之於天,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禀受此性! 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 或複於桓公,公曰:“以告仲父。”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 父,何為不易!”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復與知。 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隨〕而譴告〔之〕,則天 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 或曰:“桓公知管仲賢,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將譴告之矣。使天遭堯、舜,必無譴告之變。”曰:天能譴告人君,則亦 能故命聖君。 擇才若堯、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複與知。 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 憚勞也! 曹參為漢相,縱酒歌樂,不聽政治,其子諫之,笞之二百。 當時天下無擾亂之變。 淮陽鑄偽錢,吏不能禁, 汲黯為太守,不壞一爐,不刑一人,高枕安臥,而淮陽政清。 夫曹參為相若不為相,汲黯為太守若郡無人。 然而漢朝無 事,淮陽刑錯者,參德優而黯威重也。 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 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是謂天德不若曹參 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 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對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 或曰:“太平之應,,河出圖,洛出書。不畫不就,不為不成。天地出之,有為之驗也。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 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復為有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 夫天安得以筆黑而為圖書乎? 天 道自然,故圖書自成。 晉唐叔虞、魯成季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 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為 魯夫人。”三者在母之時,文字成矣,而謂天為文字,在母之時,天使神持錐筆墨刻其身乎? 自然之化,固疑難知,外若 有為,內實自然。 是以太史公紀黃石事,疑而不能實也。 趙簡子夢上天,見一男子在帝之側,後出,見人當道,則前所 夢見在帝側者也。 論之以為趙國且昌之狀也。 黃石授書,亦漢且興之像也。 妖氣為鬼,鬼像人形,自然之道,非或為 之也。 草木之生,華葉青蔥,皆有曲折,像類文章,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 宋人或刻木為楮葉者,三年乃成。 〔列〕子 曰:“使〔天〕地三年乃成一葉,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如〔列〕子之言,萬物之葉自為生也。 自為生也,故能並成。 如天為之,其遲當若宋人刻楮葉矣。 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採色,通可為乎? 鳥獸未能盡實。 春觀萬物之生,秋觀其 成,天地為之乎? 物自然也。 如謂天地為之,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萬萬千千手,並為萬萬千千物乎? 諸物在天地之
間也,猶子在母腹中也。 母懷子氣,十月而生,鼻、口、耳、目、發膚、毛理、血脈、脂腴、骨節、爪齒,自然成腹中 乎? 母為之也? 偶人千萬,不名為人者,何也? 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 武帝幸〔李〕夫人,〔李〕夫人死,思見其 形。 道士以方術作夫人形,形成,出入宮門,武帝大驚,立而迎之,忽不復見。 蓋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偽,故一見 恍忽,消散滅亡。 有為之化,其不可久行,猶〔李〕夫人形不可久見也。 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 之說未見信也。 然雖自然,亦須有為輔助。 耒耜耕耘,因春播種者,人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長〔大〕,人不能為也。 或為之者,敗 之道也。 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 夫欲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 問曰:“人生於天地,天地無為。人禀天性者,亦當無為,而有為,何也?”曰:至德純渥之人,禀天氣多,故能則天,自 然無為。 禀氣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 不肖者,不似也。 不似天地,不類聖賢,故有為也。 天地為 爐,造化為工,禀氣不一,安能皆賢? 賢之純者,黃、老是也。 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 黃、老之操,身中恬 澹,其治無為。 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無為也。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惟天為大,惟堯則 之。”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周公曰:“上帝引佚。”上帝,謂〔虞〕舜也。 〔虞〕舜承安繼 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 〔虞〕舜承堯之安,堯則天而行,不作功邀名,無為之化自成,故曰“蕩蕩乎,民無 能名焉”。 年五十者擊壤於塗,不能知堯之德,蓋自然之化也。 《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黃帝、堯、舜,大人 也,其德與天地合,故知無為也。 天道無為,故春不為生,而夏不為長,秋不為成,冬不為藏。 陽氣自出,物自生長; 陰氣自起,物自成藏。 汲井決陂,灌溉園田,物亦生長,霈然而雨,物之莖葉根〔荄〕,莫不洽濡。 程量澍澤,孰與汲 井決陂哉! 故無為之為大矣。 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為也,氣 和而雨自集。 儒家說夫婦之道,取法於天地,知夫婦法天地,不知推夫婦之道,以論天地之性,可謂惑矣。 夫天覆於上,地偃於下,下 氣烝上,上氣降下,萬物自生其中間矣。 當其生也,天不須復與也,由子在母懷中,父不能知也。 物自生,子自成,天 地父母,何與知哉? 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訓之義。 天道無為,聽恣其性,故放魚於川,縱獸於山,從其性命之欲也。 不驅魚令上陵,不逐獸令入淵者,何哉? 拂詭其性,失其所宜也。 夫百姓,魚獸之類也。 上德治之,若烹小鮮,與天 地同操也。 商鞅變秦法,欲為殊異之功,不聽趙良之議,以取車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 道家德厚,下當其 上,上安其下,純蒙無為,何復譴告? 故曰: “政之適也,君臣相忘於治,魚相忘於水,獸相忘於林,人相忘於世。故 曰天也。 ”孔子謂顏淵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於我,亦忘也。”以孔子為君,顏淵為臣,尚不能譴告,況以老子為 君,文子為臣乎? 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 淳酒味甘,飲之者醉不相知。 薄酒酸苦,賓主顰蹙。 夫相譴告,道薄之 驗也。 謂天譴告,曾謂天德不若淳酒乎? 禮者,忠信之薄,亂之首也。 相譏以禮,故相譴告。 三皇之時,坐者於於,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乍自以為牛,純德 行而民瞳矇,曉惠之心未形生也。 當時亦無災異,如有災異,不名曰譴告。 何則? 時人愚蠢,不知相繩責也。 末世衰 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 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 以心準況之也。 誥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五伯。 德彌薄者信彌衰。 心險而行應曰:“成王所為,天之所予,何為不 安?”難曰:“季孫所賜大夫之簀,豈曾子之所自製乎?何獨不安乎?子疾病,子路遣門人為臣。病間曰:‘久矣哉!由之 行詐也!無臣而為有臣,吾誰欺,欺天乎?’孔子罪子路者也。己非人君,子路使門人為臣,非天之心而妄為之,是欺天 也。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況周公,周公必不安也。季氏旅於太山,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以曾子之 細,猶卻非禮;周公至聖,豈安天子之葬?曾謂周公不如曾子乎?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大人與天地合德,周公不安, 天亦不安,何故為雷雨以責成王乎?” 又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武王之命,何可代乎?”應曰:“九齡之夢,天奪文王年以益武王。克殷二年之時,九齡 之年未盡,武王不豫,則請之矣。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於金滕;不可複為,故掩而不見。”難曰:“九 齡之夢,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應曰:“已得之矣。”難曰:“已得文王之年,命當自延。克殷二年,雖病,猶將不死,周 公何為請而代之?”應曰: “人君爵人以官,議定,未之即與,曹下案目,然後可諾。天雖奪文王年以益武王,猶須周公 請,乃能得之。命數精微,非一臥之夢所能得也。難曰:“九齡之夢,文王夢與武王九齡。 武王夢帝予其九齡,其天已予 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須復請? 人且得官,先夢得爵,其後莫舉,猶自得官。 何則? 兆像先見,其驗必至也。 古者 謂年為齡,已得九齡,猶人夢得爵也。 周公因必效之夢,請之於天,功安能大乎? ” 又問曰:“功無大小,德無多少,人須仰恃賴之者,則為美矣。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與成王而致天下太平 乎?”應曰:“成事,周公輔成王而天下不亂。使武王不見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難曰:“若是,武王之生無 益,其死無損,須周公功乃成也。週衰,諸侯背畔,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使 無管仲,不合諸侯,夷狄交侵,中國絕滅。此無管仲有所傷也。程量有益,管仲之功,偶於周公。管仲死,桓公不以諸侯 禮葬,以周公況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豈以周公聖而管仲賢乎?夫管仲為反坫,有三歸,孔子譏之,以為 不賢。反坫、三歸,諸侯之禮;天子禮葬,王者之製,皆以人臣俱不得為。大人與天地合德,孔子,大人也,譏管仲之僭 禮,皇天欲周公之侵制,非合德之驗。《書》家之說,未可然也。 ” 以見鳥跡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 天非以鳥跡命倉頡,以蜚蓬使奚仲也,奚仲感蜚蓬,而倉頡起鳥跡也。 晉文反 國,命徹麋墨,舅犯心感,辭位歸家。 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慚,自同於麋墨也。 宋華臣弱其宗,使家 賊六人,以鈹殺華吳於宋命合左師之後。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 國人逐狗,狗入 華臣之門,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踰牆而走。 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狗而華臣自走。 成王之畏懼,猶 此類也。 心疑於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則懼而畏過矣。 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 雷雨至,成王懼以 自責也。 夫感則蒼頡、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 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則天怒之效成矣。 見類驗於寂漠,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軯〕蓋之聲,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
迅雷風烈,孔子必變。 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 聖人君子,於道無嫌,然猶順天變動,況 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 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夫天道無 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難以一 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何天之不憚煩也? 或曰:“紂父帝乙,射天毆地,遊涇、渭之間,雷電擊而殺之。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帝乙之惡,孰與桀、紂? 鄒伯奇 論桀、紂惡不如亡秦,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紂、秦、莽之〔死〕,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 之惡,採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 《洪範》稽疑,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於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齊世篇第五十六 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歲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醜,夭折早死。 何則? 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 民禀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 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醜惡。 此言妄也。 夫上世治者,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 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 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 天不變易,氣不改更。 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氣。 元氣純和,古今不異,則禀以為形體者,何故不同? 夫禀 氣等則懷性均,懷性均,則體同;形體同,則醜好齊;醜好齊,則夭壽適。 一天一地,並生萬物。 萬物之生,俱得一 氣。 氣之薄渥,萬世若一。 帝王治世,百代同道。 人民嫁娶,同時共禮。 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 未必奉行。 何以效之? 以今不奉行也。 禮樂之製,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 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 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人,物也;〕物,亦物也。 人生一世,壽至一百歲。 生為十歲兒時,所見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 至於百歲,臨 且死時,所見諸物,與年十歲時所見,無以異也。 使上世下世,民人無有異,則百歲之間,足以卜筮。 六畜長短,五穀 大小,昆蟲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動,跂行喙息,無有異者,此形不異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 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人生長六七尺,大三四圍,面有五色,壽至於百,萬世不異。 如以上世人民侗長佼好,堅強老壽,下世反此;則天地初 立,始為人時,長可如防風之君,色如宋朝,壽如彭祖乎? 從當今至千世之後,人可長如莢英,色如嫫母,壽如朝生乎? 王莽之時,長人生長一丈,名曰霸出。 建武年中,穎川張仲師長一丈二寸,張湯八尺有餘,其父不滿五尺,俱在今世,或 長或短。 儒者之言,竟〔大〕誤也。 語稱上世使民以宜,傴者抱關,侏儒俳優。 如皆侗長佼好,安得傴、侏之人乎? 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 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後世易之以書契。”先結繩,易 化之故;後書契,難治之驗也。 故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於於,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 至宓 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 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極其變,使民不倦。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故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 惡,稱曰:“週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禁,檢〔押〕守 持,備具悉極。 此言妄也。 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 俱懷五常之道,共禀一氣而生,上世何以質樸? 下世何以文薄? 彼見上世之民飲血茹毛,無五穀之食,後世穿地為井,耕土種穀,飲井食粟,有水火之調;又見上古岩居穴處,衣禽獸之 皮,後世易以宮室,有布帛之飾,則謂上世質樸,下世文薄矣。 夫器業變易,性行不異。 然而有質樸文薄之語者,世有盛衰,衰極久有弊也。 譬猶衣食之於人也,初成鮮完,始熟香 潔,少久穿敗,連日臭茹矣。 文質之法,古今所共。 一質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獨今也。 何以效之? 傳 曰:“夏后氏之王教以忠。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殷〔之〕王教以敬。上教用敬,君子敬,其 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週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承周而王者,當教以 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 唐、虞以文教,則其所承有鬼失矣。 世人見當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則謂上 世樸質,下世文薄。 猶家人子弟不謹,則謂他家子弟謹良矣。 語稱上世之人重義輕身,遭忠義之事,得己所當赴死之分明也,則必赴湯趨鋒,死不顧恨。 故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行 事比類,書籍所載,亡命捐身,眾多非一。 今世趨利苟生,棄義妄得,不相勉以義,不相激以行,義廢身不以為累,行隳 事不以相畏。 此言妄也。 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 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 善惡雜廁,何世無 有。 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 辨士則談其久者,文人則著其遠者。 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 記。 若夫琅邪兒子明,歲敗之時,兄為飢人所食,自縛叩頭,代兄為食,餓人美其義,兩捨不食。 兄死,收養其孤,愛 不異於己之子,歲敗谷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 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 子,與子明同義。 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郡將撾殺非辜,事至覆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 章後復為郡功曹,從 役攻賊,兵卒北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 此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何以異? 當今著文書者,肯引以為比喻 乎? 比喻之證,上則求虞、夏,下則索殷、週。 秦、漢之際,功奇行殊,猶以為後。 又況當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親 見之乎? 畫工好畫上代之人,秦、漢之士,功行譎奇,不肯圖今世之士者,尊古卑今也。 貴鵠賤雞,鵠遠而雞近也。 使當今說道 深於孔、墨,名不得與之同;立行崇於曾、顏,聲不得與之鈞。 何則? 世俗之性,賤所見,貴所聞也。 有人於此,立 義建節,實核其操,古無以過。 為文書者,肯載於篇籍,表以為行事乎? 作奇論,造新文,不損於前人,好事者肯舍久 65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9 遠之書,而垂意觀讀之乎? 揚子云作《太玄》,造《法言》,張伯松不肯壹觀。 與之並肩,故賤其言。 使子云在伯松 前,伯松以為《金匱》矣! 語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 故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 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也! ”舜承堯不墮洪業,禹襲舜不虧大功。 其後至湯,舉兵代桀,武王把鉞討紂,無巍 巍蕩蕩之文,而有動兵討伐之言。 蓋其德劣而兵試,武用而化薄。 化薄,不能相逮之明驗也。 及至秦、漢,兵革雲 擾,戰力角勢,秦以得天下。 既得在下,無嘉瑞之美,若“葉和萬國”、“鳳皇來儀”之類,非德劣不及,功被若之徵乎? 此言妄也。 夫天地氣和,即生聖人。 聖人之治,即立大功。 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 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 見而多所聞。 又見經傳增賢聖之美,孔子尤大堯、舜之功。 又聞堯、舜禪而相讓,湯、武伐而相奪。 則謂古聖優於 今,功化渥地後矣。 夫經有褒增之文,世有空加之言,讀經覽書者所共見也。 孔子曰: “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 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世常以桀、紂與堯、舜相反,稱美則說堯、舜,言惡則舉紂、桀。 孔子曰“紂之不 善,不若是之甚也”,則知堯、舜之德,不若是其盛也。 堯、舜之禪,湯、武之誅,皆有天命,非優劣所能為,人事所能成也。 使湯、武在唐、虞,亦禪而不伐;堯、舜在殷、 週,亦誅而不讓。 蓋有天命之實,而世空生優劣之語。 經言“葉和萬國”,時亦有丹硃;“鳳皇來儀”,時亦有有苗;兵皆 動而並用,則知德亦何優劣而小大也? 世論桀、紂之惡,甚於亡秦。 實事者謂亡秦惡甚於桀、紂。 秦、漢善惡相反,猶堯、舜、桀、紂相違也。 亡秦與漢皆 在後世,亡秦惡甚於桀、紂,則亦知大漢之德不劣於唐、虞也。 唐之“萬國”,固增而非實者也。 有虞之“鳳皇”,宣帝貼 已五致之矣。 孝明帝符瑞並至。 夫德優故有瑞,瑞鈞則功不相下。 宣帝、孝明如劣,不及堯、舜,何以能致堯、舜之 瑞? 光武皇帝龍興鳳舉,取天下若拾遺,何以不及殷湯、周武? 世稱週之成、康不虧文王之隆,舜巍位虧堯之盛功也。 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無細小毫髮之虧,上何以不逮舜、禹? 下何以不若成、康? 世見五帝、 三王事在經傳之上,而漢之記故尚為文書,則謂古聖優而功大,後世劣而化薄矣。 宣漢篇第五十七 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太平,漢興已來,未有太平。 彼謂五帝、三王致太平,漢未有太平者,見五帝、三王聖人也,聖 人之德能致太平;謂漢不太平者,漢無聖帝也,賢者之化,不能太平。 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 此言妄也。 夫太平以治定為效,百姓以安樂為符。 孔子曰:“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 夫治人以 人為主,百姓安而陰陽和,陰陽和則萬物育,萬物育則奇瑞出。 視今天下,安乎? 危乎? 安則平矣,瑞雖未具,無害 於平。 故夫王道定事以驗,立實以效,效驗不彰,實誠不見。 時或實然,證驗不具。 是故王道立事以實,不必具驗。 聖主治世,期於平安,不須符瑞。 且夫太平之瑞,猶聖〔王〕之相也。 聖王骨法未必同,太平之瑞何為當等? 彼聞堯、舜之時,鳳皇、景星皆見,河圖、 洛書皆出,以為後王治天下,當複若等之物,乃為太平。 用心若此,猶謂堯當複比齒,舜當複八眉也。 夫帝王聖相,前 後不同,則得瑞古今不等。 而今王無鳳鳥、河圖,〔謂〕未太平,妄矣。 孔子言鳳皇、《河圖》者,假前瑞以為語也, 未必謂世當複有鳳皇與河圖也。 夫帝王之瑞,眾多非一,或以鳳鳥、麒麟,或以河圖、洛書,或以甘露、醴泉,或以陰陽 和調,或以百姓乂安。 今瑞未必同於古,古應未必合於今,遭以所得,未必相襲。 何以明之? 以帝王興起,命〔佑〕 不同也。 周則烏、魚,漢斬大蛇。 推論唐、虞,猶週、漢也。 初興始起,事效物氣,無相襲者。 太平瑞應,何故當 鈞? 以已至之瑞,效方來之應,猶守株待兔之蹊,藏身破置之路也。 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物不同也。 或積米穀,或藏布帛,或畜牛馬,或長田宅。 夫樂米穀不愛布帛,歡牛 馬不美田宅,則謂米穀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 今百姓安矣,符瑞至矣,終謂古瑞河圖、鳳皇不至,謂之未安,是猶食稻 之人入飯稷之鄉,不見稻米,謂稷為非谷也。 實者,天下已太平矣,未有聖人,何以致之,未見鳳皇,何以效實? 問世 儒不知聖,何以知今無聖人也? 世人見鳳皇,何以知之? 既無以知之,何以知今無鳳皇也? 委不能知有聖與無,又不 能別鳳皇是鳳與非,則必不能定今太平與未平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然後仁。”三十年而天下平〔也〕。 漢興,至文帝時二十餘年,賈誼創議以為天下洽和,當改 正朔、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文帝初即位,謙讓未遑。 夫如賈生之議,文帝時已太平矣。 漢興二十餘年,應 孔子之言“必世然後仁”也。 漢一〔世〕之年數已滿,太平立矣,賈生知之。 況至今且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 且孔 子所謂一世,三十年也;漢家三百歲,十帝耀德,未平,如何? 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歷世〔治〕平矣。 至平帝時, 前漢已滅,光武中興,复致太平。 問曰:“文帝有瑞,可名太平,光武無瑞,謂之太平,如何?”曰:夫帝王瑞應,前後不同。 雖無物瑞,百姓寧集,風氣 調和,是亦瑞也。 何以明之? 帝王治平,升封太山,告安也。 秦始皇升封太山,遭雷雨之變,治未平,氣未和。 光武 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太平之應也,治平氣應。 光武之時,氣和人安,物瑞等至,人氣已驗,論者猶疑。 孝宣皇帝元 康二年,鳳皇集於太山,後又集於新平。 四年,神雀集於長樂宮,或集於上林,九真獻麟。 神雀二年,鳳皇、甘露降集 京師。 四年,鳳皇下杜陵及上林。 五鳳三年,帝祭南郊,神光並見,或興〔於〕谷,燭耀齋宮,十有餘〔刻〕。 明 年,祭後土,靈光復至,至如南郊之時;甘露、神雀降集延壽萬歲宮。 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中樹上。 甘露元 年,黃龍至,見於新豐,醴泉滂流。 彼鳳皇雖五六至,或時一鳥而數來,或時異鳥而各至。 麒麟、神雀、黃龍、鸞鳥、 甘露、醴泉,祭後土、天地之時,神光靈耀,可謂繁盛累積矣。 孝明時雖無鳳皇,亦致〔麒〕麟、甘露、醴泉、神雀、白 雉、紫芝、嘉禾,金出鼎見,離木複合。 五帝、三王,經傳所載瑞應,莫盛孝明。 如以瑞應效太平,宣、明之年倍五 帝、三王也。 夫如是,孝宣、孝明可謂太平矣。
能致太平者,聖人也,世儒何以謂世未有聖人? 天之禀氣,豈為前世者渥,後世者泊哉! 周有三聖,文王、武王、周公 並時猥出。 漢亦一代也,何以當少於週? 週之聖王,何以當多於漢? 漢之高祖、光武,週之文、武也。 文帝、武帝、 宣帝、孝明、今上,過週之成、康、宣王。 非以身生漢世,可褒增頌嘆,以求媚稱也;核事理之情,定說者之實也。 俗 好褒遠稱古,講瑞〔則〕上世為美,論治則古王為賢,睹奇於今,終不信然。 使堯、舜更生,恐無聖名。 獵者獲禽,觀 者樂獵,不見漁者,心不顧也。 是故觀於齊不虞魯,遊於楚不歡宋。 唐、虞、夏、殷同載在二尺四寸,儒者〔抽〕讀, 朝夕講習,不見漢書,謂漢劣不若,亦觀獵不見漁,遊齊、楚不願宋、魯也。 使漢有弘文之人,經傳漢事,則《尚書》、 《春秋》也,儒者宗之,學者習之,將襲舊六為七,今上、上王至高祖皆為聖帝矣。 觀杜撫、班固等所上《漢頌》,頌功 德符瑞,汪濊深廣,滂沛無量,逾唐、虞,入皇域。 三代隘闢,厥深洿沮也。 “殷監不遠,在夏后之世。”且舍唐、虞、 夏、殷,近與周家斷量功德,實商優劣,週不如漢。 何以驗之? 週之受命者文、武也,漢則高祖、光武也。 文、武受命之降怪,不及高祖、光武初起之佑;孝宣、〔孝〕明 之瑞,美於週之成、康、宣王。 孝宣、孝明符瑞,唐、虞以來,可謂盛矣。 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海混一,天下定 寧。 物瑞已極,人應〔斯〕隆。 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修仁,歲遭運氣,谷頗不登,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 姦。 周家越常獻白雉,方今匈奴、善鄯、哀牢貢獻牛馬。 週時僅治五千里內,漢氏廓土收荒服之外。 牛馬珍於白雉, 近屬不若遠物。 古之戎狄,今為中國;古之裸人,今被朝服;古之露首,今冠章甫;古之跣跗,今履〔高〕舄。 以磐石 為沃田,以桀暴為良民,夷坎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非太平而何? 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於週,度土 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 獨謂週多聖人,治致太平? 儒者稱聖泰隆,使聖卓而無跡;稱治亦泰盛,使太平絕而無 續也。 恢國篇第五十八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此言顏淵學於孔子,積累歲月,見道彌深也。 《宣漢》之篇,高漢於週,擬漢 過週,論者未極也。 恢而極之,彌見漢奇。 夫經熟講者,要妙乃見;國極論者,恢奇彌出。 恢論漢國在百代之上,審 矣。 何以驗之? 黃帝有涿鹿之戰;堯有丹水之師;舜時有苗不服;夏啟有扈叛逆;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周成王管、 蔡悖亂,周公東征。 前代皆然,漢不聞此。 高祖之時,陳犭希反,彭越叛,治始安也。 孝景之時,吳、楚興兵,怨晃 錯也。 匈奴時擾,正朔不及,無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內附,貢獻牛馬。 此則漢之威盛,莫敢犯也。 紂為至惡,天下叛之。 武王舉兵,皆願就戰,八百諸侯,不期俱至。 項羽惡微,號而用兵,與高祖俱起,威力輕重,未 有所定,則項羽力勁。 折鐵難於摧木,高祖誅項羽,折鐵;武王伐紂,摧木。 然則漢力勝週多矣。 凡克敵一則易,二 則難。 湯、武伐桀、紂,一敵也;高祖誅秦殺項,兼勝二家,力倍湯、武。 武王為殷西伯,臣事於紂,以臣伐〔君〕, 夷、齊恥之,扣馬而諫,武王不聽,不食週粟,餓死首陽。 高祖不為秦臣,光武不仕王莽,誅惡伐無道,無伯夷之譏,可 謂順於週矣。 丘由易以起高,淵洿易以為深。 起於微賤,無所因階者難;襲爵乘位,尊祖統業者易。 堯以唐侯入嗣帝位,舜以司徒因 堯授禪,禹以司空緣功代舜,湯由七十里,文王百里,為西伯,武王襲文王位。 三郊五代之起,皆有因緣,力易為也。 高祖從亭長提三尺劍取天下,光武由白水奮威武,〔帝〕海內,無尺土所因,一位所乘,直奉天命,推自然。 此則起高於 淵洿,為深於丘山也。 比方五代,孰者為優? 傳書或稱武王伐紂,太公《陰謀》,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 殷民見兒身赤,以為天神,及言殷亡,皆 謂商滅。 兵至牧野,晨舉脂燭,奸謀惑民,權掩不備,週之所諱也,世謂之虛。 漢取天下,無此虛言。 《武成》之篇 言,週伐紂,血流浮杵。 以《武成》言之,食兒以丹,晨舉脂燭,殆且然矣。 漢伐亡新,光武將五千人,王莽遣二公將 〔百〕萬人戰於昆陽,雷雨晦冥,前後不相見。 漢兵出昆陽城,擊二公軍,一而當十,二公兵散。 天下以雷雨助漢威 敵,孰與舉脂燭以人事譎取殷哉? 或云:“武王伐紂,紂赴火死,武王就斬以鉞,懸其首於大白之旌。”齊宣王憐釁鐘之牛,睹其色之觳觫也。 楚莊王赦鄭 伯之罪,見其肉袒而形暴也。 君子惡〔惡〕,不惡其身。 紂屍赴於火中,所見淒愴,非徒色之觳觫,袒之暴形也。 就 斬以鉞,懸乎其首,何其忍哉! 高祖入咸陽,閻樂誅二世,項羽殺子嬰,高祖雍容入秦,不戮二屍。 光武入長安,劉聖 公已誅王莽,乘兵即害,不刃王莽之死。 夫斬赴火之首,與貰被刃者之身,德虐孰大也? 豈以羑里之恨哉? 以人君拘 人臣,其逆孰與秦奪周國,莽鴆平帝也? 鄒伯奇論桀、紂之惡不若亡秦,亡秦不若王莽。 然則紂惡微而周誅之痛,秦、 莽罪重而漢伐之輕,寬狹誰也? 高祖母妊之時,蛟龍在上,夢與神遇;好酒〔貰〕飲,酒舍負仇,及醉留臥,其上常有神怪;夜行斬蛇,蛇嫗悲哭;與呂 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光氣暢見,呂后輒知;始皇望見東南有天子氣。 及起,五星聚於東井。 楚望漢軍,雲氣五色。 光武且生,鳳皇集於城,嘉禾滋於屋。 皇妣之身,夜半無燭,空中光明。 初者,蘇伯阿望舂陵氣,鬱鬱蔥蔥。 光武起 過舊廬,見氣憧憧上屬於天。 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聞此怪。 堯母感於赤龍,及起,不聞奇佑。 禹母吞薏苡,將 生,得玄圭;契母咽燕子;湯起白狼銜鉤;後稷母履大人之跡;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魚、烏:皆不及漢太平之瑞。 黃 帝、堯、舜鳳皇一至。 凡諸眾瑞,重至者希。 漢文帝黃龍、玉桮。 武帝黃龍、麒麟、連木。 宣帝鳳皇五至,麒麟、神 雀、甘露、醴泉、黃龍、神光。 平帝白雉、黑雉。 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連木、嘉禾,與 宣帝同,奇有神鼎黃金之怪。 一代之瑞,累仍不絕。 此則漢德豐茂,故瑞佑多也。 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間, 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 四年,甘露降五縣。 五年,芝復生六〔本〕,黃龍見,大小凡八。 前世龍見不 雙,芝生無二,甘露一降。 而今八龍並出,十一芝累生,甘露流五縣。 德惠盛熾,故瑞繁夥也。 自古帝王,孰能致 斯? 儒者論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於天。”《論衡》《初〔禀〕》以為王者生禀天命,性命難審,且兩論之。 酒食之賜,一 則為薄,再則為厚。 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漢獨再,此則天命於漢厚也。 如審《論衡》之言,生禀自然,此亦 漢家所禀厚也。 絕而復屬,死而復生。 世有死而復生之人,人必謂之神。 漢統絕而復屬,江武存亡,可謂優矣。
武王伐紂,庸、蜀之夷佐戰牧野。 成王之時,越常獻雉,倭人貢暢。 幽、歷衰微,戎狄攻週,平王東走,以避其難。 至漢,四夷朝貢。 孝平元始元年,越常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夫以成王之賢,輔以周公,越常獻一,平帝得三。 後至四年,金城塞外羌〔豪〕良願等〔種〕獻其魚鹽之地,願內屬漢,遂得西王母石室,因為西海郡。 週時戎狄攻王,至 漢內屬,獻其寶地。 西王母國在絕極之外,而漢屬之。 德孰大? 壤孰廣? 方今哀牢、鄯善、諾降附歸德,匈奴時擾,遣將攘討,獲虜生口千萬數。 夏禹倮入吳國,太伯採藥,斷發文身。 唐、虞 國界,吳為荒服,越在九夷,罽衣關頭,今皆夏服、褒衣、履舄。 巴、蜀、越■、鬱林、日南、遼東、樂浪,週時被發椎 髻,今戴皮弁;週時重譯,今吟《詩》、《書》。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廣陵王荊迷於{薜女}巫,楚王英惑於〔俠〕客,事情列見。 孝明三宥,二王吞 藥,週誅管、蔡,違斯遠矣! 楚外家許氏與楚王謀議,孝明曰:“許〔氏〕有屬於王,欲王尊貴,人情也。”聖心原之, 不繩於法。 隱強侯傳懸書市裡,誹謗聖政;今上海〔恩〕,犯奪爵土。 惡其人者,憎其胥餘。 立二王之子,安楚、廣 陵,〔隱〕強弟員嗣祀陰氏。 二王,帝族也,位為王侯,與管、蔡同。 管、蔡滅嗣,二王立後,恩已褒矣。 隱強,異 姓也,尊重父祖,復存其祀。 立武庚之義,繼祿父之恩,方斯羸矣。 何則? 並為帝王,舉兵相徵,貪天下之大,絕成 湯之統,非聖君之義,失承天之意也。 隱強,臣子也。 漢統自在,絕滅陰氏,無損於義,而猶存之,惠滂沛也。 故夫 雨露之施,內則注於骨肉,外則布於他施。 唐之晏晏,舜之烝烝,豈能逾此! 歡兜之行,靖言庸回,共工私之,稱薦於堯。 三苗巧佞之人,或言有罪之國。 鯀不能治水,知力極盡。 罪皆在身,不 加於上,唐、虞放流,死於不毛。 怨惡謀上,懷挾叛逆。 考事失實,誤國殺將,罪惡重於四子。 孝明加恩,則論徙 邊,今上寬惠,還歸州里。 開闢以來,因莫斯大。 晏子曰:“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夫地動天時,非政所致。 皇帝振畏,猶歸於治,廣徵賢良,訪求過闕。 高宗之側身,周成之開匱,<廑力>能逮此。 谷登歲平,庸主因緣以建德 政,顛沛危殆,聖哲優者,乃立功化。 是故微病恆醫皆巧,篤劇扁鵲乃良。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歲之疾疫也,比旱不 雨,牛死民流,可謂劇矣。 皇帝敦德,俊乂在官,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危不亂。 民飢於谷,飽於道德,身流在道,心回鄉內。 以故道路無盜賊之跡,深幽迥絕無劫奪之姦,以危為寧,以困為通,五帝、 三王,孰能堪斯哉? 驗符篇第五十九 永平十一年,廬江皖侯國際有湖。 皖民小男曰陳爵、陳挺,年皆十歲以上,相與釣於湖涯。 挺先釣,爵後往。 爵問挺 曰:“釣寧得乎?”挺曰:“得!。”爵即歸取竿綸,去挺四十步所,見湖涯有酒樽,色正黃,沒水中。 爵以為銅也,涉水 取之,滑重不能舉。 挺望見,號曰:“何取?”爵曰:“是有銅,不能舉也。 ”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頓衍更為盟盤,動 行入深淵中,复不見。 挺、爵留顧,見如錢等,正黃,數百千〔枚〕,即共掇〔摭〕,各得滿手,走歸示其家。 爵父 國,故免吏,字君賢,驚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狀,君賢曰:“此黃金也!。 ”即馳與爵俱往,到金處,水中尚多,賢 自涉水掇取。 爵、挺鄰伍並聞,俱竟采之,合得十餘斤。 賢自言於相,相言太守。 太守遺吏收取,遣門下掾程躬奉 獻,具言得金狀。 詔書曰:“如章則可。不如章,有正法。”躬奉詔書,歸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詔書,以為疑隱,言 之不實,苟飾美也,即復因卻上得黃金實狀如前章。 事寢。 十二年,賢等上書曰:“賢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獻,訖今不 得直。 ”詔書下廬江,上不畀賢等金直狀。 郡上賢等所採金自官湖水,非賢等私瀆,故不與直。 ”十二年,詔書曰:“視 時金價,畀賢等金直。 ”漢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獨紀之。 金玉神寶,故出詭異。 金物色先為酒樽,後為盟盤,動行入淵,豈不怪哉? 夏之方盛,遠方圖物,貢金九牧,禹謂之 瑞,鑄以為鼎。 週之九鼎,遠方之金也。 人來貢之,自出於淵者,其實一也。 皆起盛德,為聖王瑞。 金玉之世,故有 金玉之應。 文帝之時,玉棒見。 金之與玉,瑞之最也。 金聲玉色,人之奇也。 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纖靡大如黍粟,在 水涯沙中。 民採得,日重五銖之金,一色正黃。 土生金,土色黃。 漢,土德也,故金化出。 金有三品,黃比見者,黃 為瑞也。 圯橋老父遺張良書,化為黃石。 黃石之精,出為符也。 夫石,金之類也,質異色鈞,皆土瑞也。 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寧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長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莖葉紫色,蓋紫芝也。 太守沈酆遺門 下掾衍盛奉獻,皇帝悅懌,賜錢衣食。 詔會公卿,郡國上計吏民皆在,以芝告示天下。 天下並聞,吏民歡喜,咸知漢德 豐雍,瑞應出也。 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陽、始安、冷道五縣,榆柏梅李,葉皆洽薄,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 飴蜜。 五年,芝草復生泉陵男子週服宅〔土〕,六本,色狀如三年芝,並前凡十一本。 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臨水有俠山,其下岩淦,水深不測,二黃龍見,長出十六丈,身大於馬,舉頭顧 望,狀如圖中畫龍,燕室丘民皆觀見之。 去龍可數十步,又見狀如駒馬,小大凡六,出水遨戲陵上,蓋二龍之子也。 並 二龍為八,出移一時乃入。 宣帝時,鳳皇下彭城,彭城以聞。 宣帝詔侍中宋翁一。 翁一曰:“鳳皇當下京師,集於天子 之郊,乃遠下彭城,不可收,與無下等。 ”宣帝曰:“方今天下合為一家,下彭城與京師等耳,何令可與無下等乎?”令左 右通經者論難翁一,翁一窮,免冠叩頭謝。 宣帝之時,與今無異。 鳳皇之集,黃龍之出,鈞也。 彭城、零陵,遠近同 也。 帝宅長遠,四表為界,零陵在內,猶為近矣。 魯人公孫臣,孝文時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其後,黃龍見於成 紀。 成紀之遠,猶零陵也。 孝武、孝宣時,黃龍皆出。 黃龍比出,於茲為四。 漢竟土德也。 賈誼創議於文帝之朝雲:“漢色當尚黃,數以五為名。”賈誼,智襄之臣,雲色黃數五,土德審矣。 芝生於土,土氣和, 故芝生土。 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故甘露集。 龍見,往世不雙,唯夏盛時,二龍在庭,今龍雙出,應夏之數,治諧偶 也。 龍出往世,其子希出,今小龍六頭,並出遨戲,象乾坤六子,嗣後多也。 唐、虞之時,百獸率舞,今亦八龍遨戲良 久。 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往世生出不過一二,今並前後凡十一本,多獲壽考之徵,生育松喬之糧也。 甘露之降,往世 一所,今流五縣,應土之數,德布濩也。 皇瑞比見,其出不空,必有像為,隨德是應。 孔子曰:“知者樂,仁者壽。”皇帝聖人,故芝草壽徵生。 黃為土色,位在中央,故軒轅德優,以黃為號。 皇帝寬惠,德
侔黃帝,故龍色黃,示德不異。 東方曰仁,龍,東方之獸也,皇帝聖人,故仁瑞見。 仁者,養育之味也,皇帝仁惠愛黎 民,故甘露降。 龍,潛藏之物也,陽見於外,皇帝聖明,招拔巖穴也。 瑞出必由嘉士,佑至必依吉人也。 天道自然, 厥應偶合。 聖主獲瑞,亦出群賢。 君明臣良,庶事以康。 文、武受命,力亦週、邵也。 須頌篇第六十 古之帝王建鴻德者,須鴻筆之臣褒頌紀載,鴻德乃彰,萬世乃聞。 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 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 或說《尚書》曰:“尚者,上也;上所為,下所書也。”“下者誰也?”曰:“臣子也。”然則 臣子書上所為矣。 問儒者:“禮言制,樂言作,何也?”曰:“禮者上所製,故曰制;樂者下所作,故曰作。天下太平,頌 聲作。”方今天下太平矣,頌詩樂聲可以作未? 傳者不知也,故曰拘儒。 衛孔悝之鼎銘,周臣勸行。 孝宣皇帝稱潁川太 守黃霸有治狀,賜金百斤,漢臣勉政。 夫以人主頌稱臣子,臣子當褒君父,於義較矣。 虞氏天下太平,夔歌舜德;宣王 惠週,《詩》頌其行;召伯述職,週歌棠樹。 是故《周頌》三十一,《殷頌》五,《魯頌》四,凡《頌》四十篇,詩人所 以嘉上也。 由此言之,臣子當頌,明矣。 儒者謂漢無聖帝,治化未太平。 《宣漢》之篇,論漢已有聖帝,治已太平;《恢國》之篇,極論漢德非常實然,乃在百代 之上。 表德頌功,宣褒主上,《詩》之頌言,右臣之典也。 捨其家而觀他人之室,忽其父而稱異人之翁,未為德也。 漢,今天下之家也;先帝、今上民臣之翁也。 夫曉主德而頌其美,識國奇而恢其功,孰與疑暗不能也? 孔子稱“大哉! 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或年五十擊壤於塗,或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 “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孔子乃言“大哉!堯之德”者,乃知堯者也。 涉聖世不知聖 主,是則盲者不能別青黃也;知聖主不能頌,是則暗者不能言是非也。 然則方今盲喑之儒,與唐擊壤之民,同一才矣。 夫孔子及唐人言大哉者,知堯德,蓋堯盛也;擊壤之民雲“堯何等力”,是不知堯德也。 夜舉燈燭,光曜所及,可得度也;日照天下,遠近廣狹,難得量也。 浮於淮、濟,皆知曲折;入東海者,不曉南北。 故 夫廣大從橫難數,極深,揭歷難測。 漢德酆廣,日光海外也。 知者知之,不知者不知漢盛也。 漢家著書,多上及殷、 週,諸子並作,皆論他事,無褒頌之言,《論衡》有之。 又《詩》頌國名《周頌》,杜撫、〔班〕固所上《漢頌》,相依 類也。 宣帝之時,畫圖漢列士,或不在於畫上者,子孫恥之。 何則? 父祖不賢,故不畫圖也。 夫頌言,非徒畫文也。 如千世 之後,讀經書不見漢美,後世怪之。 故夫古之通經之臣,紀主令功,記於竹帛;頌上令德,刻於鼎銘。 文人涉世,以此 自勉。 漢德不及六代,論者不德之故也。 地有丘洿,故有高平,或以鍤平而夷之,為平地矣。 世見五帝、三王為經書,漢事不載,則謂五、三優於漢矣。 或以論 為以金,安得不有好文之聲! 唐、虞既遠,所在書散;殷、週頗近,諸子存焉。 漢興以來,傳文未遠,以所聞 見,伍唐、虞而什殷、週,煥炳鬱鬱,莫盛於斯! 天晏,者星辰曉爛;人性奇者,掌文藻炳。 漢今為盛,故文繁湊也。 孔子曰:“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文王之文,傳在孔子。 孔子為漢製文,傳在漢也。 受天之文。 文人宜遵五經六藝 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說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 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 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 焉。 何則? 發胸中之思,論世俗之事,非徒諷古經、續故文也。 論發胸臆,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 週、 秦之際,諸子並作,皆論他事,不頌主上,無益於國,無補於化。 造論之人,頌上恢國,國業傳在千載,主德參貳日月, 非適諸子書傳所能並也。 上書陳便宜,奏記薦吏士,一則為身,二則為人。 繁文麗辭,無上書文德之操。 治身完行, 徇利為私,無為主者。 夫如是,五文之中,論者之文多矣。 則可尊明矣。 孔子稱周曰:“唐、虞之際,於斯為盛,週之德,其可謂至德已矣!”孔子,週之文人也,設生漢世,亦稱漢之至德矣。 趙他王南越,倍主滅使,不從漢制,箕踞椎髻,沉溺夷俗。 陸賈說以漢德,懼以帝威,心覺醒悟,蹶然起坐。 世儒之 愚,有趙他之惑;鴻文之人,陳陸賈之說。 觀見之者,將有蹶然起坐,趙他之悟。 漢氏浩爛,不有殊卓之聲。 文人之 休,國之符也。 望豐屋知名家,睹喬木知舊都。 鴻文在國,聖世之驗也。 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則眸子了,了者,目文了也。 夫候 國占人,同一實也。 國君聖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 蹂蹈文錦於泥塗之中,聞見之者,莫不痛心。 知文錦之可 惜,不知文人之當尊,不通類也。 天文人文,文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 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 善人願載, 思勉為善;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然則文人之筆,勸善懲惡也。 諡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惡也。 加一字之諡,人猶勸 懲,聞知之者,莫不自勉。 況極筆墨之力,定善惡之實,言行畢載,文以千數,傳流於世,成為丹青,故可尊也。 揚子云作《法言》,蜀富人齎錢千萬,願載於書。 子云不聽,“夫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安得妄 載?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里人以為惡戒。邪人枉道,繩墨所彈,安得避諱?是故子云不為財勸,叔皮不為恩撓。 文人之筆,獨已公矣!賢聖定意於筆,筆集成文,文具情顯,後人觀之,以〔見〕正邪,安宜妄記?足蹈於地,蹟有好 醜;文集於禮,誌有善惡。故夫佔跡以睹足,觀文以知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衡》篇以十 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 ” 論死篇第六十二
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 試以物類驗之,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 何以驗之? 驗之以物。 人,物也;物,亦物也。 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 如不能 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 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 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 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 人無耳目則無所知,故聾盲之人,比於草木。 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 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 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 何則? 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 人死精神升 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 或說:鬼神,陰陽之名也。 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 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 神者,〔申〕也。 申复無已,終而復始。 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 陰陽稱鬼神, 人死亦稱鬼神。 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 水凝為冰,氣凝為人;冰釋為水,人死复神。 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 也。 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之也。 人見鬼若生人之形。 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 何以效之? 以囊橐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 盈堅強,立樹可見。 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 何則? 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 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 橐委闢,人瞻望之,弗復見矣。 人之精神藏於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 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 米棄出也。 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複有體,而人得見之乎! 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 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今人死,皮毛朽 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複假此形而以行見乎? 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六畜能變 化像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 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複化。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 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天地開闢,人皇以來,隨壽而死。 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 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 一鬼也。 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 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磷。 血 者,生時之精氣也。 人夜行見磷,不像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 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也,其形不 類生人之形。 精氣去人,何故像人之體? 人見鬼也,皆象死人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像生人之形。 病者見鬼,雲 甲來。 甲時不死,氣象甲形。 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 能使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案火 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 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 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 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 何則? 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 形體。 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 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 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 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人〕,則形體亦象〔人〕矣。 象〔人〕,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 何以驗之? 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 人未生,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 元氣荒 忽,人氣在其中。 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 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五常之氣所 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 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 荒忽則愚癡矣。 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 五常無所託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 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 獨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猶夢也。 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則死矣。 案人殄复悟,死〔复〕來者,與夢相 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 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 人言談有所作於臥人之旁,臥人不能 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複知也。 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 乎?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 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屍所在。 使死人有知,必恚 人之殺己也,當能言於吏旁,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屍之所在。 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 世間死者,〔令〕 生人殄,而用其言,用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誇誕之言也。 知不誇誕,物之精神為之像也。 或曰:不能言 也。 夫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 知用氣,言亦用氣焉。 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惛亂,精神擾也。 夫死,病 之甚者也。 病,死之微,猶惛亂,況其甚乎! 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 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 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逾 春氣溫,冰釋為水。 人生於天地之間,其猶冰也。 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 夫春水不能複為冰, 死魂安能複為形? 妒夫娼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鬥訟,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 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 今夫妻死者,寂 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 孔子聞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復修。 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 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 然而不修,聖人明審,曉其無知也。 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音,非也。 何以驗之? 生人所以言語籲呼者,氣括口喉之中,動搖其 舌,張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不括,手無所弄,則不成音。 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手 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 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 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或以為秋 〔氣〕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 秋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於野。 草澤暴 體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宜步屬焉。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複使之言,言者亦不能複使之言。 猶物生以青為〔色〕,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奪
之也。 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後不能複予之青,物亦不能複自青。 聲色俱通,並禀於天。 青青之色,猶梟梟之聲 也,死物之色不能複青,獨為死人之聲能複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 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困不能食,則口不能複言。 夫死,困之甚,何能複言? 或曰: “死人歆餚食氣,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 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 餚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 或曰:“死人之精,神於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夫生人之精在於身中,死則在 於身外,死之與生何以殊? 身中身外何以異? 取水實於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於盎中之水乎? 地水不異於盎 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於身中之精? 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 何以驗之? 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筋骨而強,強則能害 人。 忿怒之人,呴呼於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氣不害人,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則所擊蹶無不破 折。 夫死,骨朽筋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呴籲之時無嗣助也,何以能害人也? 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 把刃,爪牙堅利之故也。 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複持刃,爪牙墮落,不能複囓噬,安能害人? 兒之始生也,手足具 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凝成,未能堅強也。 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強,審矣。 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 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 安能害人? 寒骨謂能害人者邪? 死人之氣不去邪? 何能害人? 雞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潰而視之,若水之形;良雌傴伏,體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 夫人之死,猶澒溶之 時,澒溶之氣,安能害人? 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強壯勇猛,強壯勇猛則能害人矣。 人病不能 飲食,則身〔羸〕弱,〔羸〕弱困甚,故至於死。 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 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有雞犬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 滅。 敗亂之時,人相噉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 身貴於雞犬,己死重於見盜,忿怒於雞犬,無怨於食己,不能害 人之驗也。 蟬之未蛻也,為複育,已蛻也去複育之體,更為蟬之形。 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複育乎! 則夫為蟬 者不能害為複育者。 夫蟬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夢者之義疑。 〔或〕言:“夢者,精神自止身 中,為吉凶之象。”或言:“精神行與人物相更。 ”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 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夢殺 傷人,若為人所复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 夫夢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夢之精神不能害 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 火熾而釜拂,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 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 火猛灶 中,釜湧氣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熱。 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遂以死亡。 當死之時,精神不怒。 身亡之 後,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物與人通,人有癡狂之病。 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 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已死,形 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复依,不能變化。 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 物生,精神為病;其死,精神消亡。 人與物 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 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神〕奇 於人也。 水火燒溺。 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害 人;不為乎,不能害人。 不為物,則為氣矣。 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 使人死,其氣為毒乎,害人;不為 乎,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死偽篇第六十三 傳曰:“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將田於囿,杜伯起於道左,執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而死。趙簡公殺其臣莊子義而 不辜,簡公將入於桓門,莊子義起於道左,執彤杖而捶之,斃於車下。”二者,死人為鬼之驗;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無之,奈何? 曰:人生萬物之中,物死不能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如以人貴能為鬼,則死者皆當為鬼。 杜伯、莊 子義何獨為鬼也? 如以被非辜者能為鬼,世間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輩不為鬼。 夫杜伯、莊子義無道忿恨, 報殺其君。 罪莫大於弒君,則夫死為鬼之尊者當複誅之,非杜伯、莊子義所敢為也。 凡人相傷,憎其生,惡見其身,故 殺而亡之。 見殺之家,詣吏訟其仇,仇人亦惡見之。 生死異路,人鬼殊處。 如杜伯、莊子義怨宣王、簡公,不宜殺 也,當複為鬼,與己合會。 人君之威,固嚴人臣,營衛卒使固多眾,兩臣殺二君,二君之死,亦當報之,非有知之深計, 憎惡之所為也。 如兩臣神,宜知二君死當報己;如不知也,則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 世多似是而非,虛偽類真,故 杜伯、莊子義之語,往往而存。 晉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僕狐突適下國,遇太子。 太子趨登僕車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 秦,秦將祀餘。”狐突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太 子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復 與申生相見。 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之於韓。”其後四年,惠公與秦穆公戰於韓地,為穆公所獲,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 曰:此亦杜伯、莊子義之類。 何以明之? 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爭於公神,何肯聽之? 帝許以晉畀秦,狐突以為不可,申生從狐突之言,是則上帝許申生非也。 神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 不敢求私於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於上帝,豈徒臣之與君哉! 恨惠公之改葬,幹上帝之尊命,非所得 為也。 驪姬譖殺其身,惠公改葬其屍。 改葬之惡,微於殺人;惠公之罪,輕於驪姬。 請罰惠公,不請殺驪姬,是則申 生憎改葬,不怨見殺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議,燔燒詩書,後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惡,痛於改葬。 然 則秦之死儒,不請於帝,見形為鬼,〔諸生〕會告以始皇無道,李斯無狀。 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請命,設三壇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於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辭曰:“予仁若考,多才 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某,不若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鬼神者,謂三王也。 即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神。 周公, 聖人也,聖人之言審,則得幽冥之實;得幽冥之實,則三王為鬼神,明矣。 曰:實〔聖〕人能神乎? 不能神也? 如 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 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然
後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為鬼,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須卜三龜,乃知其實。 定其為鬼,須有所問,然後知之。 死人有 知無知,與其許人不許人,一實也。 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則其謂三王為鬼,可信也;如不能知,謂三王為鬼,猶世俗人 也;與世俗同知,則死人之實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請命,用何得之,以至誠得之乎? 以辭正得之也? 如以至誠,則其 請〔命〕之說,精誠致鬼,不顧辭之是非也。 董仲舒請雨之法,設土龍以感氣。 夫土龍非實,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 誠,不顧物之偽真也。 然則周公之請命,猶仲舒之請雨也;三王之非鬼,猶聚土之非龍也。 晉荀偃伐齊,不卒事,而還。 癉疽生,瘍於頭,及著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視,不可唅。 範宣子浣而撫之,曰:“事 吳敢不如事主。”猶視。 宣子睹其不瞑,以為恨其子吳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吳以撫之,猶視者,不得所恨 也。 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唅。 伐齊不 卒,苟偃所恨也,懷子得之,故目瞑受含,宣子失之,目張口噤。 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 目出則口噤,口噤則不可 含。 新死氣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撫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閬。 少久氣衰,懷子撫之,故目瞑口受唅。 此自荀偃之 病,非死精神見恨於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則恨義事未立,學士則恨問多不及,農夫則恨耕未畜谷,商人 則恨貨財未殖,仕者則恨官位未極,勇者則恨材未優。 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以〕目不瞑者為有所恨,夫 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 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復聞人之言。 不能聞人之言,是謂死也。 離形更自為鬼,立於人傍,雖 〔聞〕人之言,已與形絕,安能複入身中,瞑目閬口乎? 能入身中以屍示恨,則能不〔死〕,與形相守。 案世人論死, 謂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見面,使屍若生人者,誤矣。 楚成王廢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職。 商臣聞之,以宮甲圍 王。 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 王縊而死。 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 夫為“靈”不瞑;為“成”乃瞑,成王有 知之效也。 諡之曰“靈”,心恨,故目不瞑;更諡曰“成”,心喜乃瞑。 精神聞人之議,見人變易其諡,故喜目瞑。 本不 病目,人不撫慰,目自翕張,非神而何? 曰:此復荀偃類也。 雖不病目,亦不空張。 成王於時縊死,氣尚盛,新絕, 目尚開,因諡曰“靈”。 少久氣衰,目適欲瞑,連更曰“成”。 目之視瞑,與諡之為“靈”,偶應也。 時人見其應“成”乃 瞑,則謂成王之魂有所知。 〔有所知,〕則宜終不瞑也。 何則? 太子殺己,大惡也;加謚為“靈”,小過也。 不為大惡 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有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也。 夫惡諡非“靈”則“厲”也,紀於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屍 未斂之時,未皆不暝也。 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王憎之哉? 何其為“靈”者眾,不瞑者寡也? 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皙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皙攻伯有,伯有出奔,駟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後九年,鄭 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 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也。明年壬 寅,餘又將殺段也。”及壬子之日,駟帶卒,國人益懼。 後至壬寅日,公孫段又卒,國人愈懼。 子產為之立後以撫之, 乃止矣。 其後子產適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 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冑,子良子孫,子 耳之子,弊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小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 大,所憑厚矣。 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伯有殺駟帶、公孫段不失日期,神審之驗也。子產立其後而止,知鬼神 之操也。知其操,則知其實矣。實有不空,故對問不疑。子產,智人也,知物審矣。如死者無知,何以能殺帶與段?如不 能為鬼,子產何以不疑?曰:與伯有為怨者,子皙也。子皙攻之,伯有奔,駟帶乃率國人遂伐伯有。公孫段隨駟帶,不造 本〔仇〕,其惡微小。殺駟帶不報子皙,公孫段惡微,與帶俱死。是則伯有之魂無知,為鬼報仇,輕重失宜也。且子產言 曰:“強死者能為鬼。 ”何謂強死?謂伯有命未當死而人殺之邪?將謂伯有無罪而人冤之也?如謂命未當死而人殺之,未 當死而死者多。如謂無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伯有強死能為鬼,比干、子胥不為鬼。春秋之時,弒君三十六。君為所 弒,可謂強死矣。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始封之祖,必有穆 公、子良之類也。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弒禍,其魂魄為鬼,必明於伯有,報仇殺仇,禍繁於帶、段。三十六君無為鬼 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紂,桀、紂誅死,魄不能為鬼。然則子產之說,因 成事者也。見伯有強死,則謂強死之人能為鬼。如有不強死為鬼者,則將云不強死之人能為鬼。子皙在鄭,與伯有何異? 死與伯有何殊?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皙不能。強死之說,通於伯有,塞於子皙。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 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 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 及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 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 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見老父 曰:“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 效驗也。 曰:夫婦人之父能知魏顆之德,為鬼見形以助其戰,必能報其生時所善,殺其生時所惡矣。 凡人交遊必有厚 薄,厚薄當報,猶〔嫁〕婦人之當謝也。 今不能報其生時所厚,獨能報其死後所善,非有知之驗,能為鬼之效也。 張良 行泗水上,老父授書。 光武困厄河北,老人教誨。 命貴時吉,當遇福喜之應驗也。 魏顆當獲杜回,戰當有功,故老人 妖象結草於路者也。 王季葬於滑山之尾,欒水擊其墓,見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水見之於是也。”於 是也而為之張朝,而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 文王,聖人也,知道事之實。 見王季棺見,知其精神欲見百姓,故出而 見之。 曰:古今帝王死,葬諸地中,有以千萬數,無欲復出見百姓者,王季何為獨然? 河、泗之濱,立〔塚〕非一,水 湍崩壤,棺槨露見,不可勝數,皆欲復見百姓者乎? 欒水擊滑山之尾,猶河、泗之流湍濱圻也。 文王見棺和露,惻然悲 恨,當先君欲復出乎,慈孝者之心,幸冀之意,賢聖惻怛,不暇思論。 推生況死,故復改葬。 世欲信賢聖之言,則謂王 季欲見姓者也。 齊景公將伐宋,師過太山,公夢二丈人立而怒甚盛。 公告晏子,晏子曰:“是宋之先,湯與伊尹也。”公疑以為泰山神。 晏子曰:“公疑之,則嬰請言湯、伊尹之狀。湯晰,以長頤以髯,銳上而豐下,〔倨〕身而揚聲。”公曰:“然,是 已。”“伊尹黑而短,蓬而髯,豐上而銳下,僂身而下聲。”公曰:“然,是已。今奈何?”晏子曰:“夫湯、太甲、武丁、祖 己,天下之盛君也,不宜無後。今唯宋耳,而公伐之,故湯、伊尹怒。請散師和於宋。”公不用,終伐宋,軍果敗。 夫 湯、伊尹有知,惡景公之伐宋,故見夢盛怒以禁止之。 景公不止,軍果不吉。 曰:夫景公亦曾夢見彗星,其時彗星不 出,然而夢見之者,見彗星其實非。 夢見湯、伊尹,實亦非也。 或時景公軍敗不吉之像也。 晏子信夢,明言湯、伊尹 之形,景公順晏子之言,然而是之。 秦並天下,絕伊尹之後,遂至於今,湯、伊尹不祀,何以不怒乎?
鄭子產聘於晉。 晉侯有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入於寢 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 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 黃熊,鯀之精神,晉侯不祀,故入寢門。 晉知而祀 之,故疾有間。 非死人有知之驗乎? 夫鯀殛於羽山,人知也。 神為黃熊,入於羽淵,人何以得知之? 使若魯公牛哀病 化為虎,在,故可實也。 今鯀遠殛於羽山,人不與之處,何能知之? 且文曰:“其神為熊。”是死也。 死而魂神為黃 熊,非人所得知也。 人死世謂鬼,鬼像生人之形,見之與人無異,然猶非死人之神,況熊非人之形,不與人相似乎? 審 鯀死,其神為黃熊。 ”則熊之死,其神亦或時為人,人夢見之,何以知非死禽獸之神也?信黃熊謂之鯀神,又信所見之鬼 以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黃熊為鯀之神未可審也。且夢,像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羆之佔,自有所為。 使鯀死,其神審為黃熊,夢見黃熊,必鯀之神乎?諸侯祭山川,設晉侯夢見山川,〔可〕复〔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見 乎?人病,多或夢見先祖死人來立其側,可複謂先祖死人求食,故來見形乎?人夢所見,更為他佔,未必以所見為實也。 何以驗之?夢見生人,明日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夫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則知鯀之黃熊不入寢門;不入,則鯀不 求食;不求食,則晉侯之疾非廢夏郊之禍;非廢夏郊之禍,則晉侯有間,非祀夏郊之福也。無福之實,則無有知之驗矣。 亦猶淮南王劉安坐謀反而死,世傳以為仙而升天。本傳之虛,子產聞之,亦不能實。偶晉侯之疾適當自衰,子產遭言黃熊 之佔,則信黃熊鯀之神矣。 高皇帝以趙王如意為似我而欲立之,呂后恚恨,後鴆殺趙王。 其後,呂后出,見蒼犬,噬其左腋,怪而卜之,趙王如意為 祟,遂病腋傷,不愈而死。 蓋以如意精神為蒼犬,見變以報其仇也。 憤曰:勇士忿怒,交刃而戰,負者被創,僕地而 死。 目見彼之中己,死後其神尚不能報,呂后鴆如意時,身不自往,使人飲之,不知其為鴆毒,憤不知殺己者為誰,安能 為祟以報呂后? 使死人有知,恨者莫過高祖。 高祖愛如意而呂后殺之,高祖魂怒,宜如雷霆,呂后之死,宜不旋日。 豈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將死後憎如意,善呂后之殺也? 丞相武安侯田與故大將軍灌夫懷酒之恨,事至上聞。 灌夫繫獄,竇嬰救之,勢不能免灌夫坐法,竇嬰亦死。 其後,田蚡 病甚,號曰“諾諾”,使人視之,見灌夫、竇嬰懼坐其側,蚡病不衰,遂至死。 曰:相殺不一人也,殺者後病,不見所 殺,田蚡見所殺。 田蚡獨然者,心負憤恨,病亂妄見也。 或時見他鬼,而佔鬼之人,聞其往時與夫、嬰爭,欲見神審之 名,見其狂“諾諾”,則言夫、嬰坐其側矣。 淮陽都尉尹齊,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燒其屍,〔屍〕亡去歸葬。 夫有知,故人且燒之也;神,故能亡去。 曰:尹齊 亡,神也,有所應。 秦時三山亡,週末九鼎淪,必以亡者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 或時吏知怨家之謀,竊舉持亡,懼 怨家怨己,云自去。 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 今死,血脈斷絕,足不能複動,何用亡去? 吳烹伍子胥,漢菹彭越。 燒、菹,一僇也;胥、越,一勇也。 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菹,獨謂尹齊能歸葬,失實之言,不驗之語也。 亡新改葬元帝傅後,發其棺,取玉柙印璽,送定陶,以民禮葬之。 發棺時,臭憧於天,洛陽丞臨棺,聞臭而死。 又改葬 定陶共王丁後,火從藏中出,燒殺吏士數百人。 夫改葬禮卑,又損奪珍物,二恨怨,故為臭、出火,以中傷人。 曰:臭 聞於天,多藏食物,腐朽猥發,人不能堪毒憤,而未為怪也。 火出於藏中者,怪也,非丁後之神也。 何以驗之? 改葬 之恨,孰與掘墓盜財物也? 歲兇之時,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萬物數,死人〔亡〕有知,人奪其衣物,倮其屍骸,時不能 禁,後亦不能報。 此尚微賤,未足以言。 秦始皇葬於驪山,二世末,天下盜賊掘其墓,不能出臭、為火,以殺一人。 貴為天子不能為神,丁、傅婦人,安能為怪? 變神非一,發起殊處,見火聞臭,則謂丁、傅之神,誤矣。 紀妖篇第六十四 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夜聞鼓新聲者,說之,使人問之,左右皆報弗聞。 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 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子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 明日報曰:“臣得之矣,然而未習, 請更宿而習之。”靈公曰:“諾!”因複宿。 明日已習,遂去之晉。 晉平公觴之施夷之台,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 請奏以示公。”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 未終,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 也。”平公曰:“此何道出?”師曠曰:“此師延所作淫聲,與紂為靡靡之樂也。武王誅紂,懸之白旄,師延東走,至濮水而 自投,故聞此聲者,必於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削,不可遂也。”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 究之。 平公曰:“此所謂何聲也?”師曠曰:“此所謂清商。”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師曠曰:“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聞 乎?”師曠曰:“不可!古之得聽清徵者,皆有德義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聽之。”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試聽 之。”師曠不得已,援琴鼓之。 一奏,有玄鶴二八從南方來,集於郭門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頸而鳴,舒翼而舞。 音中宮商之聲,聲徹於天。 平公大悅,坐者皆喜。 平公提觴而起,為師曠壽,反坐而問曰:“樂莫悲於清徵乎?”師曠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聞乎?”師曠 曰:“不可!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大山之上,駕象輿,六玄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掃,雨師灑道,虎狼在前,鬼 神在後,蟲蛇伏地,白雲覆上,大合鬼神,乃作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以聽之。聽之,將恐有敗。”平公曰:“寡人老 矣,所好者音也,願遂聽之。”師曠不得已而鼓之。 一奏之,有云從西北起;再奏之,風至,大雨隨之,裂帷幕,破俎 豆,墮廊瓦,坐者散走。 平公恐懼,伏於廊室。 晉國大旱,赤地三年。 平公之身遂癃病。 何謂也? 曰:是非衛靈公國且削,則晉平公且病,若國且旱〔之〕妖也? 師曠曰“先聞此聲者國削”。 二國先聞之矣。 何知新聲 非師延所鼓也? 曰:師延自投濮水,形體腐於水中,精氣消於泥塗,安能複鼓琴? 屈原自沉於江,屈原善著文,師延善 鼓琴。 如師延能鼓琴,則屈原能複書矣。 楊子云吊屈原,屈原何不報? 屈原生時,文無不作;不能報子云者,死為泥 塗,手既朽,無用書也。 屈原手朽無用書,則師延指敗無用鼓琴矣。 孔子當泗水而葬,泗水卻流,世謂孔子神而能卻泗 水。 孔子好教授,猶師延之好鼓琴也。 師延能鼓琴於濮水之中,孔子何為不能教授於泗水之側乎? 趙簡子病,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俱,於是召進扁鵲。 扁鵲入視病,出,董安於問扁鵲。 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 怪?昔秦繆公嘗如此矣,七日悟。悟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且
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於篋。於是晉獻公之亂,文 公之霸,襄公敗秦師於崤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病與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間,間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簡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靡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 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 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衰〕,〔七〕世而亡;嬴姓將大敗週人於範魁之 西,而亦不能有也。今餘將思虞舜之勳,適餘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於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 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闢之不去。 從者將拘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嘻!吾 有所見子遊也。”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 當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 之。子見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 令主君滅二卿,夫〔熊〕羆皆其祖也。”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皆 子姓也。”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說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 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並二國〔於〕翟。”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 官。 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遂不見。 是何謂也? 曰:是皆妖也。 其占皆如當道言,所見於帝前之事。 所見 當道之人,妖人也。 其後晉二卿范氏、中行氏作亂,簡子攻之,中行昭子、範文子敗,出奔齊。 始,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莫吉;至翟婦之子無恤,以為貴。 簡子與語,賢之。 簡子募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之 上,先得者賞。”諸子皆上山,無所得。 無恤還曰:“已得符矣。”簡子問之,無恤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簡子 以為賢,乃廢太子而立之。 簡子死,無恤代,是為襄子。 襄子既立,誘殺代王而併其地。 又並知氏之地。 後取空同 戎。 自簡子後,〔七〕世至武靈王,吳〔廣〕入其〔女娃〕〔嬴〕孟姚。 其後,武靈王遂取中山,並胡地。 武靈王之 十九年,更為胡服,國人化之。 皆如其言,無不然者。 蓋妖祥見於兆,審矣,皆非實事。 〔曰〕:吉凶之漸,若天告 之。 何以知天不實告之也? 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 夫在天帝之側,皆貴神也。 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 人君之使, 車騎備具,天帝之使,單身當道,非其狀也。 天官百二十,與地之王者以異也。 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像天官,禀取 制度。 天地之官同,則其使者亦宜鈞。 官同人異者,未可然也。 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 以夢佔〔知〕之,樓台山陵,官位之像也。 人夢上樓台,升山陵,輒得官位。 實樓台山 陵非官位也,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 人臣夢出人君,人君必不見,又必不賜。 以人臣夢占之,知帝賜二笥、翟 犬者,非天帝也。 非天帝,則其言與百鬼遊於鈞天,非天也。 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審然是天下至地也。 至地則有 樓台之抗,不得及己,及己則樓台宜壞。 樓台不壞,是天不至地。 不至地則不得壓己。 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則 天之像也。 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則知趙簡子所遊之天非天也。 或曰:“人亦有直夢。見甲,明日則見甲矣;夢見君,明日則見君矣。”曰:然。 人有直夢,直夢皆像也,其像直耳。 何 以明之? 直夢者夢見甲,夢見君,明日見甲與君,此直也。 如問甲與君,甲與君則不見也。 甲與君不見,所夢見甲與 君者,像類之也。 乃甲與君像類之,則知簡子所見帝者像類帝也。 且人之夢也,佔者謂之魂行。 夢見帝,是魂之上天 也。 上天猶上山也。 夢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後能升。 升天無所緣,何能得上? 天之去人以萬里數。 人之行, 日百里。 魂與體形俱,尚不能疾,況魂獨行安能速乎? 使魂行與形體等,則簡子之上下天,宜數歲乃悟,七日輒覺,期 何疾也! 夫魂者精氣也,精氣之行與雲煙等。 案雲煙之行不能疾,使魂行若蜚鳥乎,行不能疾。 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 疾於鳥。 天地之氣,尤疾速者,飄風也,飄風之發,不能終一日。 使魂行若飄風乎,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亦不能至 天。 人夢上天,一臥之頃也,其覺,或尚在天上,未終下也。 若人夢行至雒陽,覺,因從雒陽悟矣。 魂神蜚馳何疾 也! 疾則必非其狀。 必非其狀,則其上天非實事也。 非實事則為妖祥矣。 夫當道之人,簡子病,見於帝側,後見當道 像人而言,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 由此言之,臥夢為陰候,覺為陽佔,審矣。 趙襄子既立。 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予之;請地於趙,趙不予。 知伯益怒,遂率韓、魏攻趙襄子。 襄子懼, 用奔保晉陽。 原過從,後,至於托平驛,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予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 是遺趙無恤。”既至,以告襄子。 襄子齊三日,親自割竹,有赤書曰:“趙無恤,餘霍大山〔山〕陽侯,天〔使〕。三月 丙戌,餘將使汝滅知氏,汝亦祀我百邑,餘將賜汝林胡之地。”襄子再拜,受神之命。 是何謂也? 曰: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 襄子懼,使相張孟談私於韓、魏,韓、魏 與合謀,竟以三月丙戌之日,〔反〕滅知氏,共分其地。 蓋妖祥之氣。 像人之形,稱霍大山之神,猶夏庭之妖象龍,稱 褒之二君;趙簡子之祥像人,稱帝之使也。 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 曰:大山,地之體,猶人有骨節,骨節安得神? 如大山有神,宜像大山之形。 何則? 人謂鬼者死人之精,其像如生之形。 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而其精神不異於人。 不異於人則鬼之類人。 鬼之類人,則妖祥之氣也。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星墜下,至地為石,〔民〕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聞之,令御史逐問莫服, 盡取石旁家人誅之,因燔其石。 〔秋〕,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因 言曰:“今年祖龍死。”使者問之,因忽不見,置其璧去。 使者奉璧,具以言聞,始皇帝默然良久,曰:“山鬼不過知一歲 事,乃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禦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 明三十七年,夢與海神戰,如人狀。 是何謂也? 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 始皇夢與海神戰,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魚,自琅邪至勞、成山不見。 至之罘山, 還見巨魚,射殺一魚,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至沙丘而崩。 當星墜之時,熒惑為妖,故石旁家人刻書其石,若或為之, 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 猶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導之也。 凡妖之發,或像人為鬼,或為人像鬼而使,其實一也。
晉公子重耳失國,乏食於道,從耕者乞飯。 耕者奉塊土以賜公子。 公子怒,咎犯曰:“此吉祥,天賜土地也。”其後公子 得國复土,如咎犯之言。 齊田單保即墨之城,欲詐燕軍,雲:“天神下助我。”有一人前曰:“我可以為神乎?”田單卻走 再拜事之,竟以神下之言聞於燕軍。 燕軍信其有神,又見牛若五采之文,遂信畏懼,軍破兵北。 田單卒勝,复獲侵地。 此人像鬼之妖也。 使者過華陰,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像人之形也。 夫沉璧於江,欲求福也。 今還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 璧者象前所沉之璧,其實非也。 何以明之? 以鬼像人而見,非實人也。 人見鬼像生存之人,定問生存之人,不與己相 見,妖氣象類人也。 妖氣象人之形,則其所齎持之物,非真物矣。 “祖龍死”,謂始皇也。 祖,人之本;龍,人君之像 也。 人、物類,則其言禍亦放矣。 漢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歲,為泗上亭長,送徒至驪山。 徒多道亡,因縱所將徒,遂行不還。 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居 前,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道,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兩,徑開。 行數 里,醉因臥。 高祖後人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之人曰:“嫗何為哭?”嫗曰:“人殺吾子。”人曰:“嫗子為何見殺?”嫗 曰:“吾子白帝子,化為蛇當徑。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以嫗為妖言,因欲笞之。 嫗因忽不見。 何謂也? 曰:是 高祖初起威勝之祥也。 何以明之? 以嫗忽然不見也。 不見,非人,非人則鬼妖矣。 夫以嫗非人,則知所斬之蛇非蛇 也。 雲白帝子,何故為蛇夜而當道? 謂蛇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為蛇,赤帝子為人。 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為 蛇,或為人。 人與蛇異物,而其為帝同神,非天道也。 且蛇為白帝子,則嫗為白帝後乎? 帝者之後,前後宜備,帝者 之子,官屬宜盛。 今一蛇死於徑,一嫗哭於道。 雲白帝子,非實,明矣。 夫非實則像,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皆非 物也,非物則氣也。 高祖所殺之蛇非蛇也。 則夫鄭厲公將入鄭之時,邑中之蛇與邑外之蛇鬥者,非蛇也,厲公將入鄭, 妖氣象蛇而鬥也。 鄭國鬥蛇非蛇,則知夏庭二龍為龍象,為龍象,則知鄭子產之時龍戰非龍也。 天道難知,使非,妖 也;使是,亦妖也。 留侯張良椎秦始皇,誤中副車。 始皇大怒,索求張良。 張良變姓名,亡匿下邳,常閒從容步遊下邳〔汜〕上,有一老 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汜〕下,顧謂張良:“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毆之,以其老,為強忍下取履,因跪進履。 父以足受履,笑去。 良大驚。 父去裡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良怪之,因跪 曰:“諾!”五日平明,良往。 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復往。 父又已先 在,复怒曰:“後,何也!去,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 有頃,父來,喜曰:“當如是矣。”出一篇書, 曰:“讀是則為帝者師。後十三年,子見我濟北,谷成山下黃石即我也。”遂去,無他言,弗復見。 旦日視其書,乃《太 公兵法》也。 良因異之,習讀之。 是何謂也? 曰:是高祖將起,張良為輔之祥也。 良居下邳任俠,十年陳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從,遂為師將,封為留侯。 後十 三年,〔從〕高祖過濟北界,得谷成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 及留侯死,並葬黃石。 蓋吉凶之像神矣,天地之化巧矣, 使老父象黃石,黃石像老父,何其神邪? 問曰:“黃石審老父,老父審黃石耶?”曰:石不能為老父,老父不能為黃石。 妖祥之氣見,故驗也。 何以明之? 晉平 公之時,石言魏榆。 平公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憑依也。不然,民聽偏也。”夫石不能人言, 則亦不能人形矣。 石言,與始皇時石墜〔東〕郡,民刻之,無異也。 刻為文,言為辭。 辭之與文,一實也。 民刻文, 氣發言。 民之與氣,一性也。 夫石不能自刻,則亦不能言。 不能言,則亦不能為人矣。 《太公兵法》,氣象之也。 何以知非實也? 以老父非人,知書亦非太公之書也。 氣象生人之形,則亦能像太公之書。 問曰:氣無刀筆,何以為文? 曰:魯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為魯夫人”。 晉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 魯 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 三文之書,性自然;老父之書,氣自成也。 性自然,氣自成,與夫童謠口自言,無以異也。 當童之謠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 口自言,文自成,或為之也。 推此以省太公釣得巨魚,刳魚得書,雲“呂尚封齊”, 及武王得白魚,喉下文曰“以予發”,蓋不虛矣。 因此復原《河圖》、《洛書》言光衰存亡、帝王際會,審有其文矣,皆 妖祥之氣,吉凶之瑞也。 訂鬼篇第六十五 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致之何由? 由於疾病。 人病則憂懼,憂懼見鬼出。 凡 人不病則不畏懼。 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 何以效之? 傳曰:“伯樂學相馬,顧玩所見, 無非馬者。宋之庖丁學解牛,三年不見生牛,所見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 思念存想,自見異物也。 人病見鬼,猶 伯樂之見馬,庖丁之見牛也。 伯樂、庖丁所見非馬與牛,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 病者困劇身體痛,則謂鬼持棰杖毆 擊之,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病痛恐懼,妄見之也。 初疾畏驚,見鬼之來;疾困恐死,見鬼之怒;身自疾痛,見鬼 之擊,皆存想虛致,未必有其實也。 夫精念存想,或洩於目,或洩於口,或洩於耳。 洩於目,目見其形;洩於耳,耳聞 其聲;洩於口,口言其事。 晝日則鬼見,暮臥則夢聞。 獨臥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懼,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 覺見 臥聞,俱用精神;畏懼存想,同一實也。 一曰:人之見鬼,目光與臥亂也。 人之晝也,氣倦精盡,夜則欲臥,臥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 人病亦氣倦 精盡,目雖不臥,光已亂於臥也,故亦見人物象。 病者之見也,若臥若否,與夢相似。 當其見也,其人能自知覺與夢, 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精盡氣倦之效也。 何以驗之? 以狂者見鬼也。 狂痴獨語,不與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亂也。 夫病且死之時,亦與狂等。 臥、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 一曰:鬼者,人所見得病之氣也。 氣不和者中人,中人為鬼,其氣象人形而見。 故病篤者氣盛,氣盛則像人而至,至則 病者見其像矣。 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見鬼則見山林之精。 人或病越地者,〔其見鬼〕〔則〕見越人坐其側。 由此言 之,灌夫、竇嬰之徒,或時氣之形像也。 凡天地之間氣皆〔統〕於天,天文垂象於上,其氣降而生物。 氣和者養生,不 和者傷害。 本有像於天,則其降下,有形於地矣。 故鬼之見也,象氣為之也。 眾〔氣〕之體,為人與鳥獸,故其病 人,則見人與鳥獸之形。
一曰:鬼者,老物精也。 夫物之老者,其精為人;亦有未老,性能變化,像人形。 人之受氣,有與物同精者,則其物與 之交;及病,精氣衰劣也,則來犯陵之矣。 何以效之? 成事:俗間與物交者,見鬼之來也。 夫病者所見之鬼,與彼病 物何以異? 人病見鬼來,像其墓中死人來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 及見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為之 也。 一曰:鬼者,本生於人,時不成人,變化而去。 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術之家所能論辯。 與人相觸犯者病,病人命 當死,死者不離人。 何以明之? 《禮》曰:“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虐鬼;一居若水,是為 魍魎鬼;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善驚人小兒。”前顓頊之世,生子必多,若顓頊之鬼神以百數也。 諸鬼神有形體法,能立 樹與人相見者,皆生於善人,得善人之氣,故能似類善人之形,能與善人相害。 陰陽浮游之類,若云煙之氣,不能為也。 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 甲乙者,天之別氣也,其形像人。 人病且死,甲乙之神至矣。 假令甲乙之日病,則死見庚 辛之神矣。 何則? 甲乙鬼,庚辛報甲乙,故病人且死,殺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 何以效之? 以甲乙日病者,其死生 之期,常在庚辛之日。 此非論者所以為實也。 天道難知,鬼神暗昧,故具載列,令世察之也。 一曰:鬼者,物也,與人無異。 天地之間,有鬼之物,常在四邊之外,時往來中國,與人雜〔廁〕,兇惡之類也,故人病 且死者乃見之。 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鳥獸。 及其生兇物,亦有似人像鳥獸者。 故凶禍之家,或見蜚屍,或見走兇,或 見人形,三者皆鬼也。 或謂之鬼,或謂之凶,或謂之魅,或謂之魑,皆生存實有,非虛無像類之也。 何以明之? 成 事:俗間家人且兇,見流光集其室,或見其形若鳥之狀,時流入堂室,察其不謂若鳥獸矣。 夫物有形則能食,能食則便 利。 便利有驗,則形體有實矣。 《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經》曰:“北方有鬼國。”說螭者謂之 龍物也,而魅與龍相連,魅則龍之類矣。 又言:國,人物之黨也。 《山海經》又曰: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 上有大 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 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鬱壘,主閱領萬鬼。 惡害之 鬼,執以葦索,而以食虎。 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御兇魅。 有形,故 執以食虎。 案可食之物,無空虛者。 其物也性與人殊,時見時匿,與龍不常見,無以異也。 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見。 人之且死,見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動,像人之形,或像人之聲為應,故其妖動 不離人形。 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或妖氣象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 〔妖氣〕像人之形,諸 所見鬼是也。 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 是以實巫之辭,無所因據,其吉凶自從口出,若童之搖矣。 童謠口自言,巫 辭意自出。 口自言,意自出,則其為人,與聲氣自立,音聲自發,同一實也。 世稱紂之時,夜郊鬼哭;及倉頡作書,鬼夜哭。 氣能像人聲而哭,則亦能像人形而見,則人以為鬼矣。 鬼之見也,人之 妖也。 天地之間,禍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漸不卒然,有像不猥來。 天地之道,入將亡,兇亦出;國將亡,妖亦見。 猶人且吉,吉祥至;國且昌,昌瑞至矣。 故夫瑞應妖祥,其實一也。 而世獨謂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謂鬼猶神而能害人, 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氣之變也。 國將亡,妖見,其亡非妖也。 人將死,鬼來,其死非鬼也。 亡國者,兵也;殺人 者,病也。 何以明之? 齊襄公將為賊所殺,遊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 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 敢見!”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 公懼,墜於車,傷足喪履,而為賊殺之。 夫殺襄公者,賊也。 先見大豕於路,則襄公 且死之妖也。 人謂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狀也。 世人皆知殺襄公者非豕,而獨謂鬼能殺人,一惑也。 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 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 世謂童謠,熒惑使之,彼言有所見 也。 熒惑火星,火有毒熒。 故當熒惑守宿,國有禍敗。 火氣恍惚,故妖象存亡。 龍,陽物也,故時變化。 鬼,陽氣 也,時藏時見。 陽氣赤,故世人盡見鬼,其色純硃。 蜚兇,陽也。 陽,火也。 故蜚兇之類為火光,火熱焦物,故止集 樹木,枝葉枯死。 《鴻範》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火同氣,故童謠、詩歌為妖言。 言出文成,故世有文書之 怪。 世謂童子為陽,故妖言出於小童。 童、巫含陽,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 雩祭之禮,倍陰合陽,故猶日食陰勝, 攻社之陰也。 日食陰勝,故攻陰之類。 天旱陽勝,故愁陽之黨。 巫為陽黨,故魯僖遭旱,議欲焚巫。 巫含陽氣,以故 陽地之民多為巫。 巫黨於鬼,故巫者為鬼巫。 鬼巫比於童謠,故巫之審者,能處吉凶。 吉凶能處,吉凶之徒也,故申 生之妖見於巫。 巫含陽,能見為妖也。 申生為妖,則知杜伯、莊子義厲鬼之徒皆妖也。 杜伯之厲為妖,則其弓、矢、 投、措皆妖毒也。 妖像人之形,其毒像人之兵。 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硃彤也。 毒像人之兵,則其中人,人輒死 也。 中人微者即為腓,病者不即時死。 何則? 腓者,毒氣所加也。 妖或施其毒,不見其體;或見其形,不施其毒;或 出其聲,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 若夫申生,見其體、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屬,見其體、施其毒者也;詩妖、童 謠、石言之屬,明其言者也;濮水琴聲、紂郊鬼哭,出其聲者也。 妖之見出也,或且兇而豫見,或兇至而因出。 因出,則妖與毒俱行。 豫見,妖出不能毒。 申生之見,豫見之妖也。 杜 伯、莊子義、厲鬼至,因出之妖也。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當死,故妖見毒因擊。 晉惠公身當獲,命未死,故妖直 見毒不射。 然則杜伯、莊子義、厲鬼之見,周宣王、燕簡、夜姑且死之妖也。 申生之而出,晉惠公且見獲之妖也。 伯 有之夢,駟帶、公孫段且卒之妖也。 老父結草,魏顆且勝之祥,亦或時杜回見獲之妖也。 蒼犬噬呂后,呂后且死,妖象 犬形也。 武安且卒,妖象竇嬰、灌夫之面也。 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 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像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 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 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 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像,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輒复滅亡也。 言毒篇第六十六 或問曰:“天地之間,萬物之性,含血之蟲,有蝮、蛇、蜂、蠆,咸懷毒螫,犯中人身,〔謂〕獲疾痛,當時不救,流遍一 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湊懣,頗多殺人。不知此物,禀何氣於天?萬物之生,皆禀元氣,元氣之中,有毒螫 乎?”
曰: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 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 不堪任,則謂之毒矣。 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 也。 太陽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為毒。 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與人談言,口唾射人,則人脣胎腫而為 創。 南郡極熱之地,其人祝樹樹枯,唾鳥鳥墜。 巫咸能以祝延人之疾、愈人之禍者,生於江南,含烈氣也。 夫毒,陽 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人。 或為蝮所中,割肉置地焦沸,火氣之驗也。 四方極皆為維邊,唯東南隅有溫烈氣。 溫烈 氣發,常以春夏。 春夏陽起。 東南隅,陽位也。 他物之氣,入人鼻目,不能疾痛。 火煙入鼻鼻疾,入目目痛,火氣有 烈也。 物為靡屑者多,唯一火最烈,火氣所燥也。 食甘旨之食,無傷於人。 食蜜少多,則令人毒。 蜜為蜂液,蜂則陽 物也。 人行無所觸犯,體無故痛,痛處若杖之跡。 人腓,腓謂鬼毆之。 鬼者,太陽之妖也。 微者,疾謂之邊,其治用 蜜與丹。 蜜丹陽物,以類治之也。 夫治風用風,治熱用熱,治邊用蜜丹。 則知邊者陽氣所為,流毒所加也。 天地之 間,毒氣流行,人當其衝,則面腫疾,世人謂之火流所刺也。 人見鬼者,言其色赤,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 鬼為烈毒,犯人輒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齎物,陽火之類,杜伯 弓矢,其色皆亦。 南道名毒曰短狐。 杜伯之象,執弓而射,陽氣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像弓矢之形。 火困而氣 熱,血毒盛,故食走馬之肝殺人,氣困為熱也;盛夏暴行,暑暍而死,熱極為毒也。 人疾行汗出,對爐汗出,向日亦汗 出,疾溫病者亦汗出。 四者異事而皆汗出,困同熱等,火日之變也。 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螫。 毒螫渥 者,在蟲則為蝮蛇蜂蠆,在草則為巴豆治葛,在魚則為鮭與多、叔,故人食鮭肝而死,為多、叔螫有毒。 魚與 鳥同類,故鳥蜚魚亦蜚,鳥卵魚亦卵,蝮蛇蜂蠆皆卵,同性類也。 其在人也為小人,故小人之口,為禍天下。 小人皆懷毒氣,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輒效。 諺曰:“眾 口爍金。”口者,火也。 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與火直,故云爍金。 道口舌之爍,不言拔木焰火,必雲爍金,金 制於火,火口同類也。 藥生非一地,太伯〔採〕之吳。 鑄多非一工,世稱楚棠溪。 溫氣天下有,路畏入南海。 鴆鳥生於南,人飲鴆死。 辰為 龍,巳為蛇,辰巳之位在東南。 龍有毒,蛇有螫,故蝮有利牙,龍有逆鱗。 木生火,火為毒,故蒼龍之獸含火星。 冶 葛巴豆,皆有毒螫,故冶在東南,巴在西南。 土地有燥濕,故毒物有多少。 生出有處地,故毒有烈不烈。 蝮蛇與魚 比,故生於草澤。 蜂蠆與鳥同,故產於屋樹。 江北地燥,故多蜂蠆。 江南地濕,故多蝮蛇。 生高燥比陽,陽物懸垂, 故蜂蠆以尾刺。 生下濕比陰,陰物柔伸,故蝮蛇以口齰。 毒或藏於首尾,故螫有毒;或藏於體膚,故食之輒懣;或附於 脣吻,故舌鼓為禍。 毒螫之生,皆同一氣,發動雖異,內為一類。 故人夢見火,佔為口舌;夢見蝮蛇,亦口舌。 火為口舌之象,口舌見於蝮 蛇,同類共本,所禀一氣也。 故火為言,言為小人。 小人為妖,由口舌。 口舌之徵,由人感天,故五事二曰言。 言之 咎徵,“僭恆暘若”。 僭者奢麗,故蝮蛇多文。 文起於陽,故若致文。 暘若則言從,故時有詩妖。 妖氣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惡。 叔虎之母美,叔向之母知之,不使視寢。 叔向諫其〔之〕,其母曰:“深山大澤,實 生龍蛇。彼美,吾懼其生龍蛇以禍汝。汝弊族也,國多大寵,不仁之人間之,不亦難乎!餘何愛焉!”使往視寢,生叔虎, 美有勇力,嬖於欒懷子。 及範宣子〔逐〕懷子,殺叔虎,禍及叔向。 夫深山大澤,龍蛇所生也,比之叔虎之母者,美色 之人懷毒螫也。 生子叔虎,美有勇力,勇力所生,生於美色;禍難所發,由於勇力。 火有光耀,木有容貌。 龍蛇東方 木,含火精,故美色貌麗。 膽附於肝,故生勇力。 火氣猛,故多勇;木剛強,故多力也。 生妖怪者,常由好色,為禍 難者,常發勇力;為毒害者,皆在好色。 美酒為毒,酒難多飲;蜂液為蜜,蜜難益食。 勇夫強國,勇夫難近。 好女說心,好女難畜。 辯士快意,辯士難信。 故 美味腐腹,好色惑心,勇夫招禍,辯口致殃。 四者,世之毒也。 辯口之毒,為害尤酷。 何以明之? 孔子見陽虎,卻 行,白汗交流。 陽虎辯,有口舌。 口舌之毒,中人病也。 人中諸毒,一身死之;中於口舌,一國之貴亂。 《詩》 曰:“讒言罔極,交亂四國。”四國猶亂,況一人乎! 故君子不畏虎,獨畏讒夫之口。 讒夫之口,為毒大矣。 薄葬篇第六十七 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 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 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 死輒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 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 負死以觀生也。 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 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 是以世俗內持狐疑 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 閔死獨葬,魂狐無副,丘墓閉藏,穀物 乏匱,故作偶人以侍屍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 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 非知其內 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 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 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 然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 劉子 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 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 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 是 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 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為據,則 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 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 世無 祭祀復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 實者死人暗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 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為鬼之 實不可是。 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 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為能實之。 夫論不留 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 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 效,則以實事為非。 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 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 失 實之議難以教,雖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喪物索用,無益於世。 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 魯人將以璵斂,孔子聞之,徑庭麗級而諫。 夫徑庭麗級,非禮也,孔子為救患也。 患之所由,常由有所貪。 璠璵,寶物也,魯人用斂,奸人間之,欲心生矣。 奸人欲生,不畏罪法,不畏罪法,則丘墓抇矣。 孔子睹微見著,故徑 庭麗級,以救患直諫。 夫不明死人無知之義,而著丘墓必抇之諫,雖盡比干之執人,人必不聽。 何則? 諸侯財多不憂 貪,威強不懼抇。 死人之議,狐疑未定,孝子之計,從其重者。 如明死人無知,厚葬無益,論定議立,較著可聞,則璠 之禮不行,徑庭之諫不發矣。 今不明其說而強其諫,此蓋孔子所以不能立其教。 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實,其意不分別者,
亦陸賈之語指也。 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 故曰:”喪祭禮廢,則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亡先;倍死亡 先,則不孝獄多。”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死無知之實。 異道不相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 使 死者有知,倍之非也。 如無所知,倍之何損? 明其無知,未必有倍死之害。 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 孝子之養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 既死之後,雖審如巫咸,良如扁鵲,終不復生。 何則? 知死氣絕,終無補益。 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 倍死恐傷化,絕卜拒醫,獨不傷義乎! 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 死也,葬之黃泉之下。 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 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 葬於宅,與生同也。 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 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走,以救其 難。 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泣而已。 何則? 計動無益,空為煩也。 今死親之魂,定無所知,與拘 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 不明無知,恐人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 聖人立義,有益於化,雖小弗除;無補於 政,雖大弗與。 今厚死人,何益於恩? 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孔子又謂: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俑則偶人,像類生人。 故魯用偶人葬,孔子嘆。 睹用人殉之兆也,故嘆以痛之。 即如生當備物,不示如生,意悉其教,用偶人葬,恐後用生殉,用明器,獨不為後用善器葬乎? 絕用人之源,不防喪物之 路,重人不愛用,痛人不憂國,傳議之所失也。 救漏防者,悉塞其穴,則水洩絕。 穴不悉塞,水有所漏,漏則水為患 害。 論死不悉,則奢禮不絕,不絕則喪物索用。 用索物喪,民貧耗〔乏〕,至,危亡之道也。 蘇秦為燕使,使齊國之民高大丘塚,多藏財物,蘇秦身弗以勸勉之,財盡民〔貧〕,國空兵弱,燕軍卒至,無以自衛,國 破城亡,主出民散。 今不明死之無知,使民自竭以厚葬親,與蘇秦奸計同一敗。 墨家之議,自違其術,其薄葬而又右 鬼,右鬼引效,以杜伯為驗。 杜伯死人,如謂杜伯為鬼,則夫死者審有知;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 〔人〕情慾 厚而惡薄,以薄受死者之責,雖右鬼,其何益哉? 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 術 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為非。 非與是不明,皆不可行。 夫如是,世欲之人,可一詳覽。 詳覽如斯,可一薄葬矣。 四諱篇第六十八 俗有大諱四:一曰諱西益宅。 西益宅謂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 相懼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 防禁所從來者遠矣。 傳 曰: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以為不祥。 哀公作色而怒,左右數諫而弗聽,以問其傅宰質睢曰:“吾欲西益宅,史以為不 祥,何如?”宰質睢曰:“天下有三不祥,西益宅不與焉。”哀公大說。 有頃,復問曰:“何謂三不祥?”對曰:“不行禮 義,一不祥也。嗜欲無止,二不祥也。不聽規諫,三不祥也。”哀公繆然深惟,慨然自反,遂不益宅。 令史與宰質睢止其 益宅,徒為煩擾,則西益宅祥與不祥未可知也。 令史、質睢以為西益宅審不祥,則史與質睢與今俗人等也。 夫宅之四面 皆地也,三面不謂之凶,益西面獨謂不祥,何哉? 西益宅,何傷於地體? 何害於宅神? 西益不祥,損之能善乎? 西益 不祥,東益能吉乎? 夫不祥必有祥者,猶不吉必有吉矣。 宅有形體,神有吉凶,動德致福,犯刑起禍。 今言西益宅謂 之不祥,何益而祥者? 且惡人西益宅者誰也? 如地惡之,益東家之西,損西家之東,何傷於地? 如以宅神不欲西益, 神猶人也,人這處宅,欲得廣大,何故惡之? 而以宅神惡煩擾,則四面益宅,皆當不祥。 諸工技之家,說吉凶之佔,皆 有事狀。 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歲月,祭祀言觸血忌,喪葬言犯剛柔,皆有鬼神兇惡之禁,人不忌避,有病死之 禍。 至於西益宅何害而謂之不祥? 不祥之禍,何以為敗? 實說其義,“不祥”者義理之禁,非吉凶之忌也。 夫西方,長 老之地,尊者之位也。 尊長在西,卑幼在東。 尊長,主也;卑幼,助也。 主少而助多,尊無二上,卑有百下也。 西益 主益,主不增助,二上不百下也,於義不善,故謂不祥。 不祥者,不宜也,於義不宜,未有凶也。 何以明之? 夫墓, 死人所藏;田,人所飲食;宅,人所居處。 三者於人,吉凶宜等。 西益宅不祥,西益墓與田,不言不祥。 夫墓,死人 所居,因忽不慎。 田,非人所處,不設尊卑。 宅者,長幼所共,加慎致意者,何可不之諱? 義詳於宅,略於墓與田 也。 二曰諱被刑為徒,不上丘墓。 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 問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諱,受禁行者,亦不要其忌。 連 相放效,至或於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側,不敢臨葬;甚失至於不行吊傷、見佗之人柩。 夫徒,〔辠〕人也,被 刑謂之徒。 丘墓之上,二親也,死亡謂之先。 宅與墓何別? 親與先何異? 如以徒被刑,先人責之,則不宜入宅與親相 見;如徒不得與死人相見,則親死在堂,不得哭柩;如以徒不得升丘墓,則徒不得上山陵,世俗禁之,執據何義? 實說其 意,徒不上丘墓有二義,義理之諱,非兇惡之忌也。 徒用心以為先祖全而生之,子孫亦當全而歸之。 故曾子有疾,召門 弟子曰:“開予足,開予手,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臨絕效全,喜免毀傷之禍也。 孔子曰:“身體發 膚,受之父母,弗敢毀傷。”孝者怕入刑闢,刻畫身體,毀傷發膚,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 愧負刑辱,深自刻責, 故不升墓祀於先。 古禮廟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 慚負先人,一義也。 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處。 祭祀之禮,齊 戒潔清,重之至也。 今已被刑,刑殘之人,不宜與祭供侍先人,卑謙謹敬,退讓自賤之意也。 緣先祖之意,見子孫被 刑,惻怛慘傷,恐其臨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 二義也。 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吳採藥,斷 發文身,以隨吳俗。 太王薨,太伯還,王季闢主。 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發文 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為主之義也。 是謂祭祀不 可,非謂柩當葬,身不送也。 葬死人,先祖痛;見刑人,先祖哀。 權可哀之身,送可痛之屍,使先祖有知,痛屍哀形, 何愧之有? 如使無知,丘墓,田野也,何慚之有? 慚愧先者,謂身體刑殘,與人異也。 古者用刑,形毀不全,乃不可 耳。 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鉗之法也。 若完城旦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帶與俗人殊,何為不可? 世俗信而謂之皆 兇,其失至於不弔鄉黨屍,不升佗人之丘,感也。 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 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度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 乳子之家,亦忌惡之。 丘墓廬道 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 暫卒見若為不吉,極原其事,何以為惡? 夫婦人之乳子也,子含元氣而出。 元氣,天地之 精微也,何兇而惡之? 人,物也;子,亦物也。 子生與萬物之生何以異? 諱人之生謂之惡,萬物之生又惡之乎? 生與 胞俱出,如以胞為不吉,人之有胞,猶木實之有核也,包〔裹〕兒身,因與俱出,若鳥卵之有殼,何妨謂之惡? 如惡以為 不吉,則諸生物有核殼者,宜皆惡之。 萬物廣多,難以驗事。 人生何以異於六畜? 皆含血氣懷子,子生與人無異,獨 惡人而不憎畜,豈以人體大,氣血盛乎? 則夫牛馬體大於人。 凡可惡之事,無與鈞等,獨有一物,不見比類,乃可疑 也。 今六畜與人無異,其乳皆同一狀。 六畜與人無異,諱人不諱六畜,不曉其故也。 世能別人之產與六畜之乳,吾將
聽其諱;如不能別,則吾謂世俗所諱妄矣。 且凡人所惡,莫有腐臭。 腐臭之氣,敗傷人心。 故鼻聞臭,口食腐,心損口惡,霍亂嘔吐。 夫更衣之室,可謂臭矣; 鮑魚之肉,可謂腐矣。 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為忌;餚食腐魚之肉,不以為諱。 意不存以為惡,故不計其可與不 也。 凡可憎惡者,若濺墨漆,附著人身。 今目見鼻聞,一過則已,忽亡輒去,何故惡之? 出見負豕於塗,腐澌於溝, 不以為凶者,洿辱自在彼人,不著己之身也。 今婦人乳子,自在其身,齋戒之人,何故忌之? 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無惡也。 至於犬乳,置之宅外,此復惑也。 江北諱犬不諱人,江南諱人不諱犬,謠俗防惡, 各不同也。 夫人與犬何以異? 房室宅外何以殊,或惡或不惡,或諱或不諱,世俗防禁,竟無經也。 月之晦也,日月合 宿,紀為一月,猶八日,〔日〕月中分謂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 晦與弦望一實也, 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 如實兇,踰月未可謂吉;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實說諱忌產 子、乳犬者,欲使人常自潔清,不欲使人被污辱也。 夫自潔清則意精,意精則行清,行清而貞廉之節立矣。 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 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也舉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 夫正月、五月子 何故殺父與母? 人之含氣在腹腸之內,其生,十月而產,共一元氣也。 正與二月何殊? 五與六月何異? 而謂之凶也? 世傳此言久,拘數之人,莫敢犯之。 弘識大材,實核事理,深睹吉凶之分者,然後見之。 昔齊相田嬰賤妾有子,名之曰 文。 文以五月生,嬰告其母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 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嬰,嬰怒曰:“吾令女去此子,而 敢生之,何也?”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 ”嬰曰:“五月子者,長至戶,將不利其父母。”文 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將受命於戶邪?”嬰嘿然。 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如受命於戶,即高其戶,誰能至 者?”嬰善其言,曰:“子休矣!”其後使文主家,待賓客,賓客日進,名聞諸侯。 文長過戶而嬰不死。 以田文之說言 之,以田嬰不死效之,世俗所諱,虛妄之言也。 夫田嬰俗父,而田文雅子也。 嬰信忌不實義,文信命不闢諱。 雅俗異 材,舉措殊操,故嬰名暗而不明,文聲馳而不滅。 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 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 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 傳相放效,莫謂不然。 有空諱之言,無實兇之效,世俗惑之,誤非之甚也。 夫忌諱非一,必託之神怪,若設以死亡,然後世人信用畏避。 忌諱之語,四方不同,略舉通語,令世觀覽。 若夫曲俗微 小之諱,眾多非一,咸勸人為善,使人重慎,無鬼神之害,兇醜之禍。 世諱作豆醬惡聞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 積家逾至春也。 諱厲刀井上,恐刀墮井中也;或說以為刑之字,井與刀也,厲刀井上,井刀相見,恐被刑也。 毋承屋簷 而坐,恐瓦墮擊人首也。 毋反懸冠,為似死人服;或說惡其反而承塵溜也。 毋偃寢,為其像屍也。 毋以箸相受,為其 不固也。 毋相代掃,為修塚之人,冀人來代己也。 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為善。 禮曰:“毋摶飯,毋流歠。”禮義 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 讠間時篇第六十九 世俗起土興功,歲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 假令太歲在子,歲食於酉,正月建寅,月食於巳,子、寅地興功,則 酉、巳之家見食矣。 見食之家,作起厭勝,以五行之物,懸金木水火。 假令歲月食西家,西家懸金;歲月食東家,東家 懸炭。 設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 連相仿效,皆謂之然。 如考實之,虛妄迷也。 何以明之? 夫天地之神,用心等也。 人民無狀,加罪行罰,非有二心兩意,前後相反也。 移徙不避歲月,歲月惡其不避己之衝位, 怒之也。 今起功之家,亦動地體,無狀之過,與移徙等。 起功之家,當為歲所食,何故反令巳、酉之地受其咎乎? 豈 歲月之神怪移徙而〔不〕咎起功哉! 用心措意,何其不平也。 鬼神罪過人,猶縣官謫罰民也。 民犯刑罰多非一,小過 宥罪,大惡犯闢,未有以無過受罪。 無過而受罪,世謂之冤。 今巳、酉之家,無過於月歲,子、〔寅〕起宅,空為見 食,此則歲冤無罪也。 且夫太歲在子,子宅直符,午宅為破,不須興功起事,空居無為,猶被其害。 今歲月所食,待子 宅有為,巳、酉乃兇。 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 審論歲月之神,歲則太歲也,在天邊際,立於子位。 起室者在中國一州之內,假令揚州在東南,使如鄒衍之言,天下為一 州,又在東南,歲食於酉,食西羌之地,東南之地安得凶禍? 假令歲在人民之間,西宅為酉地,則起功之家,宅中亦有酉 地,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而反食佗家乎! 且食之者審誰也? 如審歲月,歲月,天之從神,飲食與天同。 天食不 食人,故郊祭不以為牲。 如非天神,亦不食人。 天地之間,百神所食,聖人謂當與人等。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故百 神之祀皆用眾物,無用人者。 物食人者,虎與狼也。 歲月之神,豈虎狼之精哉? 倉卒之世,穀食乏匱,人民飢餓,自 相噉食。 豈其噉食死者,其精為歲月之神哉? 歲月有神,日亦有神,歲食月食,日何不食? 積日為月,積月為時,積 時為歲,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增積相倍之數,分餘終竟之名耳,安得鬼神之怪、禍福之驗 乎? 如歲月終竟者宜有神,則四時有神,統元有神。 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與歲月終竟何異? 歲月有神,魄 與弦復有神也? 一日之中,分為十二時,平旦寅,日出卯也。 十二月建寅卯,則十二月時所加寅卯也。 日加十二辰不 食,月建十二辰獨食,豈日加無神,月建獨有哉? 何故月建獨食,日加不食乎! 如日加無神,用時決事非也。 如加時 有神,獨不食,非也。 神之口腹,與人等也。 人飢則食,飽則止,不為起功乃一食也。 歲月之神,起功乃食,一歲之中,興功者希,歲月之神 飢乎? 倉卒之世,人民亡,室宅荒廢,興功者絕,歲月之神餓乎? 且田與宅俱人所治,興功用力,勞佚鈞等。 宅掘土 而立木,田鑿溝而起堤,堤與木俱立,掘與鑿俱為。 起宅,歲月食;治田,獨不食。 豈起宅時歲月飢,治田時飽乎? 何事鈞作同,飲食不等也? 說歲月食之家,必銓功之小大,立遠近之步數。 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內;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 功有小大, 禍有近遠。 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 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於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兇,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 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飢必食也;且為巳、 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同閉口不敢食哉!
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泰〕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決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 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 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 非失五行 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賁爭,童子不勝。 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眾食人,人眾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胜大者希;爭強量功,能以寡勝眾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 炭之火,厭除兇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譏日篇第七十 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參於義而致於時。 時日之書,眾多 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將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隨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 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歷》曰:“葬避九空、地 �������故問蓍龜。 蓍龜兆數,與意相應,則是神可謂明告之矣。 時或意以為可,兆數不吉;或兆數則吉,意以 為凶。 夫思慮者,己之神也;為兆數者,亦己之神也。 一身之神,在胸中為思慮,在胸外為兆數,猶人入戶而坐,出門 而行也。 行坐不異意,出入不易情。 如神明為兆數,不宜與思慮異。 天地有體,故能搖動。 搖動有生之類也。 生, 則與人同矣。 問生人者,須以生人,乃能相報。 如使死人問生人,則必不能相答。 今天地生而蓍龜死,以死問生,安 能得報? 枯龜之骨,死蓍之莖,問生之天地,世人謂之天地報應,誤矣。 如蓍龜為若版牘,兆數為若書字,像類人君出 教令乎? 則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不言,則亦不聽人之言。 天道稱 自然無為,今人問天地,天地報應,是自然之有為以應人也。 案《易》之文,觀揲蓍之法,二分以像天地,四揲以像四 時,歸奇於扐,以像閏月。 以像類相法,以立卦數耳。 豈雲天地〔告〕報人哉? 人道,相問則對,不問不應。 無求,空扣人之門;無問,虛辨人之前,則主人笑而不應,或怒而不對。 試使卜筮之人, 空鑽龜而卜,虛揲蓍而筮,戲弄天地,亦得兆數,天地妄應乎? 又試使人罵天而卜,驅地而筮,無道至甚,亦得兆數。 苟謂兆數天地之神,何不滅其火,灼其手,振其指而亂其數,使之身體疾痛,血氣湊踴? 而猶為之見兆出數,何天地之不 憚勞,用心不惡也? 由此言之,卜筮不問天地,兆數非天地之報,明矣。 然則卜筮亦必有吉凶。 論者或謂隨人善惡之 行也,猶瑞應應善而至,災異隨惡而到。 治之善惡,善惡所致也,疑非天地故應之也。 吉人鑽龜,輒從善兆;凶人揲 蓍,輒得逆數。 何以明之? 紂,至惡之君也,當時災異繁多,七十卜而皆兇,故祖伊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賢者 不舉,大龜不兆,災變亟至,周武受命。 高祖龍興,天人並佑,奇怪既多,豐、沛子弟,卜之又吉。 故吉人之體,所致 無不良;凶人之起,所招無不醜。 衛石駘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皆沐浴 佩玉。 石祁子曰:“焉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 衛人卜以龜為有知也。 龜非有知,石祁子自 知也。 祁子行善政,有嘉言,言嘉政善,故有明瑞。 使時不卜,謀之於眾,亦猶稱善。 何則? 人心神意同吉凶也。 此言若然,然非卜筮之實也。 夫鑽龜揲蓍,自有兆數,兆數之見,自有吉凶,而吉凶之人,適與相逢。 吉人與善兆合,凶人與惡數遇,猶吉人行道逢吉 事,顧睨見祥物,非吉事祥物為吉人瑞應也。 凶人遭遇兇惡於道,亦如之。 夫見善惡,非天應答,適與善惡相逢遇也。 鑽龜揲蓍有吉凶之兆者,逢吉遭兇之類也。 何以明之? 周武王不豫,周公卜三龜。 公曰:“乃逢是吉。”魯卿莊叔生子 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夫卜曰逢,筮曰遇,實遭遇所得,非善惡所致也。 善則逢吉,惡則遇 兇,天道自然,非為人也。 推此以論,人君治有吉凶之應,亦猶此也。 君德遭賢,時適當平,嘉物奇瑞偶至。 不肖之 君,亦反此焉。 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實誠者寡。 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 夫鑽龜揲蓍,兆數輒見。 見無常佔,佔者生意。 吉兆而佔謂之凶,兇數而佔謂之吉,吉凶不效,則謂卜筮不可信。 周武王伐紂,卜筮之,逆,占曰:“大凶。”太公推蓍 蹈龜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兇?”夫卜筮兆數,非吉凶誤也,占之不審吉凶,吉凶變亂,變亂,故太公黜之。 夫蓍筮 龜卜,猶聖王治世;卜筮兆數,猶王治瑞應。 瑞應無常,兆數詭異。 詭異則佔者惑,無常則議者疑。 疑則謂〔世〕未 治,惑則謂〔佔〕不良。 何以明之? 夫吉兆數,吉人可遭也;治遇符瑞,聖德之驗也。 周王伐紂,遇烏魚之瑞,其卜 曷為逢不吉之兆? 使武王不當起,出不宜逢瑞;使武王命當興,卜不宜得兇。 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兇佔,謂之凶 者,失其實也。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 子貢占之以為凶。 何則?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 孔子占之 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伐越,果克之。 夫子貢佔鼎折足以為凶,猶週之占卜者謂之逆 矣。 逆中必有吉,猶折鼎足之佔,宜以伐越矣。 週多子貢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詭論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審也。 世因武王卜,無非而得兇,故謂卜筮不可純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專。 著書記者,採掇行事,若韓非《飾邪》之篇,明已效之驗,毀卜訾筮,非世信用。 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誤 也。 《洪範》稽疑,卜筮之變,必問天子卿士,或時審是。 夫不能審佔,兆數不驗,則謂卜筮不可信用。 晉文公與楚 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監其腦,占曰“兇”。 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君之腦者,柔之也。”以戰果 勝,如咎犯佔。 夫占夢與占龜同。 晉占夢者不見象指,猶周占龜者不見兆者為也。 象無不然,兆無不審。 人之知暗, 論之失實也。 傳或言:武王伐紂,卜之而龜<兆昔>。 佔者曰“兇”。 太公曰:“龜<兆昔>,以祭則兇,以戰則勝。”武王 從之,卒克紂焉。 審若此傳,亦復孔子論卦,咎犯占夢之類也。 蓋兆數無不然,而吉凶失實者,佔不巧工也。 辨祟篇第七十二 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歡笑,皆有所犯。 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 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 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 也。 如實論之,乃妄言也。